寒氣刺骨,北風呼嘯。

漫天白雪飄飛,大地銀裝素裹。

“嗚……”

淒厲的寒風狂卷八方,勁草紛紛倒伏、樹木瘋狂搖晃,萬物生靈盡皆懾於這天威之下。

一道身影,哆哆嗦嗦立於風雪之中。

“這是哪裡?”

“發生了……什麼?”

方正雙目圓睜、一臉驚恐,突然之間身處的環境變了模樣,如此違反常理的事發生在自己身上任誰也難以平靜。

寒風裹挾著雪花撲面而來,貫進口腔,也讓他驚慌下的咆哮嚥了回去。

“咳咳!”

“冷……”

“好冷!”

七八月份的曲市正值炎熱的夏季,打算睡覺的他更是隻穿了件單薄短褲,被寒風一吹立馬皮肉緊鎖、渾身發抖。

下意識朝前邁步,本以為平坦的地面竟也坎坷,身不由己撲倒在地。

“噗噗……”

掙扎著爬起身,吐出嘴裡的雜物,回頭看去,映入眼簾的東西讓方正差點失聲尖叫。

“死……死人!”

但見積雪之下,剛才絆倒他的,赫然是一具已經僵硬的屍體。

不!

不對!

像是想到了什麼,方正雙眼收縮,猛的朝周圍看去。

此前不注意,現今細細一看,周圍那起伏不平的積雪下面,竟全都是一具具僵硬屍身。

狂風捲起雪花,露出凌亂的衣角、頭顱、腳踝。

亂葬崗?

“啊!”

慘叫聲響起。

*

*

*

“嘎吱……嘎吱……”

方正身上裹著厚厚的麻布,哆哆嗦嗦在雪地裡前行,身後蜿蜒的腳印意味著他已經走了不知多遠。

麻布來自於此前發現的屍體。

事急從權,就算再是不好意思,為了避免凍死當場,他還是‘借了’幾件麻衣來救救急。

不過如此寒冷的天氣,滿布縫隙的麻布明顯不足以保暖。

一路走來,方正早就四肢發麻、發僵,頭髮、鬍子上皆是積雪,撥出的氣也越來越弱。

“咕嚕……”

嚥了咽冰冷的口水,方正伸出右手看向手腕。

手腕上的手鐲不知何時已經消失不見,取而代之的是一圈古怪紋身,紋身深入皮肉。

他可以百分百肯定,自己從來沒有紋過身。

所以……

那鐲子不是消失不見,而是融入到面板內部,雖然匪夷所思,但他卻自然而然的接受下來。

畢竟就連穿越這種事都能發生,還有什麼是不能發生的?

冷!

好冷!

哆嗦著身子,方正現在連說話的力氣也沒有。

他已經走了將近兩個小時,身體凍得幾乎失去知覺,再這樣下去,怕是堅持不了多久。

好在天無絕人之路。

眼見天光漸暗,遠處隱約能看到一抹火光。

火!

方正雙眼一亮,迷茫的意識恢復清醒,體內更是湧現一股力量,邁開腿朝火光奔去。

至於危險……

都快要凍死了,哪還理會那麼多?

前行不久,一處村莊廢墟出現在風雪之中。

村莊有些像上個世紀四五十年代的產物,多是泥胚土牆,房屋也大都倒塌,篝火則來自一處儲存相對完好的土屋。

透過空曠的窗扇,能看到裡面晃動的道道身影。

“站住!”

喝聲響起:

“再靠近莫怪我們不客氣了!”

“唰!”

伴隨著喝聲,一根箭矢從土屋射出,紮在方正身前,箭羽搖搖晃晃也讓他腳步一滯。

“幾……幾位。”方正面色慘白,小心翼翼開口:

“能不能讓我進去暖暖身子?”

對面一靜。

“進來吧。”

裡面的人沒有讓他久等,一個沉穩厚重的聲音從土屋傳來,讓方正差點就熱淚盈眶。

“吳大哥!”

“他只是一個人,還是這般打扮,定然不是青狼匪幫,而且馬上就要進城了,多一個人也能多一個伴。”

“可是……”

“就這樣吧!”

屋子裡的爭執轉瞬就被壓下,顯然那位大哥威望極高。

方正走進屋,才看清這不大的地方竟然擠了十幾號人,個個縮著身子圍著篝火取暖。

說話的大哥體型彪悍,這麼冷的天竟穿短坎,身旁還放在柄巴掌寬一米多長的大刀。

此時正拿審視目光看來,點頭示意。

“來。”

人群中一個小姑娘好奇看來,低聲道:

“大哥哥坐我這邊吧。”

小姑娘身旁的老者拉了拉她,像是責怪她多管閒事。

“謝謝。”

方正點了點頭,在小姑娘一旁蹲下,溫暖的篝火開始驅走身上的寒意,也讓他精神一鬆。

舒服!

總算是不用擔心凍死了!

吳大哥再次開口:

“火可能會引來不必要的麻煩,再燒半個時辰就滅掉,而且柴也不多了,等下擠擠取暖。”

“好的。”

“是。”

眾人連連點頭。

方正自然不敢多言,等到身上寒意沒那麼明顯,方才長舒一口氣,有精神回過神來審視今天的經歷。

穿越!

這種玄奇的事竟然會真的有,而且還發生在自己身上。

不過差點沒被搞死!

嗯?

大伯電話裡說的發財門路,不會就是這個吧?

方正精神一凜。

細細一想,這件事十有八九!

這裡不知是哪,但很明顯不怎麼安全,出門在外還帶著刀、弓,以大伯的性格如果想深入探查的話,定然會買些護身用品。

也就是那些‘違禁品’。

‘大伯難不成就是在這裡出的事?’

‘肯定是了,不然以大伯的性格怎麼可能會被人拿利器圍殺致死,又不是混社會的。’

唔……

方正雙眼收縮。

他突然想到,既然大伯能給自己打電話,且準備好東西才過來,豈不是說他回去過。

怎麼回去的?

念頭轉動,一股明悟悄然浮上心頭。

十二個時辰!

只需在這裡待夠十二個時辰,手鐲所化的印記就能積累足夠的能量,然後就可以回到來時的地方。

方正下意識抬手,雖然看不見,但他此時卻能清晰的感覺到,手腕上的紋路正閃爍著微光。

它在充電!

還差近十一個時辰,也就是二十二個小時,就可以回去。

“大哥哥。”

身旁的小姑娘好奇開口:

“你手腕上掛著的是什麼?”

“是……”方正一愣,下意識以為對方說的是那古怪紋路,不過轉瞬就明白過來並不是。

而是另一樣東西。

“手錶。”

“什麼是手錶?”

“計時用的東西。”

“哦!”

小姑娘似懂非懂。

“現如今兵荒馬亂,出門在外還是小心些為妙,老話說得好,財不露白、免遭災禍。”吳大哥適時開口:

“小兄弟手上的東西很精緻,應該值不少錢,最好別輕易展示。”

“是。”方正急忙放下手腕:

“吳大哥說的是。”

他也注意到人群中有幾個人眼神不對,不過在那吳大哥開口後,立馬把視線挪到一邊。

這裡的人不認識手錶?

難不成自己已經不在地球了,可為什麼說著差不多的話,只是帶著魯豫地帶的口音。

或者……

是來到了古代?

看穿著打扮,確實跟現代人截然不同。

不過,

不管這裡是哪裡,自己現在的首要目的是老老實實渡過一天,熬到可以回去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