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雲忘歸與金鎏影與原無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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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眾人談論起道羌一案時,金鎏影提出的一些觀點與解法相當不錯,正如雲忘歸所言,他就完全不是修道的苗子。
假如金鎏影的修道天賦是七。
那麼,蒼與赭杉軍就是十。
反過來說,假如金鎏影處理紛爭與內部事務的天賦是十,那蒼與赭杉軍等人則是七。
結果金鎏影想在自己劣勢的領域贏過他們。
難,很難,非常難。
相同的事情若是給雲忘歸,他早放棄了,直接躺平等同修來撈。
人生這麼長時間都用來內卷多沒意思。
不過吧。
也就是這個發現,讓原無鄉給雲忘歸提了一個好點子,把人丟去苦境放萬堺朝城,不妥,但是如果把人放在道門法宗。
以金鎏影在這方面的天賦來說完全沒問題。
正好,道門法宗缺人,原無鄉又不是能整天坐在那一動不動,專心審理案子的性格。
這次不是幫好友解決問題了。
這次是對不起好友,對不起淵微子前輩,他們兩個商量著把人挖去三教法宗,正好聽說有些人想另起爐灶,脫離法宗與現有律法的約束,原無鄉與雲忘歸覺得讓小金去處理就很不錯。
因為他們兩個不太擅長跟人玩心眼子,可小金在這方面很有天賦,只要他別走錯路。
三教審判庭之主那個位置,可以試著去坐坐。
現在,是由道門法宗之主解天籟兼任。
原無鄉將來不太想兼任。
儒門那邊不合適,佛門那邊也不合適,有一個算一個都不是擅長跟人玩心眼子的人。
於是。
“小金你要不來看一看這些?”
規整的院落中,雲忘歸抱來了一摞卷宗,走到石桌前很是隨意的放在桌面。
“好友!”金鎏影正在院中練習刀法。
手中之刀,外形猶如一尾麒麟騰雲駕霧,主色呈金色,與兵主本人色系相似,刀身寬厚,鑲綴雲朵為飾,鋒刃微翹上鉤,犀利無雙,正是雲龍斬。
感應到友人前來他停下動作,但對於友人的稱呼他很不滿,卻也無奈。
“好的小金,知道了小金,下次也不一定改。”
雲忘歸把卷宗往旁邊一撥,直接坐下,取了一隻茶杯,提起好友事先煮好的茶壺。
先斟了茶丟給金鎏影:“喝杯茶消消氣,給你帶了好看的過來。”
而後,他才又取了茶杯給自己斟茶。
將雲龍斬收起,穩穩接下友人送來的茶杯,金鎏影方才邁步走回到桌旁坐下。
“這些是什麼?”他開口詢問道。
“一部份由我經辦,覺得挺有意思的案子,先前看你對這方面的事情感興趣,回去之後我就試著寫了一些。”
雲忘歸簡明扼要的將前因後果說明,而後舉起茶杯抿了一口,輕嘆道:
“好茶。”
“你還是沒有放棄先前那個想法。”金鎏影並沒有上這麼明顯的套。
雲忘歸與他說道:“試一試又不會少塊肉。”
“你。”
而在此時,金鎏影敏銳察覺到,友人的精神狀態似乎有一些不太對勁。
只是,不待他開口詢問:“我這幾天那是一刻都沒休息,挑燈夜戰,小金你難道忍心看我一番辛苦付諸東流?”
雲忘歸直接一骨碌全給他招了。
“若是儒門追究你洩密之責別來尋我。”放下茶杯的金鎏影隨意取了一份卷宗,緩緩將之攤開。
“那句話怎麼說來著。”
雲忘歸聞言,腰桿一挺:“堂下何人,竟敢狀告本官!”
“哼。”
金鎏影沒與他繼續插科打諢,而是認真看起了卷宗上的內容,起因是儒生逛青樓,然後,因為處理不當惹出後續一系列麻煩。
「這樁案件看上去很普通,背後的影響,卻比先前的道羌案更大。」
快速將起因結果瀏覽了一遍的金鎏影心道。
分析案件對他來說簡直得心應手。
對比修行道術與刀法之時,毫不晦澀,毫無瓶頸。
“本來小當家也想寫,但他是條鹹魚,道門體量也遠不如儒門。”雲忘歸輕笑道:“肚子裡沒貨連一個字都寫不出來。”
“這樣的事情儒門很多?”金鎏影合攏卷宗。
“不是所有的事情都會經我之手,我這邊只是定期巡查各脈,平時都是法宗處理這些問題。”
性格隨和歸隨和,但再怎麼說也是高層,還是有實權的那種,不可能所有的事情,都由雲忘歸與屠蘇悽城負責處理。
定期帶著任務巡查各脈,是他之職責。
但。
能夠彙報上來,或者能夠被玉離經注意到,它們本身就已經非是小事。
說到這裡,雲忘歸停下來飲了一口茶:
“三教法宗便是處理內務,若有大事,則會在三教審判庭開庭共審,我是特殊情況,不在法宗但會幫他們處理一些事情。
正常情況應該是像小當家那樣。”
“外號?”金鎏影到現在都沒有想明白,這個稱呼是什麼意思。
這些年他總是忘記詢問此事。
“也不全是,理論上,等這次回去苦境他就要繼承道門法宗,屆時就要稱呼原當家了。”雲忘歸對這一名詞進行了解釋。
熱茶下肚讓他精神了不少。
此時。
“你們兩個一大早就擱這埋汰我是吧?”
話語未落,便見當事人邁入院中,姿態很是隨意的坐在桌前。
金鎏影不打算接招:“並未。”
“我的情況小金你也有所瞭解,所以,要不要來道門法宗幫我?”
可惜,原無鄉也沒有打算放過他:
“其他可以先不談,三教審判庭之主我自己是坐不了,能力不夠,腦子不夠,但我覺得以小金你的天賦定然可以勝任。”
“為何是我?”金鎏影其實有一些意動。
任誰被好朋友這麼做思想工作,然後發現自己確實有這方面的天賦,並且比修行天賦更強。
都會意動吧。
雲忘歸給原無鄉斟了茶,同時解釋道:
“因為小金你合適咯。”
“確實,你看我像能當審判庭之主的人嗎?”
當事人原無鄉對自己有自知之明,若非與解天籟有約定,他連道門法宗都不想繼承,別看道門出的事比儒門少。
但道門這邊一出就是大事。
需要三教審判庭開庭的那種大事。
“關於此事,我需要向師尊稟明後再做決定。”(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