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都統大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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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張是想通了。
左右荊州滿城的工程都是落在王五手上,那他這個總督大人沒理由在邊上看著。
你小子吃肉,老夫喝碗湯總行吧?
王五也大度表示可以將工程最掙錢的土方交給總督大人。
這個土方還包括隔絕滿漢的新城牆所需的石料。
總之,是個大專案。
老張心裡琢磨了下,起碼二十萬兩的利潤。
夠他晚年退休生活了,當下也不再要求更多。
他這人,比較容易滿足。
至於荊州滿城到底修成什麼樣,管他呢。
我死之後哪管它洪水滔天。
未想王五又對他道:“你回頭看看還有哪些官員有小舅子、表侄做工程的,只要他們願意幹,我都可以分包給他們。”
此提議遭到老張斷然拒絕:“不行,這事參加的人不能多。”
“不,我覺得參加的人越多越好,最好湖廣州縣以上官員人人有份。”
王五意味深長的看了老張一眼,“工程要出了事,總不能讓你總督大人一個人頂吧?老話講法不責眾,朝廷難道還能把一個省的官員全砍了不成?”
“”
張長庚想說別說一個省官員了,再來一個省朝廷也能砍得動。
當年江南奏銷、通海、哭廟三大案,江南十個官員就被朝廷砍了九個,力度之大哪是你小子能想象的。
“那隨你便吧。”
見老張不肯把湖廣官員拉下水,王五也不為難他,轉而問他修滿城的工程款戶部什麼時候撥下來,能撥多少。
老張說滿城到底得花多少銀子他也沒數,得回去後讓人算算才知道,不過透露工程款不是全部由戶部撥付,而是他湖廣地區也要承擔一部分工程款。
大概戶部最多隻能撥六十到七十萬兩,餘下的費用基本都得他這個湖廣總督想辦法籌集。
算上城中外遷居民安置費用,以及給駐防八旗兵圈佔的良田補償費用,修城民役吃住費用
亂七八糟一大堆,恐怕沒個大幾十萬兩根本搞不定。
“這麼大的資金缺口,你打算怎麼填?從百姓頭上榨?”
王五比較關心這個問題。
“先從今年應收的夏稅挪一部分,實在不夠的話再給地方加加擔子,滿城是朝廷的大事,限期之內一定要修成的,沒辦法只能先苦一苦百姓了。”
老張說的比較委婉。
實際就是苛捐雜稅。
湖廣一省有七八百萬人口,每個人頭多收一文錢都是筆不小的收入。
王五聽後點了點頭,策馬同老張的馬車並排而行,側臉又說了一句:“老張,伱以前在燕京做過大學士,想必對律法應該很懂吧。”
老張微哼一聲,讓王五有屁就放。
“我就是諮詢你一個律法問題,就是如果有人告官的話,是從縣裡面一級級往上告,還是可以直接告到燕京朝廷去?”
“當然是一級級告,地方不受理苦主才會去燕京,不過能告到燕京的大多是真冤,情有可原。”
說到這,老張話鋒一轉又說能去燕京的其實也不多。
一來交通不便;二來去燕京得要盤纏,這筆錢大部分苦主根本拿不出來;三來地方上也不太可能讓人去燕京告狀。
因為這會影響吏部對地方官的考績。
而且他張長庚為官比較清明,刑案雖有按察使司和巡撫衙門負責,但只要苦主把狀子遞到他總督衙門,他縱是再忙也會抽空看一看。
確有冤屈,也是能夠主持公道的。
“你問這些做什麼?”
老張很好奇。
“我想替你分擔一下資金壓力。”
王五說出自己的打算,就是宜昌跟荊州都是府城,沒怎麼受戰火波及,所以城中的有錢人很多。
因此他打算跟這些有錢人借錢修滿城。
是不借也得借的那種。
但這樣一來肯定有人不願意借,那麼必然會產生官司糾紛。
所以希望老張這個總督大人想辦法把“苦主”按在湖廣,不讓他們去燕京鬧。
至少拖個兩三年再說。
“借款?”
老張眼前一亮,他怎麼沒想到這個辦法的。
“也可以說是集資。”
想了想,王五又補了一句,“滿城是大清的根基,借款給官府修滿城就是忠君愛大清,不借就是心存故明陰謀反對大清。”
這個性質就嚴重了。
所謂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老張聽後搖頭道:“這種做法容易引起地方反彈,也會壞了官府名聲,若被御史知道了肯定會參我們一本。”
“不這樣做,你就真忍心讓百姓們再從嘴裡摳點吃食出來?這幾年湖廣的百姓可被你們禍禍慘了,民變都鬧出多少起了?”
“你們這幫西山賊要是早點投降,百姓何至於受這份苦。”
“”
這回輪到王五無言以對。
老張難得勝出一回,心情不由大好,看著不語的王五突然閃現一個念頭,笑道:“老夫倒是把你這個都統大人給忘了。”
話說的有點莫名其妙,王五聽的也是一頭霧水。
不想老張卻告訴他一件好事,那就是他這個漢軍正白旗的都統雖然是虛的,但再虛也是實在的都統。
“既是都統,手裡便有入旗名額。”
“入旗名額?”
王五讓張長庚把話說明白。
老張的意思就是漢軍都統是本旗最大的官,所以手頭每年都有一批入旗名額。
因此可以將這些名額拿出來誘惑有錢人捐資修滿城,再以他們願意出錢修滿城的由頭向朝廷奏請給他們入旗。
形象的比喻,王五就是某重點中學校長。
既然學校他說了算,那每年照顧些關係戶子弟入學,還不是小事一樁。
而入旗比入學還要誘惑人。
要不然都當上總兵官的老牛也不會去舔穆裡瑪的臭腳。
王五一聽就知道這法子超級贊,忙問張長庚他有多少入旗名額。
結果老張說他最多有十個名額。
蒙古都統有二十個,滿洲都統則有三十個。
但名額歸名額,操作起來想要入旗的多少還是要有一定貢獻的。
比如軍功,又比如捐輸。
總之,要麼出錢,要麼出人。
不然稽核那一關過不去。
這幾年入旗卡的比較緊,漢軍這邊稍好些,滿洲那邊要嚴的多。
王五心涼了,十個名額頂個屁用。
就算五千兩賣一個,也才五萬兩,沒多大意思。
老張能想到這個法子,肯定有後續完善。
“除了旗人不隸州,不歸戶籍,包衣實際也是如此。”
老張的補充辦法就是多走兩步路,允許有錢人投充到漢軍正白旗王都統名下為包衣奴,這樣他不僅在旗,也能合理避稅。
跟前明百姓自願投充到舉人老爺名下當奴一個性質。
“就是說如果湖廣幾百萬百姓全投充到我名下為包衣,我就是八旗最大的都統?”
王五看問題的角度比較刁鑽。
老張看到的是錢,他看到的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