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陳飛塵來說,羅峰給出的這個條件已經算是非常豐厚了!

年薪三十萬,這可比他寫作的錢來得多了去了!

更別說,羅峰還給一百五十萬的買斷錢,加上後續治療費用甚至都不需要他操心,還給他提供房產!

這樣的好事,上哪裡找?

只是,他再怎麼說都是個文人,並且,羅峰已經知道了他的底細,可陳飛塵都還不知道羅峰是幹什麼的。

“羅小子,我告訴你,你別亂來!”趙泰可是知道羅峰的性格,立馬警惕了目光,他可不希望一個文人變成黑社會!

羅峰聳了聳肩道:“這是他自己的選擇,我們應該尊重別人的選擇,不是嗎?”

一語雙關,趙泰也沉默了起來。

沒錯,羅峰就是在點趙泰!

只要趙泰還活著,羅峰就能憑藉這件事把趙泰吃的死死的!

他給了羅峰一個生活在陰暗中的人生,而羅峰還給他的是一片光明!

“我現在就要錢,現金!”

陳飛塵沉默了兩分鐘,直接開口說道。

羅峰輕笑了起來:“你不好奇我是幹什麼的?”

陳飛塵苦笑著說道:“黑社會,我猜的沒錯吧?”

“我是個文人,自詡文人傲骨,絕不會向黑惡勢力低頭,我的好幾本書都反映了現實,基本上都是黑社會和警方之間的故事,我瞭解過很多關於黑社會的事情。”

“黑社會到了一定的層次之後,都會追求名聲,地位等等,而你透過林天華來找我,也是一樣的,不就是圖個名嗎?”

“我可以答應你,也可以繼續用這個筆名出書,但是每一本書,我是要收錢的,出版社給我多少錢,你就得給我多少錢!”

既然現在都已經丟掉了文人傲骨,丟掉了自己內心的堅持,甚至就連自己最引以為傲的東西都丟了,那他也不在乎了!

向錢看齊!

“沒問題!”羅峰咧嘴一笑。

“年薪我要五十萬,我可以向你保證,你在我身上花的錢,絕對不會虧!”

“既然我加入你了,也算是個黑社會了吧?我再提一個要求,明天晚上之前,我要見到打死我父親的那幾個人,我要親自解決他們,你別想隨便找我忽悠我,我見過他們的。”

陳飛塵雙拳緊握,目光中閃爍著恨意。

自己的父親活生生被他們打死,作為兒子,他又怎麼可能不報仇?

殺父之仇,不共戴天!

“陳飛塵,你別亂來!如果你需要幫忙,我可以幫你。介紹一下,我叫趙泰,省廳副局。”

趙泰不想看著他走上這條不歸路,他也不能昧著良心看下去,所以還是開口勸道。

陳飛塵嗤笑一聲:“走公檢法,以他們的罪名雖然能死,但我等不了!”

趙泰長長的嘆了一口氣,他今天就不應該過來。

只是在心中想著,明天晚上帶隊過去,他不想看見這麼一個好小夥子走上犯罪的路。

“身為人子,我無法想象父親受了多少痛苦,我無法感同身受!”

“身為人子,我做不到那些打死我父親的人逍遙法外!”

“身為人子,若是不報此仇,枉來人間走一趟!唯有親自動手,我才覺得...對得起我父親的在天之靈!”

“他活著的時候,我總是沒時間回家,等到他離開之後我才知道,父母需要的陪伴,而我就連最簡單的事情都沒做好,我愧對他們的養育之恩!”

幾人都嘆了一口氣,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

至少在這個時代中,還沒有聖母重拳出擊。

羅峰沉吟片刻,轉頭看著林天華說道:“給他拿五十萬現金。”

林天華本來樂滋滋的喝著茶,心情美滋滋的。

縱觀黑道,誰特麼能有幸和省廳副局喝茶呀,也就只有他林天華有這個榮幸了!

結果,突然聽到羅峰的話,嚇了他一跳,臉色頓時就黑了下來。

“不是,你特麼自己收人,為什麼要我特麼給你拿錢呀?你特麼自己拿錢呀,草!”

本來以為不用花錢了,結果還是得自己花錢?

林天華頓時就炸了,一臉怒氣的盯著羅峰,大有一種你特麼找不出來理由,我現在就跟你翻臉的樣子。

羅峰尷尬的摸了摸鼻子說道:“你這不是沒現金嘛。你給他拿五十萬現金,剩下的一百萬打他卡里。”

低頭,唰唰唰在支票本上寫了一串數字扔給他,兩百完整。

加上之前給鄭景同的五十萬一起給他了。

拿到支票的林天華臉色頓時就笑容滿面,嘿嘿一笑道:“去,給咱陳大文人拿五十萬現金。”

林天華揮了揮手,身後的人立馬就去辦事了。

很快,一個箱子放在陳飛塵的面前,一開啟,裡面全特麼是錢!

呼吸都急促了起來,他眼中的血絲都消下去了一些,有了這些錢,她再也不用為錢的事情低三下四了。

“只要你一句話,我能殺人!”

這些錢,相當於是他的買命錢了!

羅峰咧嘴笑道:“沒那麼嚴重,你幫我管好公司就行了,省城這邊的公司到時候會讓你幫我管的,做得好了,你年薪不會只有五十萬的。”

做完這一切之後,羅峰也終於鬆了一口氣,這下就不怕姜雨柔查了。

陳飛塵是個很講信譽的人,當場就撥通了出版社編輯的電話。

“喂,飛塵,新書寫出來了?”編輯很熟悉的說道。

“是的,等我忙完之後就發給你。”陳飛塵說道。

編輯說道:“還是用這個名字是吧?”

陳飛塵道:“筆名還是用這個,不過我老闆現在回來了,簽約需要你和我老闆簽約。”

編輯有些懵逼的問道:“額...什麼意思?”

陳飛塵說道:“之前的書,全部都是我代我老闆籤的,老闆很忙沒時間,正好這段時間在省城,準備在這邊開新公司,所以簽約人的資訊需要你和我老闆對接。”

可能之前也沒有遇到過這種情況,編輯緩了好久才緩過來。

“你的意思是說,你並不是著作權人?”

陳飛塵:“是,但也不是。之前是因為老闆沒時間,所以就讓我籤,嚴格意義上,之前的書著作權人是我,只不過這一次老闆想自己簽約而已。”

“明白了,你改一下籤約資訊就行了,這都是小事。”

結束通話電話,陳飛塵抬頭看著羅峰問道:“我們需不需要籤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