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判決認定,駁回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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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
自從宣佈休庭後,一個小時的時間匆匆過去。
在書記員的全體起立下。
合議庭成員再次走進了庭審臺。
在休庭階段,王建軍對於這個案子已經做完了梳理。
並且已經確定了審理和大致的判定。
坐在審判長席位上,王建軍目光環繞過庭審一圈以後,緩緩開口:
“目前對於林浩學二審判決的庭審,已經大致辯訴完成。”
“被控方,請問你方能否提供,當初DNA檢驗報告的完整流程.….?”
面對王建軍的提問,嚴向上沉默了數秒,不知道應不應該提交。
因為一旦提交了的話.….
那麼可能就會因為這個提交的流程,引起質疑。
可是不提交的話.….那麼這個案子徹底沒有了翻盤的可能性。
法院認定執法方過失的話.….
那麼對於他們的影響力,太大了.….
面對這種情況,嚴向上一時之間不知道該怎麼選擇。
猶豫了數十秒以後。
這個時候,王建軍看出來了嚴向上的猶豫,繼續詢問。
只不過這一次的詢問相比較上一次而言,語氣嚴肅的多。
“被控方,請回答問題。”
面對王建軍的詢問,嚴向上想了一個妙招,甩鍋。
“審判長。”
“關於審判長的提問,對於DNA檢驗流程方面的事情,我沒有進行深入瞭解,當庭不能給出回覆.….”
“審判長,我方申請在庭後上交相關的材料和證據。”
王建軍:???
這話你是怎麼說出口的.….?
庭後提交證據?
你不知道庭審上交證據有一定的時效性嗎?
再說.….
伱這點小手段,我擔任了這麼多年的審判長,你認為我看不出來是吧.….?
王建軍表情平淡,知道嚴向上心裡面的小心思.….
無非就是,打算利用這一點說辭,來說明他有證據,有相應的線索,讓自己判定的時候考慮到這一點。
但.….
王建軍還是那句話,該怎麼判,就怎麼判.….
證據要看的是當庭證據,其他證據看不看有什麼意義?
就算知道了,他也不能夠判定證據的真偽,所以等同於說嚴向上是耍了一個小聰明。
對於這點小聰明,王建軍不是太喜歡。
微微皺了皺眉以後,敲響了法槌。
咚咚!
“既然被控方當庭提供不了證據,那麼根據庭審規則,不能夠證實合法來源的證據,即判定當初的DNA檢測報告屬於無效證據。”
咚咚!
“被控方有什麼意見嗎.….?”
在聽到判定的時候,嚴向上愣了一下。
這.….就判定了.….?
“審判長,我方有異議.….我方認為這麼判定不合理,我方的DNA鑑定報告為真,並且我方已經提出在庭後提交相應的流程證據,為什麼要判定我方的檢測報告屬於無效證據.….?”
聽到嚴向上的話,王建軍是一點面子都不想給了。
為什麼判定DNA檢測報告屬於無效證據,你心裡不知道嗎?
不過,王建軍作為審判長,還是給出來了解釋。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二條,依法收集證據的理解與適用。”
“訴訟方對於你方證據的來源提出質疑,且具有事實依據,你方不能夠當庭證明證據來源的合法性,基於以上,判定你方證據屬於無效證據。”
“被控方如果有任何事實依據不符或者是認為該判定不符合哪一條法律,可以當庭提出,法院方面認為合理,可以進行採納。”
“被控方對於以上判定有異議,現在請被控方陳述反駁意見。”
嚴向上:…..
陳訴反駁意見.….?
這怎麼陳述.….
嚴向上揉了揉眉心,意識到自己剛才的話過於衝動,給審判長留下不好的印象。
判定DNA檢測報告無效,這個判定怎麼說呢.….
在審判長的主觀上,可以判定無效,當然也可以判定有效。
畢竟.….
DNA檢測報告這個報告是真的。
無論屬不屬於偽造,對方都拿不出來有力的證據來進行證明.….
雖然說,對方證明了自己身上血痕的來源。
但是受害人指甲中的確殘留有林浩學的DNA。
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對方需要反駁的也是這一點。
這個DNA可以來源於其他方面,當然,由此進行認定的話,那麼一審中血痕的認定事實就不符合了。
不過這個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受害人指甲中殘留林浩學的DNA這個才是事實依據。
對方不能以強有力的事實證明的話。
這要靠的就是審判長對於這個DNA報告認定的傾向性了.….
所以,他就耍了一個常用的手段想著藉此逃避這個問題。
可是沒想到.….自己把自己坑進去了.….
王建軍:你的那點小心思,就不要拿出來秀了.
我審判過那麼多的大案子,你這種我見得多了.….判定你有問題嗎?
合理合法,沒有任何的問題!
王建軍對於這種耍小聰明的,嚴判不貸!
審判臺上。
望著嚴向上沒有說話,王建軍表情平淡,繼續追問了一句:
“被控方是否能夠拿出事實依據,來證明合議庭對於這個判定有問題?”
呼.….
嚴向上長嘆了口氣:“審判長,我方不能,我方對於合議庭的判定沒有任何的異議。”
咚咚咚!
王建軍敲響法槌,開口:
“被控方律師沒有任何的異議,那麼剛才為什麼要提出質疑.….?”
咚咚!
“被控方律師擾亂干涉庭審流程的進展,警告一次!”
“被控方律師,對於這個處罰是否有異議?”
嚴向上有苦難言,這是明擺了針對他進行處罰。
但是有理有據,他氣不氣?
肯定氣。
但是氣也沒有什麼辦法.….
默默的點了點頭:“審判長,我方對於這個處罰沒有異議。”
咚!
王建軍敲響法槌以後,滿意的點了點頭。
接下里就是法庭陳述階段了.….
咚!
“訴訟各方對於判定DNA證據無效,有沒有異議?”
檢方第一個回答:“無異議。”
蘇白:“無異議。”
嚴向上:“無異議。”
咚咚!
“訴訟各方對於此判定均無異議,合議庭已經對於本案進行了大致的梳理,確認了基本事實,現在請訴訟各方進行法庭陳述。”
“請檢方進行陳述。”
孔建圖在聽到法庭陳述的時候。
長呼了一口氣。
陳述完了以後,應該就可以吃瓜了吧.….
根據這場訴訟內容來說,這個案子的影響力可不小.….
偽造證據,控告死刑,提交死刑申請,公檢法各方具有監督責任,竟然還出現了這麼大的紕漏。
如果最高法核准透過了。
那麼這影響力.….簡直絕了。
其實在庭審前,已經有人聯絡過他。
讓他對於這場庭審進行控訴,力保維持一審判決,二審結束以後,會給他獎勵。
想到這裡,孔建圖默唸,還好自己堅守住了自己作為公訴人的底線,沒有摻乎進來.….要不然.….
孔建圖輕輕搖了搖頭,緊接著看向審判臺。
“審判長,我方放棄陳述。”
直接點,乾脆不陳述了。
咚咚!
“檢方公訴人放棄陳述,下面請被控方進行陳述。”
嚴向上心裡清楚,這個案子進行到陳述階段以後,又判定了DNA檢驗報告證據無效,現在已經算是敗訴了。
現在最重要的就是減輕對方控告他們的過失。
深吸了一口氣以後。
嚴向上開始進行陳述:
“審判長,我方進行的法庭陳訴如下:”
“我方認為,訴訟方控告我方過失..具有過錯,實際上不具有強有力的證據表明這一觀點”
“執法方在行使責任的時候,考慮到的是多方面的問題。”
“不能以一個單一的表面去判定其是否有過失過錯。”
“審判長,我方陳述完畢。”
嚴向上的陳述,簡單明瞭,沒有說什麼多餘的廢話。
說這些的目的也只有一個。
那就是——
審判長你別光顧著判決我們執法方有錯,還有其他方呢。
不能因為對方沒有進行控告,就不考慮到。
嚴向上將目光落在王建軍臉上,希望能夠從其臉上看出來判決的結果。
只可惜,王建軍的臉上沒有絲毫的情緒變化,讓嚴向上一點兒也琢磨不住。
咚咚!
“執法方陳述完畢,現在請當事人進行陳述。”
林浩學在聽到審判長的聲音以後,開口:
“審判長,我沒有什麼要陳述的。”
“我只希望..法律能夠還我一個公道的判決”
“審判長,我說完了.….”
咚!
“當事人陳述完畢,其代理人有沒有什麼要進行補充的。”
“有的審判長。”
“請當事人代理人進行補充。”
“好的審判長”
蘇白點頭,繼續開口:
“我的補充是針對執法方陳述他們沒有過失的.….”
“對於執法方的這個陳述,我認為不合適.….”
“首先,執法方在沒有確認證據的真相事實前,就將林浩學,移交檢方處理,其次,執法方嚴重的背離程式,出現了嚴重的問題。”
“如果不是沒有對林浩學的證詞證言進行調查,那麼林浩學怎麼可能會被指控侵犯婦女,並作案後殺人.….?”
“怎麼可能會以18歲剛成年的身份入獄六年,錯過人生?”
“要知道,本案一開始指控的是死刑,並向最高法提交了核准申請。”
“如果核準透過的話,那麼對於林浩學來說就不是錯過六年的人生,而是直接沒有了人生。”
“每一次的冤假錯案,與判決的公信力來說,都是一次巨大的打擊。”
“如果執法方核實證據,不違規,不背離程式,那麼就不會有這一次的冤假錯案出現。”
“基於以上,我方認為被控方有著嚴重的過失,過錯行為,必須對於我方進行公開道歉和補償!”
….…
在蘇白陳述完,庭審場外,直播庭審的評論區。
“說的對,說的太好了,要是執法方沒有過錯的話,那麼就根本不可能會出現這一例冤假錯案,現在已經錯過了,還扯什麼?老實認錯就完事了!”
“老實認錯就完事了?樓上的兄弟,你忘了一開始指控的罪行是什麼了吧?一開始指控的罪行是死刑!如果不是被最高法駁回了,那麼現在.…是不是可以認定這個被控告方是在故意殺人?”
“的確有這方面的故意嫌疑,但是.…有一說一,對於死刑的指控,那不是檢方的責任嗎?和被控告方好像沒有什麼太大的關聯吧?”
“對啊!所以檢方的律師很聰明啊,全程一句話不說,一句主觀性不講,整場就是,對對對,對對對,老實巴交的坐在公訴人席位上,和以前咄咄逼人的狀態完全不一樣,一副全聽審判長判決的態度。”
“哈哈哈!你這麼一說,我突然理解了檢方為什麼不說話了,這是怕速率是把矛頭指向檢方?”
“的確!!聽到大佬們的解釋,我才反應過來,原來這個公訴律師,不說話的原因是在這兒呀!”
“哈哈哈!簡直絕了!!”
“.….…”
評論區針對於蘇白的法庭陳述,展開了激烈的討論聲音。
而與此同時。
庭審場內。
王建軍在聽完各方的法庭陳述以後,看向了周雲和朱朝陽。
周雲和朱朝陽兩個人微微點頭,統一了意見。
見狀,王建軍敲響了法槌。
咚咚!
“各方法庭陳述,合議庭成員已經瞭解。”
“現在準備宣佈判決結果。”
咚!
王建軍敲響了法槌。
書記員:“全體起立!請審判長宣佈庭審判決!”
唰唰唰。
庭審現場,全體起立,王建軍手持判決書,開始宣讀判決結果。
“本案案由:訴訟方不服,對林滿浩一審判決申請撤銷一審判決做無罪辯護,並認定被控方部門在行使責任時有過錯,申請公開道歉。”
“本院對於該案件具有管轄權,所適用法律全部依照國內法律。”
“下面宣佈判決結果:”
“根據合議庭研究決定,針對訴訟方申請撤銷林浩學案一審判決,做無罪辯護,現判決結果如下:”
“針對撤銷林浩學一審江都中級法院判決。”
“現二審法院江都高階法院認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規定及其所適用條例的理解和範圍和第五十五條輕口供重證據條例的適用範圍:”
“一審判決中,對於認定的事實不符。”
“重點有以下幾點:”
“第一:林浩學的口供和執法方所提交的證據,有著重大的差別。”
“第二:林浩學口供反覆,尚未判定,沒有確定事實就進行判定,不符合相應的判決流程。”
“第三:相關部門沒有聽取林浩學的證詞證言,屬於嚴重違規行為,並且林浩學方拿出事實依據,判定一審主要證據,DNA檢測報告無效。”
“第四:訴訟方提交了關於一審時認定林浩學胸口血痕來源的證據,從而與一審時所認定的血痕來源相駁,判定一審時認定錯誤。”
“第五:.….….”
針對認定事實不符的事項,王建軍列舉了數條。
列舉完成以後,微微抬頭看向了當事人席位。
“基於以上,認定一審判決缺乏事實依據,缺乏法律依據,缺乏事實辨認。”
“二審判定,撤銷一審判決。”
“判定林浩學無罪,當庭釋放!”
“同時,認定訴訟方申請的國家賠償金額!”
“判定對於訴訟方所控告執法方,有過失行為。”
“經法院判定,執法方沒有基於犯罪事實的條件和犯罪事實的目的以及其他事實依據去認定事實去移交檢方,的確具有過失行為。”
“判定,當時相關執法單位,對於林浩學進行公開道歉!”
“根據我國訴訟法規定,訴訟雙方若認定事實有誤或判定裁定有誤,可在閉庭後向相關部門提交審查監察,或向上一級法院提出再審請求。”
“判決書將會在閉庭十五日內,發放到訴訟各方。”
咚!
法槌沉悶的聲音在庭審現場迴響。
打破了剛才庭審中的寂靜。
在剛才審判長宣佈判決結果的時候。
全場寂靜,沒有一絲的聲音,都想要知道最終的判決結果是什麼。
如今。
在判決結果宣佈完畢的那一刻。
庭審現場的各個訴訟方以及當事人或者親屬都有著不同的反應。
林浩學和家屬席位上的李香芳喜極而泣,哭的是這六年來的不容易。
六年的堅持,終於迎來了法庭正義的審判,宣判無罪釋放。
檢方席位上的孔建圖鬆了一口氣,庭審結束,他也不用再擔心其他的了。
被控方席位上的嚴向上,眉頭緊鎖,不知道在想些什麼。
不過可以明顯的看出,對於庭審判決宣佈的結果,眼神中充滿了憂慮。
而訴訟方席位上的蘇白和李雪珍則是有著不同的表現。
蘇白略鬆了一口氣,這個案子的判決結果出來以後,算是沒有什麼太大的問題了。
算是解決了一個麻煩案子。
判定已定,輕鬆了!
李雪珍則是小臉歡喜,眼睛biu亮。
呼.
勝訴嘍。
有證據提交監察審查嘍。
+1+1+1+1+1+1.….
美滋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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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