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場上,陷入到了一瞬間的寧靜當中。

無論是審判臺席位上的合議庭成員,亦或者是檢方,還是被告方當事人,庭審場上的工作人員。

每個人都沒有見過這種情況,心裡面都少不了驚訝。

畢竟.…

誰敢在庭審場上直接對審判長怒懟?

當面與審判長對峙,甚至直接提出了抗議。

面對審判長直接怒吼不接受判定,被驅逐。

這不是在庭審場上,硬生生的打審判長的臉嘛?

還是打的啪啪啪亂響的那種。

所有人都覺得呼吸一凝,心裡不禁暗歎,這被告方委託律師太生猛了。

不純粹是讓審判長下不來臺嗎?.

….

審判臺席位上。

胡軍臉色異常的難看。

尋釁滋事這個罪名,涉及到了四點內容,本來的包含就很廣泛。

可以說在庭審場上,法律解釋權歸他。

對於蘇白的抗議,胡軍繼續無視,並催促著法警:

“被告方委託律師干擾庭審秩序,請法警立即將其驅離庭審現場!“

面對審判長的開口,一名法警正準備來到蘇白的面前,蘇白望著其他兩名合議庭成員。

“我想請問,另外兩名審判員,也是同樣的態度和想法嗎?”

“對於驅離我出庭審現場和對張某,李某以及薛某的判定是同樣的看法是嗎?”

“這是我的最後一個問題。”

“是針對其他另外兩名合議庭成員的。”

“請另外兩名合議庭成員回答。”

另外兩名合議庭成員,在面對蘇白的質問,同時將目光落在了胡軍的身上。

他們兩個人在這場庭審上,沒有發揮什麼太大的作用。

庭審的流程和相關性的判定,主要依靠的就是審判長鬍軍的意見。

現在這場庭審鬧得不可開交,兩個人知道這場庭審的後續可能存在著一定的麻煩。

不想惹上太大的麻煩。

先前,之所以同意對於被告人的判定,是因為這個判定主要依靠審判長。

審判長進行採納觀點就可以了,和他們沒有什麼太大的關係。

可是現在蘇白在庭審上直接詢問他們。

要知道,庭審場上可是有記錄儀的!

不做點什麼,這個案子就牽扯到他們身上了!

一名審判員沉默了幾秒後小聲向胡軍開口詢問:

“胡庭長,這個把被告人委託律師,驅逐出審判臺席位是不是有點太過了.並且剛才的判定,暫時還沒有讓檢方進行補充。”

“現在就開始判定,顯得有一些過急了吧?”

“這完全可以等到檢方補充完成以後,再進行判定。”

“胡庭長,你說呢?”

胡軍臉色鐵青,現在是什麼話都聽不進去。

“反正早晚都是補充,現在判定沒有什麼不合適的。”

“可是在程式上這種做法違規了啊.”

“違規?”

“沒事,只要補充上就行了,有什麼事情我負責。”

聽到胡軍這麼說,其他審判員沒有再多說什麼。

放在一般情況下,違規後續進行補充是常有的事情。

可是這個案子涉及到的地方多,還要進行違規的操作,那麼所具有的影響力可不小!

但是。

胡軍願意說什麼他負責的話,那麼這場庭審他們完全可以保持沉默了。

畢竟

無論他們抗不抗議,在本次的庭審上,胡軍作為審判長,是具有判決權的。

他們意見已經提了,再多說什麼,也沒有用了。

.

….

胡軍鐵青著臉,他也清楚這一次違規會有很多的麻煩,不過這不重要,重要的是在庭審場上,他有絕對的審判權利,這就夠了!

“被告委託律師,現在不是你針對合議庭發出詢問的時候,合議庭經過商討,對你還有相關的判定,都已經做出了判決。”

“請伱現在跟著法警離開庭審現場!”

蘇白抬頭目光緊盯著審判臺席位,並沒有得到任何的回應。

此時,法警已經來到蘇白的面前開口:

“現在請你離開審判場.…”

蘇白看著法警,沒有說話,而是將目光又落在了審判臺席位上。

“我不知道審判長是為什麼驅逐我出法庭,但是我有相應的辯護權,我沒有干擾庭審秩序,這是我著重強調的問題!”

“審判長可以將我驅離出法庭。”

“但是!”

“我保留著對我驅離法庭理由的合理懷疑與抗議!”

“我想再請問一句,審判長,你仍然要將我驅離出法庭嗎?”

胡軍沒有任何的猶豫:“本次庭審,被告方委託律師嚴重干擾了庭審的秩序。按照審判權,我有權利將被告方委託律師請出庭審現場。”

“現在還請被告方委託律師跟著法警一起離開庭審現場!”

面對再次的確認,驅逐出法庭的回答。

蘇白目光緊盯著審判長席位。

好好好!

仗著有審判權,就這麼耍無賴是吧?!

在一般的情況下,審判長驅離委託律師。

除非是委託律師,一直陳述的觀點與本次庭審無關。

或者是在庭審現場,不講法律依據,依舊和審判長在那裡掰扯。

審判長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才會驅離相關的委託律師。

可是現在的情況呢?

現在的情況是什麼?

是他在陳述著正當的請求與審判長的判定,形成了巨大的差異。

審判長強硬的行使著審判權,將他驅離出停止現場。

這TM不妥妥的有問題?!

只是,目前是在庭審場上,就算是他,再怎麼激烈的和胡軍進行對抗。

再怎麼有道理的去駁回胡軍的判定和驅離他離開庭審現場的不符合規定。

可是在整個庭審上,還是以審判長的審判權為主導。

.

….

蘇白走出庭審現場後,只剩下李雪珍在庭審場中。

正常庭審是雙律師進行出庭,所以即使是蘇白離開庭審現場以後。

李雪珍照樣可以為老張,老李和老薛進行辯述。

庭審場上。

庭審仍然在繼續進行。

李雪珍的目光一直落在審判長席位上。

胡軍並沒有太在意,而是繼續接著開口:

“被告方委託律師之一蘇白被驅離出庭審現場。”

“但還有一名律師仍在庭審場上,符合庭審流程。”

“庭審繼續。”

“針對以上的答辯,雙方都沒有異議了吧?”

“那麼現在進行法庭陳述。”

“請檢方開始進行法庭陳述。”

馬虎在這場庭審上算是見識到了什麼叫做激烈的庭審對抗。

心中默唸:就算是全國性的頂尖刑事律師,在這場庭審當中,不還是要聽審判長的?

還不是要被驅離出庭審現場?

說白了,這場庭審就算是把全國最頂尖的刑事律師叫到這場庭審場上,還是要聽審判長的,還是扭轉不了相關的局面。

現在蘇白已經離場。

接下來的法庭陳述和判決基本上沒有什麼意外了。

馬虎開始進行簡單的陳述。

陳述無非就是那幾個方面。

走走流程控告老張,老李和老薛等三人的確屬於尋釁滋事,並且造成了較為嚴重的社會不良影響。

在檢方進行陳述完後,胡軍又讓李雪珍開始進行陳述。

李雪珍目光直視著審判臺席位,在這一刻,她非常的氣憤,但是又保持著冷靜。

因為蘇律師不在,所以她要對於這場庭審上的委託人負責。

李雪珍清脆的聲音響起,小臉上寫滿了嚴肅和認真。

“審判長,我方並不同意檢方的提議,也不同意審判長的判定。”

“張某,李某和薛某三人並沒有組織人員,他們只是對於相關的人員進行了詢問,並且其他人員是由於個人的意願來進行抗議。”

“沒有任何的強迫行為,也沒有主觀犯罪的意圖。在整個過程中,同樣沒有違法的行為。”

“如果說聚集在一起就是違法行為的話,那麼每逢節假日,官方舉辦一些活動,召集人來聚集在一起,那是不是也是一種違法行為?”

“那是不是要把相關性的組織者全部抓起來?”

“以上的事例和我方當事人的做法有著類似之處,可是我方當事人為什麼要被以尋釁滋事提起公訴。”

“我不理解的是,法院憑藉著哪一點來表明了我方當事人有著起鬨,並且造成了社會秩序不良影響的情況。”

“基於以上,我不同意,對於我方的判定!”

“如果審判長對我方判定有罪,那麼我請審判長能夠將我方式如何起鬨,如何造成社會秩序不良影響的相關情況清楚的寫進判決書裡!”

“我方會將判決書中的內容一一進行解讀!看看我方到底是哪裡違法犯罪了!”

“否則我方將會針對本案繼續提起上訴!”

李雪珍表情嚴肅,氣場全開。

直直的盯著審判臺席位,剛才眼前的審判長將蘇律師驅離出法庭。

目的是什麼?

她一眼就看出來了對方的目的,不就是能夠讓判決能夠進行下去嗎?

覺得自己作為一個剛轉正的律師,不太行?

如果自己不太行,那自己每天跟著蘇律師,不是白混了?

剛才的話也有深意,只要你敢把相關的情況寫進判決書裡。

那麼好!

我直接拿著判決書去找監察審查部門,我去詢問為什麼要進行這麼判,我再進行上訴!

她就不信,這場庭審還能把被告當事人給判定死!

面對李雪珍的陳述,胡軍臉色更鐵青了一些,但還是進行了判決。

咚咚咚!

法錘落下,沉悶的聲音極重。

“針對本次判決,判決結果如下:”

“對於公訴人提起的,針對於張某,李某和薛某三人的尋釁滋事行為。”

“法院認定,張某,李某和薛某三人有組織其他人進行宣釁滋事的行為!”

“由於有組織其他人形成了惡劣的影響,所以判決結果如下:”

“判決薛某三年有期徒刑,判決張某,李某兩人分別為兩年六個月有期徒刑!”

“.….”

“閉庭!”

伴隨著最後兩個字落下,本次庭審結束。

李雪珍的目光緊緊的落在了審判長席位上,目送著胡軍和其他兩名審判人員離開。

這個審判長,真的是她見到過的最壞的,現在她覺得判十年有期徒刑,甚至還覺得有些少!

.

….

等到判決完成,

李雪珍離開法院,走了出去,見到了在一旁的蘇白。

蘇白開口:“結果怎麼樣?”

“蘇律師。”

“這個審判長的傾向性太明顯了,並且在庭審上直接驅逐咱們。”

“不就是因為他違規了,咱們提出來了嗎?至於這麼報復嗎?”

“竟然判了一個三年有期徒刑和兩個兩年6個月有期徒刑!”

“這種判決實在是太過分了!”

“蘇律師,咱們走,我知道監察審查部門在哪!”

“舉報他!”

“像這種審判長至少要蹲好幾年!”

“咱們一定要讓他多吃幾年大鍋飯!”

“.….”

聽到李雪珍氣憤的聲音,蘇白點頭。

今天這場庭審的確是他見過最TM離譜的庭審。

合著就直晃晃的告訴你,作為審判長,我才有最終的判決權。

辯護權怎麼了?辯護權毫無意義!

不管你在庭審上怎麼說,怎麼做,我都不聽,不採納,直接按照自己的法律理解去進行判決。

或者說,因為其他原因去進行判決。

這麼搞是吧?

好好好!

“走!先去提起監察審查,然後再考慮一下二審的事情!”

李雪珍嚴肅點頭:“好的,蘇律師。”

這種審判長,不把他送進去,關起來吃幾年大鍋飯,簡直就屬於對不起他!

送人送人!

李雪珍的臉上寫滿了嚴肅而又認真,並且回想著在庭審場上遭受到的特別對待。

更多的是一種氣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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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