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翻供,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

尤其是在一審判決,進行完以後。

張碩給王強的建議,可以做到,但是非常難,需要處理的點非常多。

先不說其他的,只是找當時的那名女性改口,推翻原有的證據重新取證,這就是一件非常麻煩的事情。

搞不好就是偽證.…

不過.…這裡面最關鍵的還是那名女性是否能夠扛得住壓力。

總體而言,如果想要讓那名女性出庭作證,推翻一審判決,很難。

相關的事項張碩已經給王強進行一一表明瞭。

王強在聽到張碩的建議後連連點頭:“張律師.…”

“你說的我都明白!”

“不過這口氣我肯定是要出的,放心吧,這件事情不會出現什麼太大問題的。”

“按照你說的,我肯定會安排的,妥妥的。”

張碩:.….

聽到王強的話,張碩整個臉都黑了,連忙擺手:

“這些話可不是我告訴你的。”

王強笑著點了點頭:“對對對.…這些事情都是我自己想到的。”

聽到這話,張碩的臉色才緩緩平靜下來。

如果說在庭審上,王強把自己供出來了,那是什麼結果?

自己都得進去。

他只是提了個建議,至於王強做不做和他沒有關係。

事先撇清關係,只要到時候王強不說出來,那麼基本上沒有什麼事情。

再有就是這個案子,他相信以王強的能力還是能夠處理好的。

和張碩的想法差不多,王強在知道怎麼去處理這個案子後的第一時間就找到了之前騷擾的那女性。

沈怡。

並且願意以80萬,讓沈怡開口作證。

沈怡的家境普通,80萬對於他們家來說,已經是一筆鉅款了。

面對80萬沈怡第一時間就是拒絕,不願意答應。

畢竟.…

這件事情怎麼說呢.…

當時是王強在路上突然騷擾自己,要不是廣有志出手幫她的話,也不知道後果會是什麼樣的。

所以在王強找到她家,找上她的第一時間,沈怡的第一反應就是拒絕。

王強被沈怡拒絕以後,也沒有說太多,只是告訴沈怡的家人。

如果沈怡願意進行翻供的話,那麼他願意再多出20萬。

並且告訴沈怡的家人,讓他們好好的勸勸當事人。

.

….

至於怎麼勸,這就不是王強該關心的問題了。

不過,根據王強和沈怡家人先前打交道的過程,他知道這件事情肯定是穩了。

.

….

而另一邊,張碩也在積極的準備著二審的材料,準備提交二審。

先不講其他的,就按照民事判決的責任劃分來講,一審判決顯然在裁定方面有一定的問題。

基於這一點就可以準備提交二審,刑事方面,也可以不依照故意傷害進行提起二審。

當然,以上的做法都是建立在沈怡不願意出庭做偽證的情況下。

如果沈怡願意出庭做偽證的話,情況另說。

這場官司基本上沒有什麼太大的問題。

但是如果沈怡不願意,那麼二審也可以進行提起。

只不過.…

就是相關的勝率,他不能夠保證。

現在需要看的就是王強那邊做的準備,到底準備的怎麼樣了。

大約過了兩三天的時間。

王強那邊很快就傳來了訊息,說準備的差不多了,相關的事情都已經做好了。

執法方那邊他也已經打過招呼,準備重新收集證據進行立案。

在得知了這一情況後,張碩這邊開始收集材料,提起二審。

一審案件是由沙都初級法院進行審理,提起二審,則是由中級法院進行審查。

在張碩準備好訴訟材料提起二審後,中級法院核審發現,根據張碩提供的證據,一審法院的確審判的有漏洞。

同意二審並且通知到了各方。

.

….

與此同時。

蘇白也早就得知了會打二審的事情。

因為在張碩準備好訴訟材料提起二審以後。

執法方的人員就已經將廣有志帶走進行調查。

也就是說.…

廣有志在一審判決無罪的情況下,又有了新的認定情況,認定有罪。

基於這一點.…執法方將人逮捕起來。

廣有志在被帶走以後,廣田第一時間已經聯絡到了蘇白。

呼.…

蘇白望著法院的傳票,輕呼了口氣。

二審.…

一審判定無罪。

現在二審判定無罪,也沒有什麼太大的問題。

只是.…

這個時候,李雪珍湊到了蘇白面前,看了一眼傳票。

“蘇律師.…”

“王強他們一方還真的提起二審了?”

“一審的公訴人現在還在守水庫呢.…他們怎麼敢的呀?”

蘇白笑了笑:“不知道,好好準備一下吧,再過幾天就要準備開庭了。”

“哦.…”

李雪珍小臉認真的點了點頭,而後卻準備了起來。

這一次能送進去好多人吧?

李雪珍邊準備著庭審中所用到的訴訟材料,一邊在心裡面默默的思考著。

另外。

廣有志被提起二審以及現在被羈押,得到了媒體方面的關注。

針對於二審庭審這件事情,與一審庭審結束,本來就沒有相隔太長的時間。

一審庭審結束後,當地還有不少媒體採訪過廣有志,當時見義勇為行為的整個過程。

可是.…

現在還沒過多長時間,廣有志直接又被抓起來了。

這讓眾多媒體也意識到了,這個二審可能是個大爆點。

無論廣有志有沒有罪,那麼都會是一個大爆點。

為什麼?

如果廣有志無罪,那麼他為什麼會被抓起來?

如果廣有志有罪,那麼這個見義勇為的稱號從哪裡來的?

更重要的是!

這場庭審是蘇白代理的,蘇白在網際網路上的熱度,現在可以說屬於一線熱度。

這個案件如果翻車了,肯定能夠在網際網路上掀起一陣輿論大波。

無論是哪一點,那麼對於媒體而言都是一個比較大的熱點,於是開始紛紛進行跟進報道。

報道的標題也很顯著【見義勇為大學生一審宣佈無罪釋放,再次被羈押】

【一審見義勇為,為何再次被抓,中間有著什麼樣的隱情?】等,諸如此類。

怎麼說呢,就是怎麼博眼球,怎麼來。

評論區下面也開始出現了一些評論,不過這些評論都相對來說還是比較理智的。

“這個案子該不會是反轉了吧?到底是什麼情況?怎麼一審被判無罪?還能再被抓了?”

“不清楚.…現在網路上的事反轉的太多了,咱們讓子彈飛一會再看看。”

“咳咳.…這個案子我稍微瞭解一些,大家用不用我透透底?”

“趕緊說說,到底怎麼回事.…”

“我是當地人,我聽說的是那個男的和女的認識,所以說廣有志並不是見義勇為只能說是熱心腸,在不瞭解情況的情況下,然後把王強給打了,大致情況就是這樣。”

“?”

“該不會是人家兩個人鬧矛盾,女的死鴨子嘴硬,不承認兩個人有關係,然後出現了這種事情吧?”

“有可能,可是這玩意兒為什麼之前不提出來,為什麼非要在二審的時候提出來,這中間會不會有什麼貓膩?”

“不清楚,反正這場庭審是直播庭審,大家到時候再看看到底是怎麼回事,等到開庭以後就知道了!”

“對對對,等庭審的時候再看看。”

.

….

網上的輿論聲音不小,很快就到了二審開庭的時間。

法院前。

不少媒體記者都等待著採訪這一次的情況,只不過蘇白沒有回答任何的問題,徑直帶著李雪珍走進了庭審場內。

能打贏第一次就能打贏第二次,這一次說不定還有什麼意外收穫.…

不!

這一次肯定有什麼意外的收穫。

總體來說沒有什麼太大的問題。

庭審很快開始。

在書記員宣佈完法律條例和相關規定以後,合議庭成員入場。

審判臺席位上,審判長孫軍,看向庭審場上的各方。

這一次庭審,是控告方不滿一審判決提起二審。

這是案件他看過,和一審案件的判決有著重大的區別。

由於這件事情引起了社會的廣大輿論,採用直播庭審的方式對公眾進行公開。

所以本次庭審對於合議庭成員來說也是一次極大的壓力。

因為面對一些輿論性的案件,如果一個處理不好,那麼,對於審判人員來說,就是一次汙點。

呼.…

孫軍深吸了口氣,敲響法錘:“現在開庭!”

開庭一系列的環節走完以後,孫軍再次敲響法槌。

“請前方陳述本次庭審的相關內容。”

檢方公訴人林羽,在聽到審判長的詢問以後,開口簡單進行了陳述。

陳述的大致內容也都是一些在一審開庭時候的相關內容。

只不過在張碩進行上訴的時候,表明的觀點依舊是故意傷害。

只是和上一次相比,這一次的說法不一樣。

不一樣的點在於,有了新的證據事實。

也就是有了孫怡這個證人的證明。

張碩也不知道王強是怎麼說服孫怡的這件事情,他沒有過多的去詢問,他只需要有結果就行。

.

….

審判場上。

在公訴人陳述完事實經過後,孫軍又讓控告方進行陳述。

張碩的陳述很有底氣:“審判長.…”

“我方的控告很簡單,基於這一事件,我方要求對方賠償我方的醫療費用,務工費用等。”

“關於民事賠償方面,我方可以進行私下的協商,我方也知道被告方家裡面的情況,可能有些不太好,我方願意做出一定的讓步。”

“但是對於被告方對我方造成了重傷這一事實,這是我方當事人不能原諒的,所以我方針對廣有志在形式上面的處罰,要求其獲得應有的法律判決。”

經過了上一次的庭審。

張碩沒有在庭審上直接提出來相關的賠償費用。

而是直接表明關於民事賠償的費用可以私下談。

畢竟民事賠償是刑事所附帶的民事責任問題。

這個問題法院方面可以進行相關的調解,控告方主動提出來。

那麼就是有和解的意願傾向這一點的話,法官會考慮到這些因素。

在聽完控告方的陳述後,孫軍又將目光落在了被告方席位上。

蘇白注意到了審判長的目光,準備好了進行答辯。

這一次庭審和上一次庭審有一個很大的不同點。

那就是對方有了證人,不過.…對於這一點兒.…

怎麼說呢。

蘇白並不是很擔心,他不知道這個方法是誰給王強出的。

但是這個方法就很蠢。

的確,這一次庭審孫怡改口,出庭作證控告廣有志。

如果進行控告.…並且控告成立,廣有志肯定是要吃大鍋飯。

可是能控告成功嗎?

肯定不能啊!

這種事情怎麼可能會控告成功?!

只不過.…

能夠看的出來,對於這一次的庭審,王強是下了很大的功夫。

不然的話.…

這個案件在進行立案的時候,就會駁回王強的調查審查。

沒有等蘇白繼續想下去,孫軍就讓蘇白開始陳述觀點。

蘇白緩緩開口:“我方申請駁回檢方和控方的訴訟申請。”

“理由是——”

“本次庭審具有違法程式,我方要求休庭,進一步的調查結束後,再次開庭進行審理。”

全體人員:???

這是什麼情況?

不是,剛開庭伱就要求休庭,理由是本次庭審具有違法程式?

王強心裡一顫.…

該不會是被告方律師掌握了他讓孫怡做偽證的證據吧?

不可能啊!

這一點應該不會有什麼問題的。

那被告方委託律師陳述的本次庭審具有違法程式是什麼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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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