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九章 殺首惡,懲脅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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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時間!
在場之人無不驚愕,按察使陳瑛更是連連搖頭,就連耿炳文也認為宋禮誇大其詞。
孔訥嘴唇有些幹,凝眸盯著宋禮,嘴角微動:“宋大人莫不是開玩笑?會通河河道可是有四百五十餘里,雖只有三分之一淤塞,但須知其他河道也需拓寬挖深,況百餘里河道沒有舊道,人工開鑿必是耗時耗力,四年實屬太短!”
兗州知府鄭剛有些按捺不住,會通河主要施工地界那就是在兗州府內,若過於追求工程進度,而沒有考慮實際,到時候很可能會出現這樣的情況:
朝廷催工部,工部催兗州府,兗州府催匠人與民工,那匠人與民工催誰去?
他們只能加班加點,日夜趕工,這個過程很可能會累死人,引發騷亂。
到那時,第一個倒黴的還是兗州官吏。
六年縮短至四年,這太冒進了。
鄭剛起身,嚴肅地看著宋禮,問道:“大人可考慮到長、短工問題?”
事實上,古代修河絕不像是電視劇裡演的,幾十萬人常年累用都在河裡玩泥巴,統治者也都不是蠢貨,知道春天需要種莊稼,夏天與秋天也有農忙的時候,所以修繕河堤之類的活,通常安排在秋收之後,特別是冬季,更是百姓服徭役最頻繁的時候,加上冬日是枯水期,更適合這項工作。
天寒地凍?
把表層的土挖掉,不就好了。
不過尋常年景,多是小規模的徭役,比如縣城拉幾百人弄個水池,州府湊千把人挖個溝。像是幾十萬規模的民工修河,在明初還是頭一次。
而朝廷為了不耽誤農事,同時保障會通河疏浚進度,在民工徵調上,採取的是長、短工結合的方式,合計六萬長工,二十四萬短工。
而這些短工到了夏收、秋收的時候,是需要回家裡務農的。
由此來算,每一年都有幾個月的時間,只有六萬民工在疏浚會通河。就算是短工中留下一批人,最多也只有十幾萬人。
人少,工程進度自然會放慢。
宋禮面對鄭剛的詢問,嚴肅地回答:“自然考慮過,四年,若不能暢通南北,我宋禮辭官!”
話說到這個份上,其他人就不好再爭論。
宋禮賭上了自己的官途與命運,作為第一負責人,他清楚擔子有多重,也清楚問題有多難,但他依舊願意相信所謂的“績效制度”,放權匠人與民工,那大家還能說什麼?
陳瑛沉思良久,終表態:“好,若是如此,還需要制定周詳的施工計劃。”
宋禮不慌不忙,抬了抬手,身後的藺芳便取來一個長卷軸,與知府屬官一起展開。
卷軸最上側,寫得是:會通河四年規劃。
而在其下,則是每一年的規劃,整個工程分三步走,基本的策略是先啃硬骨頭,開鑿河道,再疏浚可利用舊的河道,最後再拓寬南北河道。
整個規劃之周密,安排之明確,令人驚歎不已。
宋禮看著這一份規劃,也不由得感嘆。這種規劃的思維與方式,是以混凝土基建的五年規劃為藍本,幾經修改才形成的。
可朱允炆的評價只是:
差強人意。
這隻能算是一個合格的評價,不過宋禮也清楚,相對於混凝土基建五年規劃,自己的這點規劃,實在是有些小巫見大巫。
“諸位,四年規劃,今年為首年,先期以開鑿新河道為主……”
宋禮開始介紹起來,炯炯的目光中滿是期待。
任城會議可以說是確定了會通河疏浚工程的施工方式、進度安排、人工調配、物資調運、相關職能……奠定了整個工程的成功基調。
長達四年的會通河疏浚工程,也自今日正式拉開帷幕。
自此之後,無論是山東布政使司、按察使司,還是兗州府官吏,魯王府、衍聖公府人員、都派遣了精幹人員入駐河堤。
而績效制度的出現,徹底激發了百姓與匠人的熱情。
他們不懂得什麼是績效,但可以聽明白,官府不管你們怎麼幹活,但需要你們把活幹好,只要又好又快,就有更多的錢拿。
百姓與匠人自發地推舉出工頭,實在沒有人識字的,則可以找官府之人當記工之人,每日對賬,每月現場發錢鈔。
考慮到這些人一直在幹活,錢放放哪裡都不安全,工部又說服朝廷,沿河堤設定了數十座小型的臨時性質的皇家中央錢莊。
百姓完全可以將錢鈔存入到錢莊之中,即可以委託錢莊將錢送至家人手中,也可以待離開時一次取出,帶錢回家。
而皇家中央錢莊是以皇室的聲譽為保障的,百姓不相信官府,但相信皇上。
樸素的百姓認為,現在將錢放在錢莊,那就是把錢放在了皇上的錢庫裡,安全自不成問題。
京師。
朱允炆看著宋禮的奏摺,眉頭微皺。
工部尚書鄭賜、刑部尚書暴昭眯著眼等待著朱允炆發話。
朱允炆審視著一串名單,仔細數了數,竟有二十三人之多,不由嘆息:“這會通河之初就有如此之多的貪腐之人,若不下重手,怕會失了人心,縱容了惡行。”
暴昭附和:“臣認為此事不能以尋常待之,應處以極刑,威懾貪官!”
朱允炆也知道,無論是按照嚴苛的《大明律》還是翻看《大誥》中的案例,這些貪官都沒活路了。
從個人情感上,朱允炆也希望將這些貪官千刀萬剮,凌遲處死。
可是,這貪了幾兩、十幾兩銀子就丟了性命,是不是有些太嚴重了?
擱在後世,十兩銀子最多也就七八千塊錢,肯定不會破萬,也沒聽說哪個司法機關因為這點貪汙給定個死罪的,相反,一些貪汙了幾百億的傢伙,也不過才幾十年的刑期。
雖然大明不需要講那麼多“法治”與“人性”,但多多少少是二十幾條人命,身後是二十幾個家庭。
血性一點,熱血一點,把人乾死很容易,只需要一句話的事。
可這樣做的結果,真的好嗎?
朱元璋治理貪汙的手段就一個字:
殺。殺了二三十年,滾滾人頭如山,並沒有取得多大的成效。
雖然自己重新釐定了官員待遇,但也動了官員的田產,他們的所得未必能及所失,為了更多的享受,一定會有些官員鋌而走險,以身試法。
解決官員貪腐問題,不能只靠薪酬、監察,還得需要抓思想,不過這倒是一個漫長之路,加上一些老油條都在油鍋裡滾了好幾圈了,怕是沒辦法改變了。
只能將希望寄託於新晉官員,強化這部分官員的思想,以漸進的方式,代替天下官員。
“皇上……”
暴昭見朱允炆不發話,不由低聲喊了一聲。
朱允炆從思緒中走出來,看了看暴昭與鄭賜,將手中的奏摺攤開起來,道:“貪官汙吏不可饒恕,不重懲無以安民心,警懾其他。將為首五人梟首示眾,其餘官吏廢為百姓,充作民工,疏浚會通河,會通河南北貫通時,將其發配邊關,服役三年。”
“這……”
暴昭吃驚地看著朱允炆,又側頭看向鄭賜。
鄭賜也有些驚訝,皇上前半句還信誓旦旦嚴懲不貸,怎麼到了最後,只殺掉首惡,不殺其他人了?
充作民工四年,外加發配三年,服刑七年,確實也不算輕,但相比起殺頭來,屬實輕了許多。
朱允炆看著驚愕的兩位大臣,嚴肅地說道:“若殺人可以解決問題,朕不吝多殺幾人。讓他們活著懺悔,讓官員與百姓看清楚他們的下場。千日警醒,總好過一日人頭警醒有用。”
暴昭恭謹地行禮道:“皇上仁慈,天下之福。”
這件事若是朱元璋辦,鐵定一個人都活不了。不過那種近似“暴-政”的手段,朱允炆真的不忍再用。
畢竟,這都是大明的子民。
能少死一個人,少破一個家,就多一分國運吧。
朱允炆拿起了毛筆,在幾個人的名字上打了個勾,這就意味著這個人要被殺掉。
後世很多或電視劇動不動就是官府把人推出去問斬,這是不符合明代司法現實的,也是完全杜撰的。
事實上,明代司法許可權有著明確的劃分,規格是很明確也是很嚴格的。
對於知縣而言,他絕沒有殺人的權利,他所能使用的,最多就是笞刑或杖刑,就是所謂的用鞭子打,或用板子伺候。
而再嚴重一點的徒刑、流放,知縣是沒有資格的,必須交給府一級的官員來處理。
如果是死刑,還需要向上走,要求送京師三法司定奪。
而三法司的“生死簿”,又必須透過皇上“打勾”才能判決死刑,如果皇上太懶了,比如煉丹去了,或做木工去了,沒時間打勾,那實在是罪人福利,那些該死的兄弟,估計幾年十幾年都死不了。
當然,對於“生死簿”,皇上往往也不會全打勾,選到誰是誰,這個時候也只能看命了。命硬的仁兄躲過一劫,明年再排隊。命不好的,也就只能去閻王爺那裡報道了。
這也是宋禮需要上報朝廷,請旨殺人的原因,地方官是沒有資格處決犯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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