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根據在寧西縣查到的、和洛州城西城門的進出登記記錄、以及客棧記錄,找到了隗泰和的蹤跡。

他每次都是在距離西城門二百米遠的、那家‘運來客棧’中下榻,住一晚就走。去時一般都是在戌時(19:00-20:59),包間上房,然後就在客棧用飯。

吃完飯就離開,到亥時末方回,並於次日晨時離開。

的確乘坐的是一輛一匹馬拉的、沒有記號的馬車。

寧西縣東城門附近的百姓,我們也有查問過,他們也是在戌時至亥時半刻之間、見過......

《大夏刑案官》第531章:怪味兒、暗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