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洪武四年,朝廷為加強對遼東的統治,設定了遼東衛都指揮使司。翌年六月,置蓋州。洪武九年十月,廢州置衛。

《蓋平縣誌》載:“明洪武九年改設蓋州、復州二衛,今縣地則蓋州衛地也”。

明洪武五年六月,置蓋州,並將土城改建磚城。九年,蓋州城展築,南門改建為鐘鼓樓。全城設三門,東曰“順清門”,南曰“廣恩門”,西曰“海寧門”。同年,改定遼後衛為蓋州衛,與州制並存,治所仍故。

衛設察院行臺、苑馬寺、撫民通判公署,經歷......

《明末大軍閥》第六百二十三章 拿下蓋州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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