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家裡領養了白眼狼(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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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主的名字也叫餘光,是一家上市房地產公司的老闆。
原主早年同丈夫一同創業,兩人白手起家,成為江城數一數二的豪門。
只可惜丈夫早早撒手人寰,只留一兒一女同她作伴。
兒子席宏建性情冷漠,平日裡對誰都是一副高冷相,就算在她這個母親面前都沒有多少笑模樣。
唯獨對上妹妹席云云時,就會瞬間變成有求必應的許願池王八。
可席云云並不是原主親生的,而是丈夫從孤兒院中收養的,曾經拜把兄弟的孩子。
當初領養時,席云云已經十歲,這個年齡的孩子早已超過了最佳的領養年齡,最好的辦法是資助而並非領養。
可偏偏原主夫妻想著讓孩子能有歸屬感,不但辦理了領養手續還給孩子改了姓。
從原本的蔡雲,變成了後來的席云云。
原以為這樣能讓孩子更好的融入這個家,殊不知正因為這一點,讓席云云怨恨上了他們一家。
在席云云眼中,原主夫妻並不是想要照顧她,而是想要操控她的人生,掠奪她對親生父母的記憶。
對席云云來說,忘記原本的家庭就等於對親生父母的背叛。
因此,自打進入席家,席云云就對席家人充滿了戒備之心。
生活上的差異,更是讓席云云對原主夫妻生出了逆反之心。
孤兒院的孩子多,院長的心思更多放在那些有可能被領養的孩子身上。
至於大一些孩子,已經可以很好的照顧自己。
席云云自由自在慣了,但原主卻什麼都要管。
吃飯的時候挑剔她規矩不好,走路的時候挑剔她姿勢不對,就連她平日裡的生活習慣,原主都要指手畫腳一番。
對席云云來說,原主自打將她帶出孤兒院後,就一直以救世主自居。
站在拯救者的位置對她的人生指手畫腳,妄圖操縱她的人生,光是這些生活瑣事,就讓席云云恨透了原主。
自打來到這個家,席云云就一直想辦法逃離。
因為原主對她的管控,幾乎讓她窒息。
好在席宏建也意識到原主的控制慾,一直站在她身邊,默默幫她抵制原主的束縛。
原主同席云云的矛盾爆發點,在席云云高中那年。
席云云早戀了,戀上了班上學習成績不好的小混混。
小混混則喜歡上席云云乖乖女外殼下那狂放的靈魂,兩人一拍即合,如干柴烈火般迅速陷入熱戀。
席云云一直都是班上的尖子生,老師很快就發現了席云云早戀的事,並將訊息傳給了原主。
自打丈夫去世後,原主就一直將席云云當成自己的親生女兒來養,知道訊息後登時怒不可遏。
但孩子始終還是自己的好,原主也不可免俗的將責任推到小混混身上。
於是,原主便拉著席云云開始作席云云的思想工作。
許是席云云到了叛逆期,原主越是勸說,她便越是要同小混混在一起。
在她心裡,原主就是一個習慣掌控所有人的老巫婆,這間屋子就是束縛她自由的牢籠,席家就像是壓在她心頭的一座大山,讓她痛苦的不能自己。
為了顯示自己與小混混在一起的決心,席云云開始向小混混的習慣靠攏,兩人一起抽菸喝酒蹦迪在大街上公然示愛。
小混混的親爹早死,親孃也跟人跑了,一直寄居在舅舅家。
確定戀愛關係後,更是將席云云帶回去見了家長。
這個訊息徹底刺激了原主,原主也是第一次向學校施壓,要求學校對這事做出處理。
後來更是在席云云高中畢業時,將人送出國留學。
席云云反抗不了原主的霸權,不得不同心愛的男友分手,走上異國求學之路。
十年後,席云云學成歸來,感覺女兒的年紀大了,原主便想著讓席云云去相親。
可原主的掌控欲卻讓席云云徹底窒息,她每天鬱鬱寡歡,彷彿全世界都欠了她。
也是這時原主才知道,女兒早就將名字改回了蔡雲。
蔡雲明面上順著原主的意思相親,可私下裡卻想方設法的破壞相親。
由於原主給她介紹的都是些家世顯赫的青年才俊,因此在她眼中,她只是原主用來聯姻的工具。
好在她如今已經改回自己的名字,也算是脫離原主掌控的第一步。
可惜,也只脫離了這一步。
接下來的日子裡,原主託關係在本市最大的醫院給蔡雲找了工作,將人塞去了最好的科室。
這徹底成為了蔡雲憤怒的導火索,她憤怒的質問原主為什麼要不斷干涉她的人生,她的一切原本都是憑實力得來,卻偏偏被人說成了關係戶。
心中埋藏著無數憤怒與不甘,蔡雲帶著恥辱去醫院上班,想用實力來證明自己是最優秀的那個。
可每次接收到別人異樣的眼神,她對原主的怨恨都會更深一層。
在這樣的壓力下,蔡雲再次遇到了已經成為法醫的小混混。
這次見面後,兩人愛火重燃,頓時一發不可收拾。
十年不見,兩人都成了有身份地位的人,蔡雲也終於有了反抗原主的底氣。
於是她很快從家裡搬出去,放棄了原主送給她房子、車子和名牌奢品,同小混混搬去了舅舅家同居。
縱使小混混經濟不富裕,可蔡雲也甘之如飴。
倒是原主還一心想要挽留這個女兒,希望女兒能夠早日醒悟。
誰知這時,原主的兒子席宏建也追著蔡雲回了國。
席宏建一直對蔡雲有好感,回來後幫助蔡雲一直同原主做對。
兩人共同進退,一共怨恨原主對他們的控制,怨恨原主操縱他們的人生。
就在母子三人的戰爭一觸即發時,小混混那邊忽然得到一個新訊息。
他父親的死同原主有關,就連小混混當初復讀考軍校被劃掉,也是因為原主從中作梗。
這個訊息彷彿炸了所有人祖墳,席宏建兄妹當即站在正義這邊,用惡劣的語言審判原主這個不稱職的母親。
由於年頭太久拿不到證據,所有人都站在道德制高點,指責原主不去警局自首的無恥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