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目相對,二臉懵圈。

林琳懵圈了,陳剛也懵圈了。

不對口供不知道,一對口供嚇一跳,兩人所掌握的時間線中,竟然差了整整一天的時間。

這一天,究竟發生了什麼?

林琳和陳剛都迫切的想要知道。

“今天到底幾號?”

林琳看著陳剛,沉聲問道。

“5月22號!”

陳剛拿出手機,將螢幕點亮。

手機螢幕上的日期,正是22號。

一時間,病房裡陷入了寂靜。

靜的呼吸聲都清晰可聞。

許久,陳剛深吸一口氣,率先打破了這份寂靜:“你確定自己出事的那晚,真的是20號?”

這太匪夷所思了!

陳剛發誓,自己從業十幾年,從未遇到過這種匪夷所思的案件。

原以為被自殺就夠離譜了。

沒想到還會有更離譜的事情。

簡直就是對他職業生涯的挑戰。

“準確的說,是21號凌晨!”

林琳堅定的說道。

“如果你沒有口誤,將21號凌晨,說成21號晚上的話,那我確定昏迷了一整天,我手機裡有證據。”

林琳的表情十分篤定說道。

陳剛點點頭:“我們的調查,不會出現這種失誤,不要說將凌晨和晚上搞混,我們甚至會精確到分秒。”

陳剛看向王菲菲:“小王,擴大對趙某的調查,將5月20到5月21號,趙某的行蹤調查清楚,同時調整走訪的時間線。”

“是,隊長!”

王菲菲應了聲,拿出了手機。

撥通了同事的電話,將陳剛的命令,轉述了一遍。

林琳拿起手機,按下了開機鍵。

經過短暫的充電,手機雖然依舊電量不足,卻能順利開機了。

經過短暫的開機動畫,林琳和陳剛兩雙眼睛,都死死的盯著手機。

林琳開啟手機備忘錄,上面寫著5月21號代上門餵養的記錄。

又開啟短影片平臺,上面最後一條影片,正是5月21號,凌晨3點。

“我都是白天拍攝影片,晚上剪輯好,進行釋出的,如你所見,我是21號凌晨三點,釋出的影片,手機裡並沒有21號的拍攝素材,備忘錄裡關於21號的上門餵養,也處於代辦狀態。”

“這就能證明,我21號什麼都沒做,甚至都沒有去上學。”

林琳努力的組織語言,向陳剛證明自己並沒有說謊。

陳剛點點,表示認可。

作為受害者,林琳沒必要撒謊。

之前質疑,也是因為林琳的體內,有大量致幻劑的殘留。

現在側面證據,證明林琳21號,確實沒有活動軌跡,就能派出是致幻劑藥物作用下的幻覺了。

當然,作為老刑偵,陳剛並沒有排除,一切是林琳自導自演的可能。

不過,這種謊言,只要進行走訪,調取小區和周邊的監控,很容易排查。

“根據你的講述,我們可以合理的懷疑,這是一起有預謀的謀殺案。”

“我們會盡快調查,捉拿嫌疑人。”

陳剛沉聲說道。

林琳點點頭:“拜託了!”

“現在還有一個問題,你家人都去哪裡了?”

“你整整被嫌疑人,迷暈了一天,你家人沒回來過?”

“我們也嘗試,讓鄰居聯絡他們,卻都沒能聯絡到他們。”

陳剛問出了自己心中的疑惑。

“他們回老家參加婚禮了。”

林琳如實告知了陳剛。

“等等,他們沒回來?”

突然,林琳想到今天已經是22號了,按照行程,媽媽她們,今天中午就該回家了。

聽到林琳的話,陳剛的目光,變得深邃了許多。

“很完美的不在場證明啊!”

一個想法,在陳剛心頭浮現。

陳剛已經去過現場了,林琳家的門窗,都沒有撬動的痕跡,據林琳所說,家裡的門,是上鎖的,現在門鎖完好,就不能排除,嫌疑人是用鑰匙開門的可能。

現在林琳的家人,全都恰好去了老家參加婚禮,如此完美的不在場證明,巧合有點太多了。

根據陳剛的調查,林琳家的房產,全都在林琳的名下,家人為了圖謀財產,殺親騙保,殺親謀取遺產的案子,他們可沒少遇到。

“看來有必要,調查一下了。”

陳剛心中默默做了決定。

“好,該問的我們已經問完了,我們會盡快展開調查,如果有什麼要補充的,可以隨時聯絡我。”

說著,陳剛遞給林琳一張名片,起身帶著王菲菲離開了病房。

目送著陳剛他們離開,看著手機螢幕5月22號的日期,林琳陷入了沉思。

“詭異私信上說,讓我三天之內搬離,私信是20號早上發來的,今天是22號,恰好是第三天,我現在身處病房,算不算是搬離了?”

看著私信聊天介面上,那條詭異的訊息,林琳一陣一陣的失神。

林琳嘗試總結疑點,推敲兇手。

“假設詭異私信,完全可信。

並非兇手的惡作劇。

私信中說,要殺自己的,大機率是家庭成員,那它提及的媽媽和妹妹,就都有嫌疑,不可信了。

那和她們在一起的弟弟呢?

有沒有嫌疑?

弟弟也是家庭成員之一。

也是有嫌疑的!

私信第一條,不要給媽媽開門。

是不是在暗示,凌晨媽媽回來過?

如果是……

媽媽不是兇手,也是幫兇!

私信第二條,沒有實質內容。

只是告訴我,逃生的辦法。

私信第三條,告訴我搬離小區,不要帶妹妹以內的任何人。

這一條,值得仔細推敲。

這裡雖然點出了妹妹,但重點不是妹妹,而是不要帶任何的家庭成員,這句話才是重點。

這是再告訴我,不要洩露新地址。

因為它後面說,要殺我的,大機率是家庭成員,如果我將新地址告訴妹妹,或者讓妹妹搬過來一起住,那麼媽媽和弟弟,就能透過妹妹,直到我的新地址。

妹妹的嫌疑,要畫上一個問號。

整條私信,並未提及弟弟。

但是弟弟的嫌疑卻無法排除。

弟弟是不是兇手,也是問號!

只有媽媽的嫌疑最大,第一條,直接點出了媽媽,後面三條,媽媽的嫌疑,也沒辦法洗清,所以媽媽的嫌疑最大,是完全不能相信的!

現在詭異私信所說的四條,已經完美實現了兩條,並且我正在經歷第三條,現在我住在醫院,算不算搬離,媽媽他們都能透過警方,或者鄰居知曉我的地址,第三條已經不重要了。

如果今晚我再次遭遇暗殺,那麼明天只要找機會,回家去看看空調外機中,是否有我的大額保單,就能證實詭異簡訊提出的所有條款了。

那麼保單的受益人,就是兇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