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 而 好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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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解釋一下“好”字音為(hào)。
寫這篇文章,來源於《酒譜》之內篇《酒之事》。皆因筆者也是一個“好”酒之人,起因不明,此話雖然不明,但實則卻來之有因。少時家境不佳,家人也無人有好酒之人,因而小時候沒機會飲酒,卻喜歡自家家釀的“醪糟”(láozāo),換做數百年以前或許也可稱為“飲酒”了。其實大部分原因是當時沒現在的經濟條件,除了三餐之外也沒什麼可調節口味的,糖果一類大概也僅在每年春節能得償所願的有一點點。所以每每醪糟不是家裡做菜和早餐用完,一半都進了我的腹中,或許因此物在家人眼中不算“酒”,也未對此過多反對,漸而基本對醪糟中所含酒精忽略不計,權當換口味和飲料,此大概算作是筆者好酒的先兆。
《酒之事》中所載歷代好酒之人的趣事,對比當下,也算是能有一二,唯先賢已去矣。《詩》雲:“有酒湑我,無酒酤我”而孔子不食酤酒者,蓋因孔子當亂世,惡奸偽之害已,故疑而不飲也。雖然身處亂世,不敢在外隨意飲酒,但孔子對於酒的愛好可見一般,並沒有因為怕別人謀害而不喝酒。孔子這樣的擔心在目前和平年代是不會出現了,用酒毒死人難逃高科技的辨別。但孔子的愛好卻同當今不少好酒者一樣,非是不喝,只是自己有自己的喝酒原則,在原則範圍內連孔子也會“坎坎鼓我,蹲蹲舞我,迨我暇矣,飲此湑矣。”
有先賢之例,飲酒應該有一個原則,放在當代社會,首要是不違法,不管是政府機關的禁酒令還是法律條文的飲酒後的限制行為,都必須是要謹記在心的。而與友人團聚、歡慶時刻、家族大事乃至國之大事,勢必當以“酒”而和之,方無缺憾。酒可助興、也可排憂,既可提升豪情,也可增添情趣,適可而止為佳,暢飲開懷視為豪放。
我們經常在典籍中看到古人豪飲,記憶最深的,莫過於《水滸傳》,是個漢子吃個飯都是幾斤,其實是量化標準和酒精度的關係。古時一“石”(dà
)等於十鬥。一斗合十升。漢代一升相當於現在的200ml,且酒精度很低,類似於現在甜酒的酒精度,所以來上幾斤對於當時來說並不算什麼。白居易曾說“戶大嫌酒甜,才高笑小詩”這裡的“戶”指的是酒量。意思就是說酒量大的人嫌酒太甜,少了酒味。而後來的“酒露”才接近於現在的白酒,而根據我國的濃香型白酒標準,25%vol的白酒已經算是低度白酒的極限標準了。最早的“酒露”具體多少酒精度不得而知,但肯定連目前的最低標準也很難達到,所以也可以理解古人為什麼是個漢子都能豪飲的原因,也才有我們看到的英雄們端碗一飲而盡,一碗接一碗的豪情壯志場面。
因飲酒而避禍、惹禍、避世、入世之人古而有之,比比皆是。
最早記錄因酒而避禍的當屬“商”朝的紂王的叔父“箕”子(jīzǐ)。紂為長夜之飲而失甲子,問於百官,皆莫知,問於箕子。箕子曰:“國君而失其日,其國危矣;國人不知而我獨知之,我其危矣。”辭以醉而不知。箕子這番言論是保全自己,身為一國之君,整日放縱的飲酒而忘記了時間,向百官詢問,沒有一個人知道這樣做有什麼結果。既然大家都不知道這樣的結果,我又何必要知道呢,所以別問我,那樣我會很危險的。於是推脫說自己喝醉了,也不知道。同樣紂王也應證了大禹當初所言,後世必有因酣酒而誤國之人,也給了推翻商朝時周武王討伐的理由之一。
而避世、入世最廣為人知的當屬“陶淵明”大家都記得他的歸隱和“桃花源記”,可實際上與他相關的“白衣送酒”的故事也說明好酒的他,雖然對時態不滿,但對於有人借酒與他相識卻沒有一點反感。陶淵明一生屢隱屢仕,最後一次為了生計出仕之時,《宋書·陶淵明傳》記載“陶潛為彭澤令,公田皆令種黍。酒熟,以頭上葛巾漉(lù)之。可見陶淵明好酒急切到什麼程度了,居然用了自己的頭巾來濾酒。也不想想頭巾髒不髒!公田三頃全種植可以釀酒的秫(shú)稻,在妻子的一再抗議下,才分出五十畝種普通的秔(jī
g)稻,樁樁件件趣事,實在是令人汗顏,我輩之人豈能比之。
從魏晉時“竹林七賢”(阮籍、嵇康、山濤、向秀、阮咸、劉伶、王戎)、隋之王績(字無功)、唐之李白(字太白)、宋之陶淵明(字元亮、潛)比比皆是的好酒之人,正因這些個好酒之人才有了酒而好事,後世才有了一睹當日風流之機。
由此而可見,好酒非是怪癖,歷代均有好酒幾近痴迷瘋狂之人,也不乏好酒成就傳世經典事件、經典文學之人。僅以此“酒而好事”與君共勉,不求好酒成就好事,但求好酒不誤正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