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三十二章 海岸警衛隊的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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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順四十七年五月二十三日,視察艦隊來到了兩廣地區香港海軍基地,他們將會在這裡進行一次綜合性補給,同時和船隊裡的一批煤炭補給艦進行匯合。
趁著這個時間,羅志學也上岸到了香港海軍基地進行簡單的視察參觀,畢竟香港海軍基地是大楚帝國本土區域裡最重要的海軍基地之一,還是有不少東西值得關注的。
這個香港海軍基地,一開始是作為南洋艦隊司令部所在地以及母港所在。
不過南洋艦隊這個艦隊稱呼早已經消失在歷史的場合裡,在大楚帝國海軍進入印度洋海域後,南洋艦隊就整體南下隨後進入印度洋,司令部以及母港設立在錫蘭島科倫坡,後續在大楚帝國海軍的改革當中,南洋艦隊被取消,改為印度洋艦隊。
隨後大楚帝國海軍進一步深化改革,先是建立起來了四大行政艦隊,隨後非洲艦隊分出去的歐洲遠征艦隊也獨立成為行政艦隊,改稱為歐洲艦隊,負責歐洲區域,包括地中海以及波羅的海,黑海等海域的作戰工作。
同時非洲艦隊也改稱為大西洋艦隊,負責整個大西洋海域的海上防務。
由此,大楚帝國的行政艦隊從四支演變為六支,即:
本土艦隊,負責西太海域以及澳洲周邊海域;
印度洋艦隊,負責整個印度洋區域,包括邊緣海紅海以及波斯灣等,並覆蓋了非洲南部東岸海域;
大西洋艦隊,負責整個大西洋海域,具體沿海包括美洲東岸,非洲西岸,歐洲區域裡以西遠洋作戰事務。
歐洲艦隊,負責歐洲地區的區域性海域以及近海作戰事務,主要是歐洲近海,地中海,波羅的海,黑海,英倫地區周邊海域如北海。
上述六支行政艦隊,其實並不負責具體作戰事務,而是負責行政管理工作,訓練,調配等常規工作,海軍建設,基地管理,管理所屬區域裡的各地方艦隊。
而戰時遠洋艦隊的指揮權,實際上並不在六大行政艦隊手裡,而是歸屬大楚帝國海軍參謀部。
因此六大行政艦隊下屬,還有和六大行政艦隊沒有直接統屬關係,甚至一定程度上是地位相等的九大艦隊。
如本土西太海域的第一艦隊、第二艦隊,第三艦隊;印度洋海域裡的第四艦隊、第五艦隊;東太平洋海域裡的第六艦隊;母港設立在北美東海岸的第七艦隊,歐洲地區裡負責地中海以及黑海的第八艦隊,負責波羅的海以及北海,英吉利海峽以及周邊海域的第九艦隊。
這九大艦隊,其實某種意義上來說,更類似於戰時機動艦隊或聯合艦隊,特混艦隊這種模式,並不是行政編制,而是屬於典型的臨時性戰時任務編制……同時他們所負責的防區也是不固定的,現在所處的區域只是出於調配需求,臨時性的把司令部設立在這些區域,但是根據需求,那麼是可以隨時調配的。
某一天裡,九大艦隊齊聚西太那也是有可能的。
同時九大艦隊裡,所沒有所轄固定戰艦……都是根據任務需求,從行政艦隊裡抽調戰艦過來執行任務。
也就是說,實際上大楚帝國的所有軍艦,日常時期裡都歸屬在各行政艦隊旗下進行日常訓練、管理,只在有任務的時候臨時調配給各大機動艦隊。
舉個例子,比如第一艦隊奉命前往扶桑執行封鎖作戰任務,那麼就會從臨近的本土艦隊甚至從印度洋艦隊,太平洋艦隊裡抽調各戰艦,同樣都是成編制抽調。
抽調如第一戰列艦艦隊,第二巡洋艦艦隊,第三護衛艦艦隊,第四運輸補給艦隊……最終由這些戰艦組成一個多戰艦的混合大型作戰編隊!
任務期間,也會陸續有編隊或船隻奉命加入或調離。
等任務結束,所有戰艦各自歸屬各行政艦隊所屬。
只不過,大楚帝國海軍裡的九大艦隊,是屬於常年執行任務狀態……並不是屬於臨時編成,因此九大艦隊雖然不固定編制,但是常年都保有大量的作戰船隻並執行演習,巡弋等各種常規任務,這也讓一些外人誤認為,這九大艦隊是長期固定編制。
但實際上,一艘大楚帝國海軍的戰艦,它可能今年在第一艦隊裡執行任務,但是明年就分配到印度洋區域的第三艦隊裡執行任務了……
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不僅僅是單純的軍政和軍令之分,還和海軍這個艦種的特殊性有關係。
海軍之所以搞這種軍政和軍令之分,在行政艦隊之外又搞出來了不固定編制的九大艦隊,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戰艦這東西吧,是需要維護保養時間的,而且所需要的時間還不短。
同時大楚帝國海軍還是一支全球性的海軍,需要往全球派駐戰艦執行任務,同時大楚帝國海軍也不可能在每一個地方都搞一家大規模的船隻修理廠就地維修,甚至中修,大修。
諸多條件限制下,也導致了大楚帝國海軍的船隻,簡單的日常保養可以在海外直轄領地進行,但是中修乃至大修以及升級改裝的話,就需要返回本土的大型綜合造船廠所進行……海外的船隻修理廠也好,造船廠也好技術能力都不夠。
諸多條件限制下,也就讓大楚帝國海軍出現了一種很特殊的情況,那就是多艘現役戰艦裡,可能就只有一艘在前線海域執行任務……而剩下的戰艦在幹嘛?
有可能有一一艘在本土造船廠裡進行大修或在海外領地的常規修理廠裡進行常規保養,還有一艘在返回基地或前往執行任務區域的途中!
整體的執勤比例,可能就三分之一甚至還不到!
也就是說,常規狀態下,不考慮提前準備動員的常規狀態下,其實大楚帝國海軍裡的四五百艘遠洋戰艦,可能就只有一百多艘在執行各種任務,剩下的要麼在船塢,要麼在途中……
但是,大楚帝國海軍控制的可是全球海域啊,這麼多海域需要掌控,哪怕是兵力分配的稀薄一些,但是需要的戰艦也不是個小數目。
日常維持一百多艘戰艦執行任務,其實是不太夠用……這本來就少了,如果還搞固定編制,在某片海域固定分配多少戰艦的話,那麼一旦遇上什麼戰爭任務,那麼該海域裡的戰艦就更加不夠用了。
如此情況下,為了提高任務效率……用現有不充足的海軍戰艦數量,儘可能的在熱點地區維持更多的海上力量,海軍就弄出來了這種靈活調配的編制以及調配製度。
大概就是,一艘巡洋艦在本土完成了大修升級後,船員開始上船適應性訓練,完成準備工作後奉命和其他船隻或單獨一起前往某片海域,比如前往印度洋錫蘭島加入當地的印度洋艦隊!
這個過程實際上也是進行遠洋訓練,巡弋的過程。
抵達錫蘭科倫坡後,該巡洋艦就會正式編入印度洋艦隊的行政管理之內,隨後又根據命令編入第四艦隊裡執行作戰任務。
然後開始執行作戰部署,每次作戰部署一般都是幾個月左右,多的有可能八九個月。
比如第一次被編入某個分艦隊,派往波斯灣進行部署,等數月甚至一年結束部署後。
戰艦就會返回科倫坡當地的修船廠裡進行維護保養,官兵也趁機進行休假,並安排老兵退伍,接收新兵。
戰艦保養維護結束後,進行新一輪的的適應性訓練,適應訓練一段時間後再一次被分配到某分艦隊裡,進行第二輪作戰部署,比如前往紅海地區巡邏,駐紮。
當結束第二輪乃至第三輪部署後看情況,如果船隻情況還不錯那麼進行第三輪部署,如果船體情況一般般,需要大規模維修或升級的則是開始返回本土的大型綜合造船廠進行維護保養。
同時這個時間段一般也是大量水兵退伍的時候了,因此大批水兵順勢退伍,團隊接受大批新兵進行訓練。
等過幾個月戰艦修理完畢,那麼新軍官帶領的新團隊就會登上戰艦接管船隻,隨後開始為期數月的適應性訓練以及新兵訓練等,等訓練完畢開始新一輪的海外部署。
如此往復迴圈,一直到戰艦使用壽命到期退役為止。
上述就是大楚帝國海軍裡遠洋戰艦的使用邏輯……並不是說造出一艘戰艦,然後分配給某個艦隊後,就一直在這個艦隊裡待著服役了,真這麼搞,想要在每個地區都維持足夠多的戰艦,那麼大楚帝國海軍遠洋艦隊的規模估計得再增加兩倍才勉強夠用,三倍才算比較順暢……而這是不可能……不,是沒有必要的。
相對來說,地方艦隊,包括內河艦隊則是因為負責區域更小,同時船隻普遍也都是小型,缺乏遠洋航行能力的船隻,因此所屬的戰艦往往是固定編制,不會輕易調動!
如今天羅志學要視察的南海艦隊就是這種地方艦隊,其所轄的船隻往往是固定的,頂多是偶爾抽調部分船隻臨時加入作戰編隊,但是任務結束就會歸隊,統轄關係是不會變的。
羅志學視察南海艦隊的時候,看見不少作戰船隻都比較老舊了,很多都是三十年代初期服役的近海巡邏艦,小型護衛艦。
不過這也不是特殊情況,實際上本土地區裡的地方艦隊,其船隻都比較老舊,效能也不咋地!
主要是本土地區裡基本沒什麼海上威脅,很多時候地方艦隊乾的都是稽查走私,海上救援這種非軍事任務……所以對船隻的效能要求也不高,一些老舊船隻湊合著也能用。
反倒是一些海外熱點地區裡的地方艦隊,往往會有數量眾多的新式戰艦,甚至不僅僅有近海船隻,有一些海外熱點地方艦隊還會配屬遠洋戰艦,比如一線艦隊裡替換下來的舊式護衛艦,甚至巡洋艦。
其中最為典型的當屬歐洲地區裡的幾支地方艦隊,如母港在義大利南部領地的地中海艦隊,母港設立在丹麥北部領地的北歐艦隊,母港設立在法國地區的西歐艦隊。
這三支歐洲地區裡的地方艦隊,其實力還是相當不錯的,各自都有一批遠洋戰艦。
說起實力來,比本土的南海艦隊要強的多。
對此羅志學也有所瞭解,因此並不會覺得自己看到的南海艦隊裡的一些老破舊就擺著臉色,或者想要去改變什麼。
真要改,那可是要大筆真金白銀的……所以本土的這些地方艦隊還是繼續這麼用著老破舊吧,反正也不需要他們參與什麼作戰任務,只需要做好一些沿海巡邏,配合稅務機關稽查走私,配合巡警機關執行好海上治安任務這些就行了。
在未來,羅志學覺得甚至乾脆把這些地方近海艦隊從海軍裡剝離出來,然後搞個海岸警衛隊之類的半軍事武裝執法力量。
並把地方艦隊裡的一些近海作戰職能合併到各艦隊裡……這也能夠更好的順應海軍的以海制陸戰略的推進。
要不然的話,遠洋艦隊那邊搞以海制陸,但是實際上近海以及對陸支援任務還是由地方艦隊所負責的話,這就任務衝突,重複建設了。
只是這種事又牽扯到海軍內部權力調整,同時還涉及到巡警,稅務機構,交通部門航海管理等諸多部門,一時半會的想要搞也搞不了。
得花費一些時間和精力,逐步進行人事調整,尤其是要先把海軍的以海制陸戰略給搞順了,然後再推動多部門的近海執法機構進行整合之後,最終再來個這個海岸警衛隊。
沒有人知道,羅志學在視察南洋艦隊,並觀看他們的小型船隻進行演練的時候,腦子裡已經開始琢磨著對地方艦隊進行改革了。
如果讓羅志學改革成功,那麼這種地方艦隊模式的編制未來可能徹底的退出歷史,取而代之的是海岸警衛隊這種新機構。
新機構將會是一種具備海上救援,海上執法,邊境控制,戰爭期間的港口防衛,近海巡邏,反海上間諜等綜合任務的軍事化綜合執法機構。
這也是後世諸多國家通常採用的一種模式……能夠在軍事和執法之間有更好的彈性。
但是對於海軍而言……那就是甩包袱。
因為地方艦隊里名義上沒有,但實際上肩負了大量的海上執法工作,比如配合稅務以及巡警機關打擊走私,海上犯罪……而這些事務對於海軍而言都不算本質工作,幹好了沒人誇獎,幹壞了有人甩鍋挨批,
最噁心的是,花的還是海軍自己的錢……
所以海軍高層就想著,把這些亂七八糟的普通執法任務,海上搜集這些任務給扔出去給文官系統,讓他們自己去掏錢折騰,
而海軍則是把有限的經費以及武裝人員,集中在軍事任務當中,以更好的配合以海制陸戰略的推行。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