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事心中有了決斷,面上卻露出惋惜之色,繼續勸說道。

“許仙子當真不考慮,與我們鬥場長期合作嗎?以你的實力,只需簽下這份契約,在以後的比鬥中,至少能高出三成的勝率。”

“聽起來確實很不錯,可惜我另有要事在身,只能保證,在與鬥場合作期間,不接受任何勢力的招攬。”

見她心意已決,管事識相地沒有再勸,拿過案几上的契約開始修改上面的內容。

半炷香後,他將新的契約呈給許春娘。

“許仙子且看,這份契約如何?若是沒有異議的話,我們就簽訂新的契約,以前那份直接作廢。”

許春娘掃了一眼契約上的內容,沒有急著去接。

“鬥場向我提出了新的要求,卻不肯提供更寬裕的條件,也未免太沒誠意了吧?”

管事呵呵一笑,“許仙子說笑了,我這契約公正合理,絕對不會讓你吃虧,其他丙級鬥士每月必須打滿五場比鬥,不過許仙子例外,你每月只需打滿四場即可。

要知道以許仙子你如今的人氣,每月少參與一場比鬥,鬥場可是會少賺不少仙晶的。”

許春娘搖搖頭,“打五場和打四場,對我而言沒什麼區別,倒是不必特意減少比斗的場次,不如這樣,你將我下注的限額取銷,如何?”

“不行。”

管事想也不想地拒絕道,“除非許仙子和我簽訂的,是之前那份契約,我才有許可權取消你下注的限額。”

許春娘心知管事多半不會同意她的提議,倒也沒有失望,繼續討價還價。

“不能取消,那提高一部分上限總行吧?”

“這……”

管事也很為難,提高限額,便意味著鬥場可能會損失一部分仙晶。

但是直接拒絕,他也擔心會激怒對方,辦砸了這件差事。

不等管事開口,許春娘緩和了語氣繼續道。

“僅僅是提高我一個人的限額而已,我只有這麼一個要求,鬥場財大氣粗,不會連這也做不到吧?”

聽出她語氣中的不滿,管事咬牙點了點頭。

“行,我做主,將許仙子下注的限額從一萬仙晶提高到兩萬,這下許仙子總該滿意了吧?”

許春娘微微蹙眉,“才兩萬?這也太少了,起碼得提升到十萬吧?”

“十萬?”

管事呼吸一滯,哪怕是那些與鬥場簽訂了長久契約、下注不限額度的鬥士,也極少有人會在比鬥中下如此重注。

“這也太多了,不行不行,最多兩萬,兩萬已經是我能為許仙子爭取到的極限了,否則我也沒辦法交差啊。”

許春娘沒有第一時間拒絕,也沒有急著答應,思索片刻後道。

“管事不是說,我每月多參與一場比鬥,就能為鬥場帶來更多的利益嗎?

我願意增加每月的比鬥次數,以換取下注限額的提升,相信管事不會拒絕我的提議吧?”

聽了許春孃的話,管事果真有些心動,每場比賽能賣出五百張門票,一張門票就價值數百仙晶。

光是門票的收入,就是一筆龐大的仙晶!

迅速算了一筆賬之後,管事心裡已經有些鬆動了。

“許仙子所言,確實是一個好辦法,但是十萬現金的限額實在太高了,這我也做不了主啊,不如這樣,我將事情的原委彙報給我的上峰,由她來定奪,怎麼樣?”

“可以。”

徵得了許春孃的同意後,管事取出身份令牌,往其中打入數道神念後,很快就等到了回覆。

看完回覆後,管事收拾令牌,向許春娘道。

“我上峰的意思是,許仙子想要提高下注的限額,除了原有的五場比鬥之外,每月需得多比三場,才能將限額提高至五萬仙晶。

許仙子若是不願意的話,每月五場比斗的場次不變,限額只能給你提升到兩萬。”

五萬,距離許春娘提出的十萬相差一倍,不過這恐怕已經是鬥場能做出的最大讓步了。

“行,那就按你說的辦吧,我接受每月八場的比鬥。”

見她這麼快就做出了決斷,管事忍不住多嘴了幾句。

“其實對於丙級鬥士而言,每月安排五場比鬥,算得上是高強度了,因為比鬥結束後,鬥士們需要時間來清理體內殘餘的法則之力、療傷和恢復體內仙氣。

一個月八場比鬥,平均每四天不到就有一場,許仙子考慮清楚了嗎?”

“我考慮清楚了,願意接受鬥場的安排。”

聞言,管事暗自搖頭,一邊修改契約上的內容,一邊想,許仙子到底是進入鬥場的時日太短,過於年輕氣盛了。

仗著在丁級鬥場中連贏了十幾場,就自負實力過人,孰不知丙級鬥場和丁級鬥場,根本就不是一個級別的。

等日後遇到了厲害的對手,便是下注限額再高,又有何用呢?

將契約重新擬好後,管事代表鬥場一方,在契約上籤下了自己的大名,又取出印章,鄭重其事地蓋上了章,將契約遞給許春娘。

“許仙子且過目,這紙契約上的條件,都是你同意了的,這次總不會再拒絕我了吧?”

許春娘接過契約看了一眼,確認無誤後,爽快地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最後一筆落下後,契約天成,化作了一模一樣的兩份,自動落入許春娘和管事的手中。

管事掃了眼手中的契約,滿意一笑,妥當地收了起來。

雖然過程有些波折,但結局總算是好的。

“我還有事,就不留許仙子了,下次若無事的話,再請你來喝茶。

若是許仙子覺得,一個月八場比鬥吃不消的話,屆時可與我再商量,畢竟鬥場關心的不只是利益,還有每一位鬥士的安危。”

許春娘附和地笑了笑,沒有戳穿管事的話。

所謂的鬥場關心鬥士的安危,究其本質,同樣是為了利益。

畢竟死了的鬥士無法再戰鬥,是不能繼續為鬥場創造價值的。

許春娘收起契約,提出告辭後,離開了前廳,心情頗為不錯。

反正她進入鬥場,所求也不過是仙晶。

與鬥場簽訂的新契約,不管是對鬥場、還是對她而言,都是互惠互利之事,何樂而不為呢?(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