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百人組成的四方調查團終於抵達了郃陽縣,鄒縣丞早已安排好了驛館和旁邊的兩座客棧。

在驛館的議事堂內,彭海鹽把案子卷宗袋也正式移交給了調查組。

由專門的官員進行查驗,確認都是原件後,交給房琯。

房琯年約四十餘歲,進士出身,氣質儒雅,為官謹慎,是一個典型的文官,他屬於太子派系,李林甫去年把他提拔為刑部侍郎。

這次來郃陽縣四方辦案,他為主審官。

房琯把卷宗袋的文書分給眾人審閱,他笑了笑問道:“大家有什麼看法。儘管暢所欲言!”

京兆府判官劉彥道:“這個案子的記錄太簡略,完全沒有細節,根本看不到當初發生了什麼事?我認為需要實地調查和走訪。”

鄭昂搖搖頭道:“沒有必要那麼麻煩,我們調查的職責就是確認真實性,有沒有發生這件事?是不是死了這麼多人?捕頭和民眾之間是否發生衝突?至於人是怎麼死的,其實並不重要,比如民眾都是互相踐踏致死,確實不是捕手所殺,難道縣令就沒有責任了?”

彭海鹽道:“我不同意鄭御史的這種說法,我在現場勘查過,六十多人死亡的原因是被人伏擊,伏擊的地點距離捕手們還有兩裡,人數大約在百人左右,而且我走訪過十幾名受傷的民眾,他們描述是被箭矢射傷,實際上是弩矢。”

彭海鹽將三支弩矢放在桌上,“這就是我收集到的三支弩矢,來源於軍弩,但郃陽縣的捕手們只配備了水火棍和刀,另外還有兩人配備了弓箭,但這兩名弓手當時護衛縣令李渝離開,並沒有參加驅趕聚眾民眾的行動,那問題來了,這近百名突然出現的黑衣人是什麼人?這才是整個案子的關鍵。”

鄭昂哼了一聲,“這都是你的一面之詞,誰知道你有沒有篡改口供,偽造現場?”

彭海鹽忍住怒火道:“我是堂堂的朝廷命官,是吏部任命的京兆府司法參軍,京兆府發生的大案都要由我經手複核,在鄭御史眼中,大唐的官員都是這麼卑劣下作?”

鄭昂冷笑道:“別的官員都很好,我說的只是你,你本來就是利益相關方,不該出現在這裡!”

彭海鹽毫不客氣怒懟道:“讓京兆府參加是天子指定的,鄭御史是在指責天子嗎?”

“好了!不要再吵了。”

房琯不悅地打斷了兩人的爭吵,對眾人道:“如果不需要現場調查,我們就不用來郃陽縣了,我們今天先把方案定下來,第一,我們要去現場,復原案發時的情形;第二,我們要走訪死者家屬,走訪受傷者,第三,我們要驗屍,第四,我們要詢問捕手,透過這些調查,案子的真相基本上就能明確了。”

這個案子,太子李亨只給房琯交代了四個字,‘公正真實。’既然不偏袒李林甫,也不偏向張均。

但高力士給他交代時,提到了一點,天子之所以要求重審,原因就是這個案子中出現了縣衙沒有配備的軍弩,必須要給天子一個交代。

所以這次房琯的查案重點就是軍弩,只不過他沒有告訴眾人。

這時,縣尉王彬道:“有個麻煩事,當時的三十二名捕手都逃掉了,找不到他們。”

房琯一怔,“為什麼逃掉?”

“估計是害怕承擔責任,都逃出去避難了。”

“鄒縣丞,是這樣嗎?”房琯又望向縣丞鄒鞠。

鄒鞠躊躇一下道:“當時是逃掉了,但下官昨天統計了一下,發現有不少人又回來了,一共找到了十八名捕手。”

房琯點點頭,“十八人已經超過一半,足夠了。”

鄭昂惱火地向大理寺司直程曉望去,他眼中意思就是在質問,‘這就是你們的人嗎?到底在幫誰?’

程曉也一臉愕然,他也搞不清為什麼鄒縣丞會幫對方說話,難道這些捕手有問題,並不是真正的捕手?

可如果是這樣,縣尉王彬就不會說找不到了。

這裡面倒底發生了什麼事?

房琯敲敲桌子,提醒眾人道:“就這樣吧!今天時間還早,先詢問十八名捕手,明天再去現場。”

房琯又吩咐縣丞鄒鞠道:“鄒縣丞,麻煩你先去把十八人都集中帶過來。”

“下官遵命!”鄒縣丞匆匆走了。

這時,一直沒有說話的劉彥問道:“請問房侍郎,調查死者和受傷者,是所有人都要調查嗎?”

房琯看了看名單道:“人太多了,挑三成吧!”

劉彥又笑道:“怎麼挑,挑哪些人,也比較講究,卑職有個公正的辦法,房侍郎可想聽一聽?”

房琯有點瞧不起由吏員提拔起來的彭海鹽,但他對劉彥這種科班出身、正統的文官還是很尊重,他笑著點點頭,“劉判官說來聽聽?”

劉彥笑道:“我看名單上都有編號,那就搖籤吧!搖到誰就是誰。”

“這個辦法不錯,很公平!”

房琯讚許地問另外兩人道:“兩人的意見呢?”

鄭昂和程曉對望一眼,對方這一招確實讓他們無話可說,事實上,只要房琯支援,他們反對也沒有用,房琯是刑部侍郎,是主審官,他的一票相當於兩票,只要他站在京兆府一邊,大理寺和御史臺反對都沒有用。

“卑職支援抽籤!”程曉率先表態。

鄭昂無奈,只得點點頭,“卑職不反對!”

方案已經確定下來,這時,十八名捕手也被帶到堂下,這些捕手都是受到了縣丞和縣尉的欺騙,他們並沒有看見兇手殺人,他們一直以為是民眾互相踐踏,導致大量傷亡,都害怕承擔責任,紛紛逃到外地躲藏起來。

現在他們才知道兇手另有其人,既然如此,捕手們自然也要給自己討個清白。

房琯走出來,看了一眼眾人,回頭問縣尉王彬,“他們都是本縣捕手嗎?”

這些人都是鄒縣丞帶來的,王彬不敢說謊,只得點點頭,“正是!”

“我來問你們,你們中誰是捕頭?”

其中一人舉起手,“卑職是捕頭!”

“你叫什麼名字?”

“小人叫吳豐,本縣人!”

房琯點點頭,“你們中間有多少弓手?”

吳豐舉起手,另一名捕手也舉起手。

“弓手一共就你們二人嗎?”

吳豐躬身道:“啟稟使君,我們不是鄉兵,不配弓弩,兩名弓手只是備用。”

“哦?你不提醒我都忘了,還有鄉兵?”

縣尉王彬嚇一跳,懷疑到鄉兵,他就難脫干係了。

他連忙解釋道:“啟稟使君,本縣有一百五十名鄉兵,但只留幾人看守城門,其他鄉兵都集中在州治馮翊縣,由州府都尉統領,這是朝廷的規定。”

鄉兵就是地方州兵,每個州大約有千人左右,打擊盜賊,維護治安,由州府的都尉統領,各州府的都尉和校尉,其實就是權貴子弟們晉升的階梯。

先去皇宮當侍衛,當了七八年侍衛,混到一官半職,然後就派到地方州府統領州兵,出任實缺官,這樣既能把地方州兵控制在朝廷手中,又能解決權貴子弟的仕途問題,可謂一舉兩得。

最後再找關係,進入正規軍隊體系,一步步向上走,元素、獨孤烈、宇文靖等等高官權貴都是這樣走出來的。

房琯沒有再追問鄉兵之事,他對十八名捕手道:“明天一早,我們要去現場檢視,你們也要跟去,我需要你們復原當時的情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