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略顯失真的螢幕裡保安部部長站在證人席上,他手按在聖經上。

“我向至高無上的天主發誓,我在這說出的每一句證詞都是真相,不做偽證!”

現場旁聽的一些人們也紛紛露出了笑容,就好像是保安部部長簡單的發了一個誓,他就真的不會說謊話了一樣!

這是一種很特別的“文化”,它基於人們相信有天主,以及有天國和地獄兩個地方。

在法庭上手按聖經發誓的同時有兩層意思,第一層意思則是明確了自己的責任,承諾不說謊,不做偽證。

如果一旦發現證人所說的證詞存在作偽,他就觸犯了相關的法律,偽證罪在聯邦雖然不算是重罪,但也絕對不是什麼小事情。

對司法的挑釁往往換來的只有法官的憤怒,所以它可能不是一個很大的罪名,但受到的懲罰卻一點都不會減輕。

另外一層意思是如果做了偽證,就不會上天堂,因為證人欺詐了天主。

欺詐天主的人只能下地獄!

看上去這好像只是一倜形式化的過程,可在聯邦歷史上有很多案件中的證人卻不敢手按聖經發誓!

他們推脫自己不是信徒或者其他什麼理由,拒絕按著聖經向天主發誓。

自然,不用審訊大家也知道他們肯定在證詞上作偽了。

保安部部長沒有磕絆的發了誓,這種決心和態度是大家都想看見的,至於他會不會說謊,其實已經不重要了。

人們相信信徒是不會說謊的,至少他們不會揹負著下地獄的罪責說謊!

保安部部長比之前胖了不少,在安委會和軍方的雙重保護下他好吃好喝,醫生甚至建議他應該加強運動。

他一眼就看見了坐在旁聽席上的妻子和孩子,當安委會接管且開始調查這個案件之後。

他們認為保安部部長如果是要被滅口的,就意味著他肯定掌握了一些關鍵性的證據。

而這些證據在倉促間不可能被他帶著離開,所以一定還在藏家裡。

於是他們搜查了他的房子,最終找到了密室中的一家人。

好在安委會並沒有為難他們,反而給他們提供了恰當的保護,這也是保安部部長願意出庭的原因之一。

如果他拒絕出庭,那麼他將會被轉移到普通的羈押場所,比如說地區警察局的拘留室。

而他的家人也會被送回家。

可想而知,這等於把他們一家人都送到死路上,所以他發的誓很堅決。

他也早就堅定了自己的想法。

不是他死,就是公司高層死,總得死一些人才能把案子平息下去。

這次出庭他是證人的同時,也是被告人,只是他現在轉為了汙點證人。

不過因為案件比較特殊,所以並沒有撤銷對他的指控。

檢察長讀完了一些檔案後,看向保安部部長,“你承認你曾經僱傭兇手試圖謀殺特魯曼總統嗎?”

一開口就是令人震驚的指控,而此時的保安部部長,居然沒有太多的恐懼。

他點了點頭,“是的,我收到指令,要求我僱傭一名殺手為刺殺做準備。”

“誰給你的指令?”

保安部部長回答道:“是公司董事會主席先生以及先生。”

他說出了兩個名字,一個是他所在公司的董事會主席,同時也是北方工業集團公司的董事層以及股東之一。

而另外一位先生,則是集團公司董事會成員的侄子,也是一個很重要的角色。

檢察長對他簡單的回答並不完全滿意,“你有沒有什麼證據,能證明他們給你下達了這樣的指令?”

保安部部長點了點頭,“我有一份錄音,可以證明我說的內容!”

法庭內發出了喧譁聲,因為誰都沒有想到,他居然還有錄音!

法官拿起木槌敲了敲檯面,“肅靜。”

喧譁的人們,又安靜了下來。

電視機前的觀眾們可沒有那麼聽話,大家都在很熱烈的議論錄音帶裡有什麼。

坐在辦公室裡看著庭審幾乎是直播轉播畫面的林奇,也被人問到了這個問題。

他搖了搖頭,表示不清楚。

他在黑石電視臺,黑石電視臺也拿到了轉播權,只要六十萬。

不是一場庭審的轉播費用,是所有的庭審的轉播費用。

電視中的檢察長向法庭出示了證據,然後讓人播放。

整個過程中負責播放的工作人員戴著手套,身體離播放器有一段距離。

他不被允許直接接觸磁帶,只允許按動按鈕。

在他按下播放鍵後,磁帶開始轉動,擴音器發出了聲音。

“有一盞燈泡壞掉了,我們需要關掉它,你去找個電工。”

“從外面找,還是從裡面找?”

“隨便不,從外面找一個生面孔。”

“什麼時候可以派他去關掉壞掉的燈泡?”

“等我的訊息。”

“人還在嗎?”

“還在!”

“讓他準備準備,最多不超過一個月就可以工作了,我希望他的狀態能勝任他的工作。”

“知道了。”

“給價的便條你收到了嗎?”

“收到了。”

“計劃不變,十一月下旬或者十二月上旬,找一個合適的時間。”

“知道了。”

到這裡時,在檢察長的示意下,工作人員關掉了錄音機。

人們再次發出議論聲,因為這三段通話一點也不像是下達謀殺指令的對白。

而這也是聯邦司法最受爭議的一點一一暗語不能作為有效證據用於法律行為當中。

暗語這個東西如果不是參與者,根本不會知道他們在說什麼。

而人們有時候說話時透過一些暗示,引誘,也能說出類似的話來。

這就有可能有些人為了達到某些目的,引誘某些人說出似以是而非的話,然後指控這就是犯罪證據。

很顯然,如果司法部門採納了這種說法,會有很多人蒙冤入獄。

所以司法部從一開始,就不承認暗語是有效益的證據。

這也是很多犯罪很難定罪的原因,就像是現在這樣。

法官再次敲了敲木槌,人們又安靜了下來。

這種暗語雖然不能作為證據去定罪,但它可以從旁作為一種輔助的內容,讓人更清楚事實。

在聯邦法律不承認這些暗語的同時,他們又提出了另外一套遊戲規則。

動機,證據鏈,邏輯鏈。

簡單一點來說一個人做某件事首先需要有動機,有了動機就可以開始進行細緻的調查。

在調查中找出可以形成閉環的證據鏈,比如說兇殺案中的兇器之類的。

當這些準備足夠了之後,邏輯上也不存在問題時,就可以考慮定罪的問題了。

哪怕卻是一些關鍵性證據都沒問題,因為陪審團會腦補這部分內容,只要有關鍵證據,邏輯自洽,陪審團就會給出有罪的判斷。

法官看向保安部部長,“我注意到你們使用的暗語和黑幫的暗語內容相似度很高?”

作為終身大法官,他接觸過太多的案件,也知道黑幫有一套自己的暗語,並在一定程度上通用。

在黑幫暗語中“燈泡”指的就是“人”。

在過去他們會用“蠟燭”來代指“人”或者“目標”,“吹蠟人”則代表了執行刺殺的殺手。

把蠟燭吹熄,就是把人殺掉。

現在燈泡已經取代了蠟燭成為了主流的照明裝置,幫派之間的暗語自然也會繼續的發展。

發展的目的不是為了跟上潮流,而是為了不讓反組織犯罪調查局透過監聽,發現他們可能溝通中洩露的一些片段。

同時也讓這些對話看起來更和諧一點,比起“吹熄蠟燭”,現在用“關掉電燈”是不是更不起眼?

在過去有“吹蠟人”,那麼現在,就有“電工”。

“電工”代指的就是殺手,其實法官自己很清楚這些內容,但他需要保安部部長親自解說出來。

說給陪審團聽,說給旁聽席上的人聽,說給其他所有人去聽!

在人們不斷髮出的驚呼聲中,法官打斷了一下,“最後一段對話中提到了‘便條’,那是什麼?”

此時檢察長站了起來,“法官大人,這是我們今天要出示的第二份證據。”

隨著工作人員將證據交給法官後,證據的復件,也被展示出來。

一張記錄了一些數字的小紙條,只有手指粗細,上面有一組數字。

同時還有一份附帶的東西,一份報紙。

“這張便條上的數字的前四個數字,指的是今年發行的《聯邦日報》的刊載號。”

“這裡記錄的是八月十三日發行的報紙。”

“後面的四個數字是指第幾版,第幾個內容。”

“最後一串數字,是指從這篇報道的內容的第幾行第幾個詞開始,以及到什麼地方結束。”

“從這裡我們可以清楚的找到我已經標記好的內容,它指向了八月十三日發行的《聯邦日報》第三版。”

“《反壟斷法修正草案徵集社會資訊》這篇報道中第二行第三個詞,截止也是這個詞。”

“而這個詞就是。”

“特魯曼!”

法庭內瞬間譁然!

一些旁聽的民眾甚至都忍不住站了起來!

這些人居然如此正大光明的討論如何殺掉總統,這讓那些底層民眾們很難接受,雖然他們忘記特魯曼先生已經快一年了。

但他們依舊被憤怒或恐懼支配的站了起來。

反倒是那些上流社會的先生們,只是冷漠的看著這一切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