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懷期待,已經在驗證,且正在順著往下查的線索,如果突然成假的.

對於警方來說,會有什麼影響?

致命性的影響!

一起案子,是擁有黃金時間的,如果在這個時間段,收集了大量無用,且虛假的線索。

等到黃金時間一過,那麼再想找到有用的線索,就沒那麼容易了.

最終,將會演變成積案!

需要承擔的後果,絲毫不亞於在案件一開始,將案件定錯性!

尤其是這起案子還有個被驗證的殺人規律,若是浪費時間

徐浩看著坐在板凳上,臉色難看的眾人。

他將黑板拉到眾人眼前。

“我先彙報一下今天下午,外出蒐集到的線索。”

“1,第五次案件與之前不同,受害者與兇手幾乎倒轉,人皮也沒被剝,且衣服不僅沒被脫下,甚至還穿著兇手本身的衣服,這點法醫已經驗證過了,衣服上有一個陌生男性的DNA。”

現在還沒建立完善的DNA檔案庫,有了DNA,也只能和指紋一樣,在法庭上充當證據。

往往只有抓到人後才有用,還只是確認兇手身份的用處。

“2,兇手對受害者的細心程度與前幾起案件不同,受害者除了脖頸的致命傷,身上沒任何傷勢!”

“且周圍環境優美,身下是精緻昂貴的紅白玫瑰,懷中捧著女子的臉皮。”

“3,兇手的目的!”

“之前的結論,兇手殺人取衣服扒人臉,是為了獲得扮演‘戲劇’的服飾”

“但第五案發現場卻沒有兇手扮演的痕跡!”

徐浩沒有否定之前的結論,他看著面色凝重的眾人,再次開口。

“前後相沖突,兇手到底想要做什麼?”

“還有,之前的推理,我們究竟是否錯誤!?”

結論是否錯誤?

徐浩還沒開口,坐下的幾個警察開始討論起來。

這就是宏觀視角查案的壞處了。

任何一個理論,都有可能被新線索推翻,但若是運用的好,就能極速破案!

大多數警方都不敢賭,會選擇比較穩妥的微觀,驗證一個線索,隨後順著這條線索專攻!

“我堅持之前的推論!”

張舍站起來,皺著眉發表自己的觀點。

徐浩點點頭,隨後看向其餘警察。

“俺也一樣。”

吳晨眉頭緊鎖,賭氣一般說道。

“我覺得推論沒錯,第五案發現場與之前的結論並不衝突!只是我們還沒有時間進行思考!”

“我依舊堅持自己的觀點,線索並非衝突,而是警方還未錄入!”

徐浩點點頭,表情緩了緩,輕鬆道:

“沒錯,我也堅持!”

“1+1=2,這就好比我們的推理總結出的線索,但第五案發現場的出現,就好比1+1+0難道,多了一位數,就要否定答案為2嗎?”

“第五案發現場,只是有些表面與資訊不同,但其核心,卻依舊是之前的推理!”

萬變不離其宗,這個‘宗’便是所謂的核心!

“第五案發現場,依舊脫離不開面具!”

“在兇手眼中,面具代表著一個個身份,戴在臉上相當於取代對方的身份。”

“而第五案發現場卻抱在懷中,這等於什麼!?”

徐浩開口道,他沒有加油打氣。

現在最能鼓足士氣的是驗證線索,驗證他們的思路沒有錯!

‘面具代表身份,戴上面具為取代對方,那抱在懷中.’

眾人埋頭苦思,他們眉毛皺在一起。

“是一個身份,擁抱了另一個身份!?”蘇月鎖著眉頭,狐疑的開口。

“對!”

徐浩點頭,“從核心來看,就是一個人抱著一個人!”

“只不過,前四起‘戲劇’,劇情是‘兇手抱著受害者’,而第五案發現場則是.”

“受害者抱著受害者!”

“歸根結底,不過是面具與身份的轉變,但卻依舊符合戲劇的‘扮演’,只不過換了個扮演人”

兩者之間,區別在於身份是否轉移到他人身上。

而臉皮,則是代表著身份,至於為何新的受害者,沒有丟人臉面具,那是因為,受害者並非被飾演角色,他是.

“你是說”

吳晨突然明白了,他震驚的看著徐浩,“第五案發現場的受害者,是第五場戲劇的‘演員’!?”

“他是演員,那他飾演的是什麼角色!?”

“我剛才看過受害者照片了,長相不能說一般,甚至稱得上一句‘醜’!”

“難不成還是兇手看中了受害者的長相,就為了醜才殺的他!”

醜有罪嗎?

醜沒罪,但在變態和瘋子眼中,不管美醜,只要符合心意!

“回答這個問題前,吳警官,你先想想.”

“受害者的‘戲劇’有觀眾嗎?”徐浩突然話題一轉,開口道、

觀眾?

吳晨一愣。

所有的戲劇,不管是什麼,本質是呈現給觀眾。

就好比博物館標本案,張壯的人頭藝術一般,他做出標本是為了取得認同,以及優越感!

但若是沒人理會,沒有任何人看標本一眼,那麼他做出標本的意義何在?

所以,兇手做出戲劇必然會有一個‘觀眾’!

這個觀眾即是兇手殺人剝皮的動力,也是兇手的根本目的!

吳晨愣了愣,猶豫的思考片刻,最後搖頭。

“沒有。”

不管是一組,還是二組,已知的線索中,並未有任何‘觀眾’的蹤跡存在。

“是的,沒有第二人的出現,但兇手依舊殺了人,演了出戏劇,那就意味絕對有個‘觀眾’!”

“但所有線索都指向一點,那就是隻有兇手一人!”

“如果說戲劇《玫瑰》真有一個觀眾,那麼就只能是”

徐浩開口道,語氣較為堅決。

“兇手本人!”

兇手本人是自己的觀眾!?

眾人錯愕,聽到這個訊息無不大腦一片空白。

一般人演戲劇,都是為了讓別人意識到自己有多牛逼,戲劇有多麼牛逼。

但兇手不同,他是單純給自己看的。

而一般戲劇的牛逼之處在於某個亮點,一般為觀眾感受到體現的情緒,也就是代入感,另一邊為飾演者的基本功。

兇手毫無疑問是沒有基本功的,他不會唱戲。

那麼便只能是兇手本身,在感受戲劇體現的情緒,獲得極高的代入感!

“之前的監控我說了,兇手個頭不高,一米六,坡腳,彎腰,低頭行走,這種人你們覺得,看一個同樣個子矮,長相醜,駝背的人飾演什麼.”

“代入感會很高!?”

徐浩掃視眾人。

“對了,提示一下,兇手之前飾演他人,會穿著受害者的衣物進行提高代入感來飾演。”

“而這起戲劇的受害者,穿的衣服是.兇手的!”

此時,會議室中其餘六名警察,皆是目光炯炯的看著徐浩。

他們心中不約而同的,湧出一個答案。

“兇手在讓受害者飾演.”

“兇手本人!!!”

沒更完,下午晚上還有章節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