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承認,丁謂酸了。

即便林特是他的人,即便林特年紀比他大,但官場上年紀大不是重點,重點是誰的職位高,誰的權力大。

林特得了使相的頭銜,他本人肯定是高興的,畢竟使相也是相。

以前別人只能叫他‘林尚書’(刑部尚書),但以後別人能叫他‘林相’。

人生在世,求得無非是名和利。

如今林特已經七十有餘,已然到了致仕的年紀,能在這時候得到宰相的頭銜。

哪怕只是名義上的,也足以令他心滿意足了。

林特為什麼要巴結一個年紀比他小的大臣?

為的還不是上進嘛!

如果按照正常的軌跡,以林特現在的職位,估計這輩子都沒法帶上‘宰相’的頭銜。

然而,現在他得到了,並且是由官家親賜的。

如果林特人在現場,他肯定會高呼‘官家聖明’,並且官家若是有意,他肯定會毫不猶豫的投靠官家。

對於一個半隻腳踏入棺材的人而言,‘使相’的頭銜太香了!

在場的朝臣中,不止是丁謂心中犯了酸水,連帶著其他人心中也跟吃了檸檬一樣。

酸氣瀰漫!

看到眾臣的表現,李傑的嘴角緩緩升起一抹笑意。

誠然,林特不配榮封使相。

這一點,他當然是心知肚明的,但他卻這麼做了。

左右不過是一個虛銜而已,沒什麼大不了的,最多也就是每個月多發放400貫俸祿而已。

眾所周知,宋朝的官員俸祿很高。

似節度使、使相、樞密使、副、知院帶節度使,每月單單俸祿錢便有400貫,比宰相、樞密使還要高100貫。

不僅如此,每年春冬還能領到絹各百匹,大綾各二十匹,小綾各三十匹,綿各五百兩,羅各十匹,領祿粟200石,添支錢若干,薪、炭、鹽、紙等若干。

除此之外,每個月甚至還能領到50貫的餐費。

衣食住行,方方面面朝廷全都有補貼,在宋朝為官,即便不貪,也能過得很體面。

但高薪未必能養廉。

沒有相應的監管,縱使薪酬在翻上兩倍,也填不平心中的貪戀。

林特作為丁謂手底下的得力干將,李傑早就關注到了他,並且還特地派人調查了一番。

結果,不出意外,林特的屁股底下不乾淨。

林特有兩子,林濰,林洙皆已入仕,長子林濰如今任江淮發運判官,次子林洙則是賦閒在家,照顧年長的父親。

他的二個兒子倒是沒什麼問題,背景比較乾淨。

但林特的侄子林河,便不怎麼幹淨。

林河身家鉅富,是京中小有名氣的茶商,生意做得很大。

京中的長溪交引鋪便是林河開的,取名‘長溪’二字,林河確實膽子很大,生怕旁人不知道這是林家的生意。

(ps:林特的祖父林揆是霞浦長溪人)

林河竟然如此的明目張膽,即使用腳指頭去想也知道,這背後肯定有林特的參與。

其實,像林河這樣的桉例並不在少數,畢竟,這年頭可沒有公職人員禁止經商的法令。

滿朝諸公,沒有營生的又有幾家?

即便不經商,家裡的良田也不在少數。

宋朝是出了名的不抑兼併,凡是叫得出名的家族,哪家不是大地主?

土地兼併,是封建王朝避不開的難題,到了宋朝末期,百分之零點五的人,佔據了全國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土地和財富。

而且,這個資料還存在著大量隱田,真實資料只怕會更高。

大名鼎鼎的二八定律已然不適用,應該是百分之零點五的人,佔有了百分之八十的財富。

雖然宋朝的工商業很發達,但對於廣大的底層民眾而言,土地才是立身之本。

畢竟,只有城市才有手工業者生存的土壤。

封建時期,城市又能有多少?

大量的民眾仍是生活在鄉村地區。

對於土地兼併這一難題,李傑也覺得十分頭疼,強行抑制兼併,多半是行不通的。

再好的政策,最終也要靠人來實行。

歷朝歷代的改革,歸根結底,還是會回到吏治,一如著名的王安石變法。

青苗法,免役法,方田均稅法,農田水利法,市易法,均輸法,保甲法,將兵法等等。

從農業到商業,再到軍政大事,王安石變法可謂是面面俱到,且每一項法令都是針對國家弊病出發的。

不論是立意,還是初衷,都是好的,但最終卻以失敗而告終。

歸根結底,還是實行法令的人出了問題。

對於朝廷而言,王安石變法無疑是好的,但對於既得利益者而言,王安石變法明顯是壞的。

是與民(既得利益者)爭利!

正因如此,王安石變法遭到了大官僚、大地主的強烈反對,在保守派的反對下,變法最終以失敗而告終。

雖然王安石變法是熙寧年間開始的,距今尚有四十多年的時間,此時的朝政還沒有崩壞到難以為繼的地步。

但只要政策觸動到既得利益者,這些人必然會暗中破壞。

因此,土地兼併的事只能慢慢來。

……

……

……

約莫半個時辰後,廷議結束,樞密副使一職最終還是落在了李維身上。

這本該是鐵板釘釘的事。

然而,隔天卻迎來了變化。

李維親自上書,以自身才疏學淺,乃小臣為由,拒絕了朝廷的任命。

往後數天,朝廷連下幾道詔書,李維數番推辭,態度很是堅決。

寶慈殿。

劉娥看到李維的奏疏,不由倍感頭疼。

本以為塵埃落定的事卻另起波瀾,換做是誰,也不會高興。

李維數次推讓,看來是真的不願意任樞密副使,可他撂挑子不幹,誰又能擔當此任呢?

難不成再來一次廷議?

其實,劉娥現在不是很喜歡廷議,相比於廷議,她更喜歡以奏疏的形勢議政。

因為廷議的時候官家是在場的。

官家出現在朝臣面前的次數越多,朝臣們對於官家的瞭解也就越多。

劉娥很清楚,官家這顆明珠,遲早會耀於世間。

她現在已經不希望徹底遮掩,因為這幾乎是不可能的事。

而今,她只想時間來的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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