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八章、問題並不只是在於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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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裁判所就在上海市衙的不遠處。
不過距離皇帝在黃浦江北的行宮還有一定的距離。
乘坐四輪馬車,在上海繁忙的街道上走的並不快。
現在的上海也開始給馬車掛牌了。
畢竟現在隨著人口的增加,交通問題也成為上海市政的難點。
對上海市衙而言,沒有什麼比限制馬車拍照的發行更加簡單粗暴的做法了。
乘坐著馬車抵達。
朱道樺和羅芳伯、趙四等人下車,然後在上海知市和江蘇巡撫戴衢亨等人的擁簇下進入了裁判所。
裁判所是個大廳。
最上面的主席臺是裁判長和他的助手的位置,在左邊是被告席,右邊是原告席。
此時都已經坐上了人。
在被告席和原告系後面都坐著一排上海的巡捕。
巡捕們穿著黑衣,頭戴三角鬥笠形狀的帽子,身上掛著腰刀、手槍。
看起來很是精神。
這也就是上海財政比較好,才能給巡捕裝備手槍。
大部分地方的巡捕別說手槍了,連刀都沒幾把,大多都是舉著前清時候的哨棍就算了事了。
在這兩排巡捕的後面。
就是旁聽席了。
旁聽席大概有三百多個位置。
但是來的人不多。
坐在左側的,拿著鋼筆和筆記,有穿儒袍的,也有穿道樺裝的,看起來是一些報社的記者了。
在朱皇帝進來的時候就聽到那些記者在議論了。
“黃四麻子這下子有麻煩了。”
“可不是麼,抓人的是江蘇巡捕廳,審判的是上頭派來的審判長,還偏偏不用上海的,擺明了就要把這個案子做實了!”
“黃四麻子聽說找了不少關係,但是人家連他的錢都不敢收。看來這案子啊,辦鐵了。”
“活該,漕幫這幫人欺行霸市,活該被整。”
“什麼活該啊,和他們作對的洪門那幫子人不也一樣?這就是狗咬狗,一嘴毛。”
“什麼一嘴毛,黃四麻子就是不知道天高地厚,你看看這些年,多少漕幫的大佬選擇投靠洪幫的,他倒好,還大喇喇霸碼頭做生意,人家洪幫上面有人,整他一個小小的漕幫混混,易如反掌!”
“是啊,現在誰不知道洪幫勢大啊,這一紅二青白蓮藕,白蓮藕遠走西域,紅背後是大明天子,這青幫就活該被欺負。”
“什麼啊,他們平日裡就是欺負人的,現在被人欺負,正好而已。”
一群記者議論紛紛。
聽得走進來,坐在旁聽席一側的朱皇帝微微皺眉。
他扭頭看向另外一邊。
坐在另外一側的是一些旁觀之人。
從穿著來看應該大部分是漕幫的人,穿著鍛打汗衫,一看就是勞動人民。
一群五大三粗的勞動人民之間擁簇者一名身穿長衫的中年漢子,那中年漢子臉色有些陰鬱,看起來就是事主黃四麻子了。
能容納三百多人的大廳裡面,現在就是這兩撥人,顯得很是空曠。
由於審判還沒開始。
所有人都在交頭接耳。
朱皇帝一行人進入引起了大家的注意。
黃四本來還一臉的擔心的,他的徒弟們都在安慰,都說吳律師有本事,一定可以幫少爺脫罪。
其實完全脫罪是不可能的。
不過黃四也知道吳望海的辯護策略。
就是認小罪,否大罪。
像是什麼吸毒、私藏毒品之類的罪可以認下來。
以黃少爺的住處查出來的鴉片數量,判刑最多也就一兩年。
而根據大明的法律規定。
三年以下的非刑事案件的監禁可用罰金代替。
雖然罰金不菲,但這對黃四麻子來說不算事兒。
只要能把自己的獨生子撈出來,一切都好說。
至於販毒這個罪名,那是萬萬不能承認的。
這個罪至少都是個流放。
而且還沒有免罪的渠道。
所以吸毒和私藏毒品這兩條罪可以認。
雖然也會有犯罪記錄,以後當官和競選議員什麼的就都別想了。
但是這樣的懲罰對黃大少爺來說根本不算事名,只要不被流放,還留在上海繼續紙醉金迷就萬事大吉了。
就這樣的一坨爛泥。
還當官,當議員呢。
能不敗家就不錯了。
就在這時候,一大群人從裁判庭的正門走了進來。
黃四扭頭看去,只見到打頭的是一名身材很高大,穿著路軍裝,但是肩膀上卻沒有任何肩章,約莫三十多歲的男子。
這樣的打扮在現在的大明朝還是挺常見的,許多退役之後的軍官都是這副打扮。
不過讓黃四驚訝的是。
上海知市宋湘也在其中,而且看起來在這一群人之中地位也不算太高,他排在了好幾個人之後。
在他前面的甚至還有江蘇巡撫戴衢亨。
黃四倒是經常和宋湘大交道。
其實漕幫和上海市衙的關係也並沒有多壞。
和他們不對付的是洪門背景的勳貴軍官。
宋湘是士大夫,儒生出身的官員,對他而言,漕幫和洪門都是一丘之貉。
區別只在於。
洪門上頭有人,宋湘輕易不敢得罪。
而漕幫在上海這裡是地頭蛇,各方面關係盤根錯節,龍蛇混雜,宋湘也輕易不會和漕幫作對。
得罪了洪門,容易牽扯出上頭的大人物。
得罪了漕幫,在上海各地辦事可能就不安穩。
所以平日裡面,宋湘無論是對洪門還是對漕幫的大佬都是客客氣氣的。
這兩派人馬,平時逢年過節,也有他上海知市的一分厚禮。
這上下勾結還是很順利的。
不過這次抓捕黃四麻子和他可沒關係。
江蘇省治安廳直接派遣的捕手下來抓人的,審判也是直接中都裁判總廳派的裁判官,大明司法都是獨立的,他這個上海知市也無法干預。
黃四的目光看向了那一群人中的領頭的那個。
“這是誰?好大的派頭,連上海知市都鞍前馬後如奴僕,難道是一位國公爺?”
黃四心裡想道。
“師父,要去和宋大人打聲招呼嗎?”有徒弟提醒道。
“不用了。”黃四搖搖頭,“宋大人便服來訪,而且身邊還有貴人,不方便和我說話,不知道那貴人是誰呢”
上海裁判所呢。
隨著一聲驚堂木響起。
議論聲都平息了下來。
裁判官開始按照流程進行審判了。
首先是被告出場。
被告是一名身形瘦削,臉色蒼白,臉色而看起來非常害怕的青年。
朱皇帝也看向這名被告。
關於被告黃牧的所有情況,他都已經透過錦衣衛上海衛瞭解清楚了。
此人名為黃牧,是漕幫大佬黃四的獨子。
算是名副其實的黑二代了。
但是黃四並不指望這小子繼承他的黑社會事業,反而送他去了讀書,不過小學都還沒讀完呢,就和一些黑社會分子學了一身的壞毛病。
吃喝嫖賭也就算了。
還沾染了鴉片。
不過這小子也就是吸鴉片,還不敢到販賣鴉片這麼大膽——這傢伙就是被人陷害的。
不用說,。
陷害這小子的,背後肯定有朱皇帝的一些老兄弟了。
不過朱皇帝不用錦衣衛調查也清楚,這小子肯定不是販毒的料。
要是黃四麻子這個黑幫大佬把販毒這種事情交給這小子負責。
那怕是腦袋被驢踢了。
當廷的裁判官也看到了宋湘,同時還看到了戴衢亨,他甚至看到了蘭國公羅芳伯——羅芳伯當年培訓一些基層官員的時候,他也見過這位大明第一位首相。
而能讓大明第一首相,蘭國公羅芳伯如此恭敬的三十歲左右的男人,只有一個人。
那就是大明天子朱道樺!!
皇帝也來看這場審判了?
難道這個案子有什麼特別的嗎?
不!
案子肯定不會有什麼特別的。
皇帝肯定只是來看看、
而且來看之前,他肯定也會了解案件情況,錦衣衛可不是吃乾飯的。
本來上頭還打了招呼,一定要讓那小子流放到西伯利亞去。
但現在.
裁判官猶豫了。
皇帝老子在看著呢!
要是他敢胡亂判罰。
說不定前途就沒了。
得了。
還是秉公執法算了,那小子販毒的證據根本就不充分,只有他的口供而已。
只要他當庭翻供,誰也奈何不了他。
對這位裁判長來說,洪幫背後大佬的面子,和在朱皇帝面前樹立一個秉公執法,鐵面無私的判官形象,哪一個重要,孰重孰輕,他太清楚不過了。
雖然大明朝現在已經是半資本主義社會了。
但在頭頂上的君王依舊是言出法隨。
所以,對於任何官僚而言。
“揣摩聖意”可以說必須是無師自通的基本功了。
黃四不知道的是。
無意之中。
朱皇帝,真的成了他的貴人了。
當然,他本人是不知道這一點的。
不過,和那個裁判長想的不一樣的是。
朱皇帝,並不關心這個案件的真相。
他關心的,是上海裁判庭的判官們的立場。
這個和西方司法體系類似的法庭。
他們的立場究竟是在哪一邊的?
是站在維護大明帝國利益的立場,還是在死板僵化的背法條?
裁判庭上。
唇槍舌劍。
那個吳望海確實是個能言善辯的律師。
這樣的人無論是在現在還是在未來都是能混得開的。
而朱皇帝其實並不關心裁判廷的判案的流程是如何的。
在挺上眾人唇槍舌劍,進行一場近代化的法律辯護的時候。
朱皇帝在思考的,是帝國司法體系的優缺點。
以及
補救的辦法!
現在的問題擺在了朱皇帝的面前。
一道艱難的選擇題。
首先,是選擇一個比較獨立和公正的法律體系。
還是建立一個不那麼獨立,也不那麼公正,但是卻能對大明帝國的敵人重拳出擊的法律體系。
一個比較獨立和公正的法律體系也許是建立一個資本主義強國的必須。
因為這樣一個體系可以最大限度的保護私人財產和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這也是一個國家資產階級發展壯大的必要條件。
否則,若是和前清、前明一樣,一個小小的知縣就能讓家產幾十萬的大商人滅門破家。
那資本還敢光明正大的在市場上流通嗎?
但與此同時。
一個過於獨立的法律體系。
又在對付大明帝國的內部敵人的時候過於軟弱。
法律,應該為皇帝,為國家利益服務。
這是每一名法官,甚至是律師都必須知道的事情,當然了,這個法律體系在表面上必須要是獨立,而且公正的,必須是能在表面上抱回所有人的法律體系。
否則,資本保準被嚇跑,誰還敢來投資啊。
朱皇帝現在是處在“既要又要”的兩難階段。
打個比方。
在歷史上。
沙皇俄國的那些造反派們,包括偉大道師和雌父都被沙皇的執法部門給逮捕過。
如果沙皇的執法部門知道對於這些威脅到沙皇帝國的敵人不能講究什麼程序正義,直接安插個什麼罪名在這些人身上,證據什麼的也不需要講究,把他們統統宰了。
這樣就能保證沙俄的江山鐵桶萬年嗎?
似乎
也不可以。
沙俄覆滅的根本原因,不是沙俄的官僚體系不夠忠城。
問題。
是多方面的。
而最大的問題在於,沙俄的農奴、工人們的生活水平太差了。
時刻處在生存威脅的邊沿。
這才給了革命以突然。
沙皇的鷹犬哪怕再賣力。
恐怕也維護不了底下烈火油烹。
“皇上,要起立了。”
羅芳伯在朱皇帝耳邊低聲說道。
原來已經要宣判了。
現在大家都站了起來。
朱皇帝現在是微服私訪,可不能擺皇帝的架子。
所以也跟著站了起來。
裁判長不經意間看了看朱皇帝的位置,大聲說道:“本庭經過合議,被告黃牧,販賣鴉片之指控,證據不足,罪名不成立。被告人吸食鴉片、私藏鴉片之罪名,證據確鑿,本庭予以宣判:依據【刑法典】第8章第17條、第22條之規定,處被告黃牧,拘役一年,或罰款30000元之處罰!”
裁判是公正的。
裁判官也很能辦事。
但是朱皇帝卻不怎麼滿意。
或者說。
在他看來。
對付漕幫這種有工會性質的團體,最好的辦法就是藉助此案,大辦特辦,把這個幫派連根拔起!
不過
朱皇帝也想的有些眉目了。
後世的米帝、歐洲等國也是資本主義國家。
為什麼他們的工人沒有什麼造反的動力呢?
也許,問題並不只是在於法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