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誰主張,誰舉證,懂裝不懂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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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場上。
李雪珍小臉驕傲,像是一隻贏了的小孔雀。
蘇白:.….
提醒了一句:“暫時先別瞪了.….準備一下後續需要用到的訴訟材料。”
“奧。”
“好的蘇律師。”
李雪珍認真的點了點頭。
原告席位上,陳美霞老臉有些掛不住,她活了那麼多年了,這還是第一次和小年輕人對視,沒有贏。
心裡面越想越氣,但後還是什麼都沒有說,安靜的坐在自己的位置上。
李壯,李軍兩個人也都沒有說話,默默的坐了下去。
原被告雙方都坐在了各自的席位上。
書記員開始宣讀庭審紀律:
“一:.….….”
“二:.….….”
“三:.….….”
“四:.….….”
.
….….
宣讀完畢,伴隨著一句:“全體起立,請審判長,審判員入場。”
唰唰唰。
庭審場上,訴訟相關人員全體起立。
三位合議庭成員走上庭審臺,站在庭審臺上。
書記員:“審判長,人員都已到場,可以開庭。”
咚咚!
錢偉敲響法槌:“開庭!”
“請坐下。”
唰唰唰,庭審現場的眾人紛紛落座。
審判臺席位上,錢偉環視了一圈,目光稍稍停留在陳美霞身上一瞬間便挪移開了。
隨後,低頭看了眼訴訟材料。
關於這個扶人案,錢偉對於這個案子的大致過程瞭解過。
因為先前有好友已經跟他打過招呼了,所以他特意對這個案子稍微上了一點心。
這個案子怎麼說呢.…
在他看來,怎麼判都可以。
並且不會有太大的問題。
對於判決。
錢偉在心裡面也已經有了想法。
這種證據不充分的民訴案件,他作為審判長的時候判定的不少。
甚至於關於這個案子的訴訟變數,他都已經大致的猜到了。
在他心裡面,總體來說,問題不大。
在翻閱訴訟材料,理清思路以後,錢偉看了一眼原告席位,開口:
“好了,現在已經開庭。”
錢偉翻了翻訴訟材料:
“原被告雙方開始陳述資訊身份和代理許可權,進行核對。”
“原告,請你方開始陳述出庭人員身份資訊,還有訴訟代理許可權。”
“好的審判長。”
蕭峰點了點頭。
這個案子對他來說,不算是什麼大案子。
雖然說蕭峰只是南都一家一流律所中等水平的民事訴訟律師。
但在一般的民事訴訟中。
主要依靠的是訴訟的方式和爭辯的角度,判決的傾向性在於合議庭與審判長。
民事訴訟中,所依據的是證據方面的內容。
只需要根據證據來就好了。
對於這個案子蕭峰其實並不看好,但既然已經承接了,那麼還是要做好自己,身為律師的責任。
蕭峰繼續開口:
“我方出庭人員身份資訊,南都百川律師事務所律師蕭峰,出庭當事人陳美霞,李壯,李軍,代理許可權為特別代理。”
特別代理也稱為全權代理。
律師有權代為和解,撤訴。
咚咚咚!
“原告陳述完畢,現在請被告陳述出庭人員身份和訴訟代理許可權。”
錢偉將目光轉向了被告席位。
“審判長,我方出庭人員身份資訊,南都白君律師事務所律師蘇白,助理律師李雪珍,當事人張大虎,代理許可權為特別許可權。”
咚咚!
核實完身份資訊和代理許可權,審判長錢偉繼續開口:
“本案由南都DC區法院代為審理,由審判成員錢偉擔任審判長,和審判員謝明豔,祝遠方組成合議庭。”
“根據民事訴訟法.….”
“原告和被告若是對於本案的出庭審判員有異議,可申請回避.…”
“原被告有無異議?是否申請回避?”
蕭峰:“無異議,不申請回避。”
蘇白:“無異議,不申請回避。”
聽到雙方的回答,錢偉開始宣讀案由:
“本案案由,原告方陳美霞控告被告方張大虎於5月16日在溪水街道撞到陳美霞,導致其倒地昏迷,住院,產生了鉅額醫療費用”
“現陳美霞向張大虎提起訴訟,進行追賠醫療費用,以及後續的補償,精神損失費用,案由是否屬實?”
“審判長,案由屬實。”
咚咚!
“確認案由屬實,請原告方開始陳述訴訟請求和法律依據。”
“好的審判長。”
蕭峰點頭開口。
“我方訴訟申請陳述只有兩點:”
“一:我方要求對方賠償我方醫療費用,精神損失費用,後續醫療費用,合計四十萬元整。”
“二:我方要求對方承擔本次庭審的訴訟費用和律師費用。”
“審判長,我方陳述完畢。”
咚咚!
在蕭峰陳述完,錢偉翻了一頁訴訟材料,敲響法槌:“請被告方開始陳述吧。”
“好的審判長。”
蘇白點了點頭。
這還是他到這裡以後,第一場民訴被告方。
身為被告.….
還有一點兒不太習慣。
不過蘇白也只是有一瞬間有這種感覺。
很快,蘇白就調整完狀態,看向庭審臺席位。
“審判長,我方認為原告的索賠不合理。”
“我方申請駁回對方的訴訟申請。”
“我方的訴訟申請陳述如下:”
“一:對方沒有直接的證據,能夠證明張大虎撞倒了陳美霞,控告不成立。
因此我方對於陳美霞倒地不負有任何的責任,不應當承擔相關的醫療費用。”
“二:張大虎扶起陳美霞,並好心將其送到醫院以後,出於善心墊付了一定的醫療費用,這一部分醫療費用相當於是張大虎借給陳美霞的。
但是陳美霞一直沒有歸還張大虎的這個墊付的醫療費用,並且認定這是張大虎的賠償醫療費用。
可是我方根本沒有撞倒陳美霞,不需要承擔賠償的醫療費用。
在這裡,我方申請陳美霞需要歸還陳大虎墊付的醫療費用。”
“三:張大虎將昏迷的陳美霞送往醫院,並主動墊付醫療費用,見義勇為,樂於助人的行為。
被原告當事人惡意曲解,對我方的名譽損失造成了巨大的影響,我方請求對方向我方進行公開的道歉。”
“四:我方申請,訴訟費用由原告承擔。”
“審判長,我方陳述完畢。”
這訴訟申請.….
原告方面完全接受不了。
聽完蘇白的法庭陳訴,庭審席位上的錢偉眉頭緊皺,朝著被告席位看了一眼。
而原告席位上的陳美霞老太太更是怒氣不打一處來,壓根不能接受蘇白的條件。
這條件是什麼鬼?
我把你告上法庭,就是想讓你賠我錢,現在倒好了!
伱還找我要錢?!
你還要我還什麼墊付的醫療費用,你都已經掏出錢了,還讓我還你錢?
想什麼呢?
想的怎麼那麼美!
只有三個字:不可能。
我今天是來要錢來了,而不是賠錢來了。
陳美霞的心裡面很堅定:絕對不可能。
.
….
蘇白:????
要錢咋了?
又不是讓你掏錢,而是讓你把張大虎墊付的醫療費還了,有什麼問題嗎?
你把人家好心人墊付的醫療費給還了,沒有問題吧?
要不是沒有證據證明你敲詐勒索,我還反手就把你送進去呢,那麼老了還出來訛詐。
人家當初好心墊付的醫療費用要回來,不應該嗎?
原告席位上。
陳美霞拉了拉蕭峰的衣服:
“蕭律師,對方這訴訟申請真不要臉,咱們這場訴訟可一定要贏啊.…”
“要不然我這個無依無靠的老太太真的是沒有任何辦法了。”
陳美霞和蕭峰說著悄悄話,嘀咕嘀咕的,賣起了慘。
不過.…
蕭峰作為一名在一流律所呆了那麼久的律師,什麼情況沒見到過?
點了點頭,應付著開口說:“放心吧.…訴訟的話,肯定能夠保證你的法律權利的。”
法律權利?
這意思就是不能保證能贏?
沒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陳美霞笑了笑,沒有多說什麼。
臉色顯然有些不太好看,把目光放在了庭審臺席位上。
咚咚!
錢偉敲響法槌:“原被告雙方訴訟申請都已經陳述完畢。”
“下面開始提交事實依據或者是法律依據。”
“原告方,請你方開始陳述事實依據或法律依據。”
“好的審判長。”
蕭峰點了點頭,看向了陳美霞:
“審判長,我方申請讓我方當事人,陳述當時的過程經過。”
“申請透過,當事人可以將當時的經過詳細的進行陳述。”
“開始吧。”
見機會來了,陳美霞當即站了起來,將目光看向了審判臺席位上的審判長錢偉。
聲音中帶著絲顫顫巍巍。
“具體的我也記不清了,但是我記得是這樣的。”
“.…當時我正在路上,走著走著,就突然感覺到身後好像被一塊大石頭給撞了一下。”
“然後我就失去意識了.…不過,在失去意識前,我看到了張大虎的臉。”
“對對對,就是坐在被告席上那個的臉。”
“張大虎的表情很驚訝,哦對了,他當時手裡面還拿著手機。”
“然後我什麼都不知道了.….”
“審判長.…你可一定為我們這些老人家,為我們這些弱勢群體做主啊。”
“還有.…”
陳美霞將目光從審判臺席位上轉移到了被告方席位上,手指顫抖著,指著張大虎,語氣和剛才相比完全變了。
整個就是一副尖酸刻薄的嘴臉。
“審判長.….就是他,就是對面這個男的撞的我!”
“他就是欺負人,覺得沒有監控了就可以逃得掉.…雖然說是把我送進了醫院,墊了醫藥費.…可是是他把我撞倒了,這些都是他應該付的!”
“他憑什麼不付,憑什麼讓我還他的醫藥費啊?!”
“現在知道沒有監控可以證明是他撞的了,就說不是他撞的,還讓我退還醫藥費,還要讓我向他道歉。”
“憑什麼啊?”
“對面這不是赤裸裸的欺負我這個老人家嗎?看我年紀大想使勁的欺負。”
“我告訴你,誰也欺負不了我,法律會還我一個公道的!”
“審判長.….我一個70多歲的老人了,我還能訛他不成?”
“他明明把我撞倒了,現在知道沒有監控證明了,又說沒有撞到我,讓我怎麼辦.…?”
“我拿不出來證據,但是我知道是他撞的我,我都明明看到他撞我了.…”
“.….….”
陳美霞一直揪著這個話題不放,在進行陳述。
這個時候蘇白舉手提問:“審判長,我想請問一個問題。”
“原告當事人70多歲了,先不說有沒有故意訛詐的想法,在張大虎的口述當中,當時陳美霞已經倒在地上.…處於半昏迷狀態。”
“陳美霞在第一時間接受執法部門的審查,調查的時候也說自己有些記不太清楚了.…可是到了現在,怎麼就說明明是看到張大虎撞的呢?”
“還記得張大虎是怎麼撞的,記得那麼清楚。”
“況且,對方說張大虎是從後面撞的,那是怎麼看清楚張大虎的臉的?”
“陳美霞的陳述完全違背了執法部門當時的審查調查.…和陳美霞自己當時的口供。”
“並且和事實以及客觀的因素都不相符。”
“請問原告當事人,你當時到底記沒記清楚,是不是張大虎撞的?”
陳美霞愣了一下,沒有想到蘇白竟然會來這一出。
有些尷尬的沉默了數秒,然後脫口而出:
“我年紀大了,當時被撞以後記不太清楚了,現在想起來了,就是張大虎撞的!”
“那你的意思是當時的口供是不準確的是嗎?”
“我.…”
陳美霞猶豫了幾秒,吞吞吐吐還沒有說出口。
審判臺席位上。
咚咚!
錢偉用力敲響了法槌,震耳的聲音在庭審場上響起。
“被告方不得打斷原告方的陳述!”
“現在警告一次!”
聽到錢偉的警告,蘇白微微皺了皺眉.…
剛才他已經舉手示意了,如果說警告的話,為什麼不在他第一次詢問的時候警告?
而在這種關鍵的問題上,打斷了他進行警告?
蘇白看著庭審臺席位。
注意到了錢偉臉上的表情有些不太自然.…
眉頭緊鎖。
心裡疑惑,這場庭審該不會不是單純的民事訴訟吧?
蘇白心裡隱隱有了一絲的期待,開口:“好的審判長。”
錢偉敲響法槌,打斷了蘇白的詢問,讓陳美霞稍微的鬆了口氣。
緊接著。
錢偉開口:“根據相關執法人員提供的證據,我現在進行大致的梳理。”
“執法人員提供的證據,是來自於陳美霞和張大虎的口供。”
“雙方的口供不一致。”
“並且執法人員提供的證據有著走訪調查的證據。”
“根據走訪調查的證據顯示,張大虎的確有扶陳美霞這件事情,將其送到了醫院這件事情也是事實。”
“但是沒有人真正的看到了陳美霞是不是被張大虎撞倒的,對於以上的證據和事情的經過,原被告方有沒有異議?”
蘇白:“沒有異議。”
蕭峰:“沒有異議。”
咚咚!
“既然雙方沒有異議的話,那麼根據這個點開始進行雙方的辯訴吧。”
“原告先進行陳述。”
“好的審判長,我方認為,在這個案件當中,沒有人看到我方當事人陳美霞是不是張大虎撞的,但有人看到了張大虎將人扶起來。”
“那麼好.…”
“再根據我方當事人陳美霞的說法,她是被張大虎撞的。”
“根據我方當事人的口供來講的話.…陳美霞沒有說謊的主觀必要。”
“所以我方認為我方的要求合理.…判處張大虎撞人賠償是申請主張我方的法律權利。”
怎麼就叫做判處張大虎撞人賠償是申請法律的權利了?
蕭峰在將話講完以後,蘇白立刻丟擲來了一個觀點。
“什麼叫做陳美霞沒有說謊的主觀必要?”
“陳美霞的表現已經非常的明顯了,就是想要錢。”
“她的主觀必要就是找一個人承擔她的醫療費用和後續的治療費用,並且以精神上的損失作為訛詐。”
“說白了.…對方的這種行為就是一種詐騙行為。”
“再說了.…”
“無論是原告當事人還是我方的被告當事人,雙方都沒有證據能夠表明張大虎是否撞人了。”
“你方當事人.…一口咬定張大虎撞人了,那麼有證據嗎?”
“沒有證據吧?”
面對蘇白的質問,蕭峰反駁道:
“可是你方也沒有證據能夠表明他沒有撞人,但是有人看到了張大虎將陳美霞扶起來了。”
“透過這一點,可以進行推斷,是張大虎把陳美霞撞倒的。”
“你方有證據能夠表明,你方沒有撞人嗎?同樣沒有證據!”
“即,被告方不能夠證明自己是否撞人。”
對面這完全都是胡攪蠻纏了.…
被告方不能證明自己是否撞人,意思就是被告方撞人了?
這是什麼說法?
身為一名民訴律師,誰不知道誰主張誰舉證啊?
你告我,你就得拿出事實依據來啊,你拿不出事實依據來,你在這猜測什麼?
可是對方偏偏不提出來,非要扯到其他方面,提出你沒證據,就是你撞的。
蘇白:???
雙方都沒有證據,你告的我,這件事情又不是主觀性的案子,而是講究實際性證據的案子。
你擱這扯什麼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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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好斷在這了.…再寫下去就是一個名場面斷了.…
明天更新會晚一點兒,主要是為了不斷章~
可能會到晚上七八點鐘左右。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