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小心求證
章節報錯
溫子誠略微低下頭,輕聲問道:“表妹說什麼?”
“我知道表哥在為舅舅的事煩惱,我也一樣。他們不肯相信我們,我們便也不用告訴他們,偷偷調查就是,到時候調查清楚了,他們自然就會意識到我們的厲害了。”
溫子誠看著沈青瑜,她的雙眼亮晶晶的,彷彿有星星隱藏其中,在說到“我們的厲害”時,尾音上翹,透著一股神氣勁兒,就覺得有些好笑,也真的笑了出來,“表妹是認真的?”
沈青瑜嚴肅道:“難道我像是在說笑?”
要按照溫子誠的意思,他是想將沈青瑜留在客棧裡,自己去調查的,此刻聽了沈青瑜的話,便有些遲疑。
他雖然不信沈青瑜一個小姑娘能幫上什麼忙,但出於尊重,仍是認真道:“表妹有心了。不過調查的事,我自己就可以了。”
“其實我知道的可多了,我說給表哥你知道,能讓你省了很多事呢!”沈青瑜決定將自己所調查得來的資訊告知溫子誠,以說動對方帶著她。
溫子誠愣了下,“是嗎?”
沈青瑜鄭重點頭,“是啊!”
他們二人這一問一答間,跟在溫子誠身後的一個少年上前兩步,“少爺若是和表姑娘說話,不若換個地方。”
原來他們告辭了鍾氏等人,就徑直從客棧走了出去,此時已經到了大街之上。
沈青瑜環顧一圈,除了如意,便都是溫子誠帶著的人,溫氏也不知道是太放心侄子,還是根本沒想到要讓人跟著,竟然就這樣放了她出來。
街上人聲鼎沸,叫賣聲不絕於耳,對沈青瑜來說,既熱鬧,又新鮮。
她強壓下自己想要閒逛的心思,道:“找個地方坐下說。”
他們剛剛才從客棧出來,自然不好這就回去,便找了間酒樓,尋了個僻靜的角落落座。
剛一坐下,沈青瑜便迫不及待將她所知道的一股腦說給了溫子誠知道。從案發現場的佈局,到相關人員的證言,事無鉅細。
她身邊的人,溫氏拿她當做不懂事的孩子,和她說什麼都只會得到兩句敷衍的“好”“知道了”,如意雖說知道她在做什麼,但其實也並不多感興趣,其餘的人便更不用提了。
好不容易來了個對案件上心的人,沈青瑜可不得說個痛快。
溫子誠一直安安靜靜聽沈青瑜說話,待她長長一大篇話講完,方才嘆道:“表妹把事情調查得這般仔細,可見是真的為我父親的事情擔憂,這般厚情,讓我這個做兄長的真是不知道說什麼好。”
他初時見沈青瑜年紀小,便只把她當做一般孩童對待,根本不期待她能說出什麼有用的資訊,待她將這一大堆線索一一列出,方才覺出這小表妹的不同來。
鍾氏將他看做孩子,他心裡還不服氣,總覺得自己已經長大,此時發覺他竟然也在用同樣的態度對沈青瑜時,才覺得不妥。
他一改之前的態度,說起話來不自覺認真不少,“我原來的想法是想先去看看屍體,死因應該是不存疑的,既是勒斃,想來兇器也確認了,若是易得之物,或是那房間本就有的也就算了,若是特別一些說不定還能查查兇器的來源。”
沈青瑜雖覺得這個方向能查到線索的可能性太小,也沒多說什麼,只問道:“然後呢?若是兇器沒有線索,你打算接著怎麼做?”
溫子誠道:“我雖然認為我父親他不是殺人兇手,但他當時留宿那裡,縱然酒醉也不至於一點聲響也聽不到,這一點確實很可疑,所以我想是不是酒裡有什麼問題,蒙汗藥或者迷藥也應該有個來源,所以我想在思樂苑裡打聽一下,那裡的人是否有接觸迷藥的途徑。”
一人計短,二人計長。溫子誠提到的這兩點,確實是沈青瑜從未想到的。
沈青瑜覺得這位表哥雖然年紀不大,但做起事來條理分明,心中自有章度,是個不錯的人。加上他對待沈青瑜不像是一般人對待孩童的態度,反而十分尊重認真,讓沈青瑜對他的好感度一升再升。
二人說話間,距離拉進不少,倒是不像一開始那般生疏了。
此時沈青瑜只覺得袖子被拽了一下,轉頭看去,卻是如意伸手指著不遠處,道:“姑娘,您看,是那位張老闆。”
沈青瑜順著她指的方向,果然看到那位張老闆被人迎著接進了屋。
往那門面看去,卻是間賣胭脂水粉的鋪子。
溫子誠也跟著往外面看去,“怎麼了?是誰?”
沈青瑜便將這位張老闆的故事複述了一遍,還將自己的猜測也一併說了出來。
溫子誠沉吟片刻,便叫身邊的人去那鋪子裡打聽一下。
去胭脂鋪子能做什麼?不過是為他娘子添置東西罷了,沈青瑜不想潑溫子誠冷水,便不出聲。
很快,打聽的人抱了一堆胭脂水粉進來,回道:“小的打聽過了,聽那的老闆說,這位張公子愛妻如命,沒隔幾個月就去那裡買東西,是那的老主顧了。”
沈青瑜直覺哪裡不對,卻一時說不上來,側眼看溫子誠,他皺眉抿唇,也是一副沉思的姿態,問道:“你覺得哪裡不對嗎?”
“嗯,不知道是我多想了,還是真的這般巧合,沒隔幾月,那王惠然就要購置一次新衣,這位張公子便也買些東西。”
沈青瑜心中一動,“你是說,這位張公子不是買東西給他夫人,而是接著送衣服的時候,將自己要送的東西也一起送了過去。”
溫子誠端起手邊的茶杯,送至嘴邊,還未進口,就頓住了,“也許,我們可以想的更誇張些。”
什麼意思?
還未等沈青瑜開口問,溫子誠已經繼續接了下去,“也許張公子根本不是藉著送衣服的便利送東西,我記得你說過,那間屋子裡能藏身的地方只有兩處,床下和箱子裡,也就是說很有可能,這位張公子根本就不是送衣服,而是送人,那些胭脂水粉不過順帶的東西。”
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