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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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天後。
駱崗機場。
飛機落地後,李傑一行三人來到停車場,直到此刻,林朝夕腦子裡還是懵的。
反差太大了,她有點接受不了。
老林不僅恢復了名譽,還成了副教授。
且不說這邊,草莓世界那邊,老林一直對論文抄襲的事耿耿於懷。
雖然老林從來不說,但林朝夕可以感覺到。
這邊的老林是怎麼恢復名譽的?
我能不能借鑑一二?
最近兩天,林朝夕一直在考慮這個問題,她想借鑑一下這邊的辦法,只要回到那邊,她就想辦法解開老林的心結。
老林有多愛數學,林朝夕太清楚了。
哪怕背上了論文抄襲的名頭,哪怕被學校開除,哪怕沒有一個合適的科研環境。
老林仍然沒有放棄學術研究。
她記得很小很小的時候,老林就常常坐在工作臺前,沒日沒夜的研究數學。
那會她還小,不是很懂為什麼老爸要研究枯燥的數學。
後來,她慢慢明白了,也試著想要和父親靠近一點,於是她也跟著學起了數學。
但學了一段時間後,尤其是有裴之這樣的天才在身邊,她慢慢發現,自己或許沒有研究數學的天分。
然後,她就慢慢地放棄了,上大學時她也沒有報考數學專業,而是學了哲學。
“我們這是去哪?”
片刻後,望著周圍陌生的環境,林朝夕忍不住開口問道。
“回家啊。”
副駕駛上的老林摘掉鼻樑上的墨鏡,然後捋了捋頭髮。
“這次去的地方是新家,去年年底就裝修好了,不過我們一直沒去過,晾了有大半年了,現在能住人了。”
“這樣啊。”
因為失約了的緣故,她總覺得在‘花捲’面前低上一頭,如果不是李傑在場,林朝夕的表現多半會活躍一點。
“放心吧,不會影響你回去的。”
林兆生呵呵一笑,幾天過去,他的態度明顯好轉了一些。
畢竟,林朝夕不是故意過來的。
要怪也不該怪她,而是怪裴之。
另外一個世界的裴之,多少有點長歪了的趨勢,和這個世界的裴之完全不一樣。
不多時,車子駛入了一片別墅區,看到綠樹成蔭的小區環境,林朝夕已然見怪不怪了。
不得不承認,這個世界的老林家很有錢。
前兩天,老林帶著她去了一趟商場,單單那一天,買東西就花了二十多萬。
二十多萬!
以她之前當老師時的收入,辛辛苦苦兩年也存不下那麼多錢。
太奢侈了!
而且看老林那一點也不在意的架勢,就像是花了一兩萬似的。
事後,老林也跟她提了一嘴,刷卡的錢都是‘花捲’賺的。
當然,那次買的東西都是女性新品,老林基本上沒有花‘花捲’的錢。
“林叔,你們先下去吧,我回那邊去拿點東西。”
幾分鐘後,車子緩緩停在了一棟別墅前,說話時,李傑自動略過了林朝夕。
即便林朝夕不是故意的,他對她也沒什麼好感。
故不故意,從來不是推卸責任的藉口。
“好,早去早回。”
林兆生點了點頭,然後便開門下了車,這房子的鑰匙他自然是有的。
“走吧。”
下車後,一看林朝夕還愣在車上,他瞧了瞧窗戶。
“哦,哦。”
回過神來,林朝夕趕忙下了車,她剛剛愣神差點忘了下車的事。
過去這幾天,幸好有老林在一邊,如果是她單獨和‘花捲’在一塊,她估計會尷尬死。
嗤!
兩人一下車,車子再次啟動。
李傑他們搬到廬州這邊已經三年多了,剛到的時候,因為要儘快入住的原因,只得買了一套裝修好的二手房。
那房子的面積不大,只有一百來平,而且還是貸款買的。
前年,李傑用寫書掙來的錢全款買下了一套別墅,然後又用了接近一年的時間進行裝修。
本來,他們是準備國慶節之後再入住新家的。
但考慮到‘草莓林朝夕’的意外闖入,他和林兆生商量了一下,打算提前入住新家。
老房子的面子不大,只有三個房間,每人一間,到了那邊只能讓林朝夕住夕夕的房間。
來新家就不一樣了,這邊房間多,隨便找間客房讓林朝夕住即可。
如此一來,就不用擔心**問題了。
除了住處的問題,其他地方李傑也考慮到了。
如今林朝夕用的手機,穿的衣服,全都是現買的,芝士夕夕用的東西都被收起來了。
老房子和新家離得並不遠,大概半個小時後,李傑便提著一個小袋子回到了新家。
回到家裡,林朝夕正在和老林請教恢復名譽的事,聽到門口的動靜,她回頭看了一眼。
眼看‘花捲’只拎了一個紙袋子回來,她不由暗自驚訝。
就拿這麼點東西回來?
李傑看到兩人,自動無視了林朝夕,只是朝著老林微微點頭。
新家裡什麼都不缺,回去拿東西不過是託詞罷了。
這次回老房子,他只拿了一樣東西。
那封能夠讓人穿越的信。
草莓林朝夕在這邊多留一天,芝士夕夕就要在小黑屋裡多待一天。
他準備直接讓林朝夕回去。
越早回去越好!
李傑將袋子交給老林之後,便離開了客廳。
離港之前,老林主動攬下了這個任務。
看到兩人似乎進行了什麼無聲的交流,林朝夕更加迷惑了。
等到李傑離開後,林兆生對著她笑了笑,而後從袋子裡掏出一個小木盒。
啪嗒。
開啟小木盒,裡面的東西也隨之曝光在了林朝夕眼前。
“唉。”
再次看到這封信,林兆生依然是感慨萬千。
“這封信,你也可以看看。”
說著,他語氣一頓,又發出一聲嘆息。
“在你的那個世界,應該也有著這樣一封信,這信是夕夕媽媽留下來的。”
林朝夕知道兩個世界的媽媽是同一個人。
夕夕媽媽?
也就是我媽?
得知這個訊息,再看向那封信,林朝夕的眼神頓時發生了變化。
信封上的血痕雖然只剩下一道,但在泛黃的紙張上,暗紅的血痕依舊十分顯眼。
不僅如此,血痕旁邊還有一些零星的血點。
這些是怎麼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