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再次揚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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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
“除了隨身聽,咱們還可以賣賣磁帶,CD。”
小倒爺口中的磁帶和CD,當然不可能是正版的,賣隨身聽的,搭著賣賣盜版碟,合情合理。
如果碰到一些喜歡講價的顧客,還能用附贈磁帶、CD的方式,增加售賣的機會。
去年,有好多單都是靠附贈的手段賣出去的。
在他送出去的那些磁帶中,有一個女歌手的專輯,讓他的印象尤為深刻。
那會,他記得很清楚,他是在錦州,那個女歌手的專輯,賣的太好了,整個城市都被賣斷貨了。
而小倒爺手上恰好有磁帶。
雖然是盜版的,但他多雞賊啊,哪怕是批發盜版碟,他也不會買那種粗糙爛制的盜版磁帶。
而是批發那種看起來很像正版的盜版碟。
儘管批發價格會貴一些,但小倒爺從來是當做正版磁帶賣的。
所以,即使價格高,也能賺不少。
賣‘正版’,也是他賣貨的小技巧,他要給人一種印象,在他那裡買的東西,都是‘正版’的。
那會兒,他正是靠著‘正版’庫存貨,賣出了好幾臺隨身聽。
對了!
他想起來,那個歌手好像叫‘沈淼淼’。
一個很出名的歌手,他家小孩,好像還提起過,只是他沒怎麼關注。
音樂?
他不喜歡。
搞錢,才是他最關心的事。
“老沈,磁帶這東西,利潤也不小。”
“今天我就好好和你說道說道。”
“一盒磁帶,從市場的拿貨價,大概是四塊錢,咱們賣的話,能賣八九塊。”
“也是一倍的利潤。”
“不過,磁帶賣起來比較零散,不是咱們的主攻方向,賣賣磁帶,只是賺點路費而已。”
聽到這裡,沈棟樑若有所思的點了點頭。
磁帶,他當然知道。
街邊的音像店,賣得貴,路邊的小攤販,賣的便宜,那些好一點的收音機,就帶放磁帶的功能。
事到如今,他也算明白了。
隨身聽就是縮小版的‘收音機’,只不過沒有聽電臺的功能,主打的是聽音樂。
聽完小倒爺的介紹,他大概明白了賺錢的套路。
掙差價嘛!
鵬城這邊新鮮事物多,物以稀為貴,像隨身聽這樣的東西多了,價錢自然就便宜了。
這家賣得貴,我能去別家買嘛。
不過,到了東北那邊,就是另外一種情況了。
他是剛到鵬城的,對於兩地的差異,感受格外的強烈。
像賣磁帶的,鵬城的大街小巷,不說隨處可見吧,至少也是不難找。
而在他的老家,賣磁帶、碟片的就沒那麼多了。
但賣的少,不是老百姓沒錢買。
一千多塊的正版隨身聽,確實難賣,但四五百的國產貨,還是有市場賣一賣的。
普通老百姓買不起,那些廠裡的中層領導,完全消費得起。
即使領導不買,求人辦事的買上一臺,送送人,也是很有面子的事。
畢竟,隨身聽還算是比較新鮮的玩意。
送禮的需求有多大,沈棟樑是深有體會的。
“吳哥,這事,我幹了!”
人家幾次三番的邀請自己,再不給人家承諾,這一次,怕是最後一次了。
所以,沈棟樑答應了入夥的事。
四千塊,他咬咬牙,還是拿得出來的。
一倍的利潤,誰不饞?
如果跑的勤快一點,一個來月就能往返一趟,往返一趟就是四千塊的利潤。
一個月掙四千,和之前相比,簡直是天上掉金子!
至於,為什麼往返始終是四千,那是因為風險控制。
這年頭,出門在外沒那麼太平,萬一被人搶了,被人偷了,該咋辦?
一萬塊就是他們倆個之前定下的底限。
定價一萬,一來是沈棟樑的本錢不夠多,二來嘛,小倒爺也怕再出什麼意外。
“哈哈!”
眼看沈棟樑鬆了口,小倒爺不由大笑三聲。
不錯。
不錯。
不忘他兩次登門。
這塊‘榆木疙瘩’,終於開竅了。
計劃,也能順利進行。
當然。
這個計劃,不是指坑沈棟樑。
不至於。
眾所周知,將欲取之,必先與之,什麼甜頭都沒嚐到,沈棟樑怎麼會乖乖上網?
釣魚的人還知道要打窩呢!
不止是打窩,還得下餌。
不如此,什麼魚會上鉤?
蠢魚嗎?
按照計劃,小倒爺會先帶著沈棟樑跑兩回,等沈棟樑掙到了錢,他就能慢慢放手了。
事後,先觀察觀察沈棟樑掙錢之後的行為習慣。
先觀察,再總結,最後才決定方案。
大年初九。
小倒爺和取好錢的沈棟樑一起來到了電子批發市場,也就是大名鼎鼎的華強北。
在這裡,只要有錢,只要市面上有的貨,全都能買到。
三轉五轉,小倒爺就來到了一間櫃檯前。
櫃檯老闆和他明顯是熟人,稍微攀談了幾句,老闆就將早已準備好的貨拿到了檯面上。
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交貨的過程無比順利。
全程,沈棟樑都沒有參與交流,不過,話沒有說,他的眼睛可一直盯著正在交談的兩個人。
防人之心不可無。
這批貨,他也出了四千塊,這可是他的全部身家!
不容有失!
好在一切都非常順利,他看著小倒爺親自檢查了一下那一大盒隨身聽。
“老沈,來,搭把手。”
臨走之前,小倒爺朝著沈棟樑揮了揮手。
櫃檯上的箱子可不輕,雖然隨身聽沒有多少,只有四十幾臺,但配套買的磁帶,稍微有點重。
一個抱著走,太吃力了。
沈棟樑默默的點了點頭,上前一步,一把就抱起了大箱子。
他沒讓小倒爺幫忙。
今天他的人設就是跟班,是小弟。
哪有小弟讓大哥幫忙的?
這一上手,沈棟樑忽然發現,箱子確實有點重,他的身子都跟著沉了幾分,不過,也只是一沉。
力氣,他還是有幾把子的。
“星弟,雷裡格幫手好犀利啊!”
“哈哈,還行吧?”
一旁,沈棟樑又將目光放到了兩人的身上,他主要是看他們的表情。
因為他們講的話,他聽不懂啊!
粵語,在他看來,就跟外國話似的。
嘰裡呱啦的,一點也聽不明白。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