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八十一章 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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汴梁。
李傑並不知道一次大赦,居然意外改變了狄青的命運。
按照原有的歷史,狄青先是被充配到遠州(靠近邊境)的牢城兵,而現在,因為杜衍的涉入,他現在的發配地卻變成了應天府周邊。
並且,原本的刺面,也改成了刺掌背。
面涅將軍的稱號,怕是沒了。
不過,即便李傑知道了此事,大抵也不會太過在意。
狄青,固然勇武。
但也不是非他不可。
未來,以大宋的戰爭潛力,縱使沒有狄青這等名將,依託兵器的領先,以及足夠的訓練,大宋的部隊,也能所向披靡。
這不,夏州李氏,基本上被打服了。
契丹,雖然還差一點,但短時期內,對方估計也不敢再次發起進攻。
儘管契丹和夏州李氏都被打懵了,但未來幾年,李傑並不打算繼續進攻。
大宋的國土的確廣袤,可真宗也確確實實是個敗家子。
真宗在位期間,因為東封西祀,大興廟宇,肆意濫賞等活動,不知耗費了多少錢財。
李傑繼位後,又相繼打了兩場戰爭。
雖然戰爭取得了勝利,可實質性的收益卻很少。
如果繼續發動戰爭,國庫的錢,怕是不夠用。
因此,接下來幾年,大宋將以休養生息為主,同時,儘可能的開拓跨國貿易。
陸上絲綢之路和海外貿易,雙重並舉。
當然。
飯要一口一口吃。
雖然早在秦漢時期便出現了海外貿易,但那時的海上貿易並不是主流,到了魏晉時期,海貿方才日趨活躍。
真正迎來爆發,則是唐朝中葉以後,彼時,唐朝由盛轉衰,唐王朝也失去了西域地區的掌控。
陸上絲綢之路,至此受阻。
唐朝商人以及外商,不得不依仗海路貿易。
然而,海上絲綢之路進入鼎盛,並不是發生於北宋,而是南宋。
宋室南渡之後,南北交通徹底斷絕,另外,西北地區又是遊牧民族的天下。
國土萎縮,賦稅減少,可軍費卻又居高不下,南宋政府只得將目光放到海上。
相比於南宋時期的海外貿易,北宋時期雖然也有海外貿易,但是卻不怎麼受重視。
直到元豐三年(1080),王安石變法期間,北宋政府才頒佈了第一項海外貿易法規——《廣州市舶條》。
(ps:宋徽宗時期,市舶司的收入僅佔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左右,到了南宋時期,市舶司的收入能夠達到國家總收入的20%左右。
事實證明,北宋政府,確實不太重視海貿,畢竟,佔比太小,一年只有一百多萬貫。
主要是沒有嚐到甜頭)
下午。
未時。
“官家,寇相求見。”
聽到這話,李傑放下了手中的札子。
“擺駕崇政殿。”
“是。”
一旁,劉茂勤聽到擺駕崇政殿,不由愣了一下。
其實,單獨接見某個朝臣,沒必要去崇政殿,畢竟,崇政殿是大殿,如果只有兩人,難免空曠了一點。
不過,這次是寇準還朝之後,第一次覲見,規格高一點,也是應當的。
沒過多久,李傑移駕崇政殿。
“老臣,參見陛下!”
寇準雖然六十有三,但身體還算康健,站在那裡,嵴梁依舊筆挺。
或許是人逢喜事精神爽,此時的寇準面色很是紅潤。
站在崇政殿,彷彿又回到了當年。
“平!”
“賜座。”
“謝陛下!”
寇準微微向後退了兩步,坐到了椅子上。
“寇卿,朕此次召你回京,主要有三件事。”
聞言,寇準微微點頭。
在抵京之前,寇準已經做好了心理建設。
官家不可能無緣無故的召他入朝。
這次回來,肯定是有什麼棘手的事需要他辦。
寇準數度沉浮,他本來以為自己已然看澹了名利,並且也做好了老於西京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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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當看到召他入朝的詔書,寇準仍然沒能抵擋住誘惑。
哪怕他知道,此次入京,很可能會面對艱難險阻,但他還是來了。
“首先,第一件便是興學。”
“富國強兵之策,最終還要靠人去視線,過去之學,旨在辭賦,未來新學,實用為先,當拋棄聲對病偶之學。”
“具體箇中詳情,寇卿可將應天書院教習范仲淹召入京師問詢。”
范仲淹?
這個名字,寇準當然是聽說過的。
至於,官家的意思,他也懂了。
范仲淹現在仍是選人,官家口中的‘召他入京’還有另外一層意思,即招試館閣。
閣試,是宋朝科舉制度的一種補充,屬於制舉。
有別於定時的貢舉,制舉是由天子不定時詔試非常之才的。
唐朝的制舉科目有上百之多,而宋初時,承襲後周之制,僅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經學優深可為師法、詳閒吏理達於教化三科。
另外,唐朝的制舉詔試次數也遠超宋朝。
兩宋三百餘年,制舉僅僅只有二十二次,平均十幾年一次,而登第者更是隻有四十一人。
其中,職官出身者34人,布衣出身者僅7人,且大多數都集中於真宗朝和仁宗朝。
宋初三朝,太祖沿襲後周之制,複製舉,不過詔試的次數不多,僅有一次。
到了太宗朝,更是一次都沒有。
畢竟,制舉只是選拔人才的制度之一,而太宗朝擴大了貢舉及第的人數,大宋戰神覺得沒必要啟用制舉。
到了真宗朝,制度制度重新恢復,只是天書運動開始後,以制舉不祥為由,廢止了制舉。
(史載,上封者言:“兩漢舉賢良,多因兵荒災變,所以詢訪闕政。今國家受瑞建封,不當復設此例。”
於是,悉罷吏部科目。)
“陛下有意複製舉,臣僅代天下英豪,叩謝陛下!”
寇準起身行了一記揖禮。
制舉,不僅是蒐羅鄉野遺賢的手段,同時也是選人改官的重要途徑之一。
制舉的評定雖然也分為五等,但前二等為虛設,所以,第三等便是上等。
依制,制科第三等的授官待遇類比進士第一人,第四等類比進士第二、第三人,第五等比進士第四、第五人。
換句話說,只要制舉及第,就相當於進士科前五,可直接授予京官,一步跨越選人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