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新婦第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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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吹風。
次日。
早上六點,比鐘錶還要準時的生物鐘,主動喚醒了陸遠。
醒來之後,他看了一眼仍在酣睡的宋運萍,昨天晚上,她累壞了。
就讓她好好休息休息吧。
隨後,李傑慢慢地抽回了胳膊,緩緩下了床,輕手輕腳地朝著門口走去。
在開房門的時候,他又放輕了動作。
家裡的房子,很老了,老舊的木門,雖然依舊堅挺,但開門時難免發生異響。
好在李傑的控制力非常足,幾近無聲的開啟了房門。
踏出房間,他長長地伸了一個懶腰。
夏天的早晨,天亮的總是很早,六點多一點,日頭已經出來了。
朝著雷母的方向看了一眼,門還是關著的狀態,料想,她應該還在睡覺。
雷母的作息時間也很規律,每天早上六點半左右就會醒過來。
快速的解決好個人衛生問題,李傑踱步來到院子裡的廚房,反正閒著也是閒著,先給兩個女人做頓飯。
做飯的時候,李傑的動作還是很輕。
不過,土灶剛剛枝著,身後就傳來了一道熟悉的聲音。
“東寶,你怎麼在廚房做飯啊?”
“萍萍呢?”
轉頭一看,只見雷母很是驚詫得看著李傑,在她的觀念中,廚房,那是他們女人的事。
也就是最近幾年,風氣稍微好一點,擱在十多年前,家裡要是來了客人,女人都是不上桌的。
“她昨晚太累了,現在還在睡著呢。”
“還在睡覺?”
說話間,雷母神色倏地一變,她捕捉到了重點。
昨晚太累了。
作為過來人,雷母雖然從來不談論那些事,但男女之間的事,她還是懂的。
想著,她就沉默了。
“你去屋裡待著,早飯我來做。”
李傑搖了搖頭,做飯對他來說,是一種樂趣。
“媽,我來吧,你今天就好好享一會服,讓兒子來伺候你。”
這話傳到了雷母耳中,她比吃了糖還要高興,但她還是上前,拉了李傑兩把。
“去,去,去,廚房是我們女人的地方,用不著你們男人來。”
“有句古話叫什麼來著?”
“對了,君子遠庖廚。”
聞言,李傑也沒在繼續堅持,雷母那一輩人,大多是這麼想的,想要改變他們的觀念,是一個漫長的過程。
如果這時候,李傑直接跟她說所謂的‘君子遠庖廚’,不是指男人不下廚房。
便是說破天了,雷母還是無法理解。
回到屋裡,李傑也沒有閒著,開始收拾起了房間。
破船還有三分釘,這個家雖然清貧了一點,但該有的傢俱,一樣沒落。
昨天結婚,屋子裡亂糟糟的,即使雷母打掃了一遍,其中的衛生死角仍是不少。
忙碌的時間總是過得很快。
沒過一會,屋內就傳來了一陣動靜。
宋運萍醒了。
她睜開眼睛的第一件事就是摸了摸旁邊。
一摸,空的。
轉眼一看,床上只剩下她一個了。
緊接著,她急匆匆的穿好衣服,塞著布鞋,連鞋根子都沒提就往門外走去。
一邊走,她還一邊懊惱自己貪睡。
作為新婦的第一天,自己竟然睡了懶覺,婆婆會怎麼看她?
開啟房門,宋運萍第一眼就看到了李傑的笑臉。
“醒了啊?”
宋運萍左右環視一圈,也沒看到婆婆的身影。
這時,門外的廚房傳來一陣噼裡啪啦的燒火聲,於是,宋運萍白了李傑一眼。
“你醒了怎麼不叫我啊?”
白完李傑,宋運萍又邁著小碎步走出了堂屋。
出嫁之前,她媽媽和她千叮嚀萬囑咐,嫁到雷家,一定要勤快一點,別太懶了。
結果,新婚第一天,她就給婆婆留下了一個愛睡懶覺的印象。
這,很不好。
然而,當她來到廚房間時,卻見雷母語氣十分溫和。
“萍萍,醒了啊?”
“肚子餓了吧,早飯一會就好。”
“媽,我來幫你。”
說著,宋運萍就擼起袖子,準備加入其中,她又不是什麼千金大小姐,農活、家務,她在家的時候,也沒少幹。
雷母連連拒絕:“不用,你去幫東寶吧,把桌子收拾一下,早飯馬上就好。”
“額。”
宋運萍稍微愣了一下,最終還是聽了婆婆的話。
她和雷母接觸的不多,雖然見了幾面,但她也不太摸得準婆婆的性子。
反正,聽婆婆的話,總歸不會有錯吧?
回到客廳,宋運萍又湊到李傑身前。
“東寶,我起得遲了,媽沒生氣吧?”
“不會的。”
李傑當然不會給宋運萍增加心理負擔,笑著回道。
“老太太,高興還來不及呢。”
“高興?”
宋運萍眼眸微張,滿臉的不解。
“你想啊,你為什麼起床啊,因為太累了,擱在老太太眼中,你這是為家裡做貢獻呢。”
李傑呵呵一笑,打趣道。
“所以,她怎麼會生氣呢?”
“呸。”
話都說到這個份上,宋運萍要是還不理解,她的書也是白唸了。
以前,怎麼沒有發現東寶這麼壞呢?
油嘴滑舌的,不像個好人。
少頃,在一聲‘飯好了’中,李傑和宋運萍一起去了廚房,幫著端飯遞菜。
今天早上的早餐,很豐盛。
不止有大白麵饅頭,還有煮的紅雞蛋,除此之外,昨天酒席剩下的扣肉,也在早餐的選單之中。
其實,與其說是剩下的扣肉,不如說是雷母悄悄留下來的。
這年頭的酒席,但凡是個硬菜,基本就沒有勝的。
尤其是像扣肉這樣的大熱菜,小雷家這邊的扣肉,做法和江浙地區的梅菜扣肉差不多。
但小雷家這邊的扣肉是鹹口,選用五花肉的肉皮,先過油,炸一遍,炸出虎皮狀。
然後在放到調好的調料中醃製一整晚。
隔天,醃製好的五花肉肉皮會和當地的鹹菜一起,放到竹製的蒸籠裡面蒸制。
全程中小火,蒸制十個小時以上。
這道菜,既廢油,又廢料,還廢功夫,普通時候,想吃都吃不到,只有紅白喜事才有。
所以,這道菜不僅出名,還很好吃。
肉皮一入口,Q彈爽滑,既有醬料的香味,也有鹹菜的鹹香,還有肉皮本身的肉味。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