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6章 啥?你要把我送出去?駁回駁回!通通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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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管轄權,本次的庭審是由沙都初級法院進行審理。
法庭通知各方開庭時間:本月十八號,上午十點鐘。
十八號。
九點半。
法院等候室內。
蘇白笑著看向李雪珍:“交給你的任務,你都完成了吧?”
李雪珍小臉認真,扭頭看著蘇白:
“蘇律師,我都已經準備妥當了,蘇律師你放心吧!”
“絕對沒有任何問題的!”
“好的。”
“伱辦事我放心。”
蘇白點了點頭。
聽到蘇白的誇獎,李雪珍兩隻眼睛眯的像月牙一樣。
雖然現在距離她走出校園已經將近半年了,臉上顯得還是有些呆裡呆氣。
.
….
很快,相關的工作人員將蘇白和李雪珍帶入到了庭審場中。
正式開庭前夕。
各方人員入場。
本次庭審的主要有,檢方公訴人。
被廣有志打傷的惡人王強,及其訴訟律師,作為控方參與本次庭審。
還有被告方,被告方就是蘇白一方。
在審判長還沒有進入庭審前。
不知道為什麼,可能是因為以前沒有直接參與過庭審。
控告方席位上,作為控告人的王強穿著非常的正式。
小領帶打的結結實實,不過搭配上那滿臉的橫子肉,顯得格外的滑稽。
王強的目光落在廣有志身上,眼神中充滿著憤怒.…
他王強在沙都白邊區也算是個小人物了。
可是呢?
不就是在路上抓著小姑娘不放嘛?
這有什麼大不了的?
沒看到其他人都沒有任何的反應嗎?
誰能想到被一個愣頭青大學生給幹了翻了,並且還讓他躺在醫院裡足足休養了一個半月!
這口氣,他能忍?
肯定忍不了!
所以在這一次庭審的時候,他特意花高價請了一名頂尖的律師。
目的就是為了讓廣有志不僅進去,還要讓他家裡面賠個底朝天!
他要讓廣有志,後悔都來不及!
讓廣有志坐幾年牢,然後等到出來以後,不僅事業沒了,大學生的身份也不頂用了,還是一個坐過牢的人員,而且自己家裡面賠個底朝天,啥啥都沒有。
父母也等了好幾年,出來的時候人都老了。
沒有社會經驗,沒有工作經歷,還坐過牢,讓其父母賠的什麼也都不剩。
他估計陷入到這麼樣的局面當中後,廣有志這輩子都會陷入到後悔當中。
這就是他最希望看到的畫面!.
….
庭審場上。
蘇白注意到王強的目光:.….
不是,用不著這麼憤恨吧.…?
這控告方席位上的當事人的表情,看著非常的猙獰。
完全沒必要吧.…
不過說實在的,對方如果真的是當地的小“惡人”,利用法律規則來對廣有志進行打擊報復。
說實話.…
算得上是有腦子的,要不然的話,就按照目前的趨勢來講,肯定要被關進去關上好幾年。
在對方對於廣有志進行控告的時候,直接來一個舉報打擊違法犯罪團伙人員,這個案子就算是結束。
只是.…
對方透過法律途徑來進行解決,倒顯得有一些麻煩。
不知道這場庭審涉及不涉及到其他情況。
如果涉及的話.…
他記得沙都的監督審查部門,他好像去過一次。
這一次再去的話,不能算得上是新人了。
.
….
庭審場上,書記員在宣讀完相關的法律法規後。
合議庭成員入場。
庭審臺上,審判長秦勇敲響法錘,下意識的朝著控告方看了一眼。
本次庭審對於他來說是有人打過相關的招呼。
可是.…
對於秦勇而言,相關的招呼只是招呼,在他這裡對於判決的結果來說,不起任何的作用。
不管是誰來了,是誰打的招呼,都不頂用。
就算是院長親自過來打招呼,他也按照法理來判。
除非院長直接不讓他過來判了。
那麼他沒有相應的判決權,也就自然管不著。
所以在有人給他打過招呼以後,他當即表示了拒絕。
秦勇望著控方席位上的王強,微微皺了皺眉,說實話,心裡面有一點的小厭惡。
只不過.…
在庭審場上,一切由證據和法律條文解釋說話。
雖然對於王強很厭惡,但是如果在本次庭審中認定了廣有志具有犯罪行為,那麼他也絕對不會對廣有志做任何的開脫。
法錘敲響。
秦勇看著檢方席位:“請公訴人開始對於這個案件的過程進行陳述。”
“並開始質證。”
“好的審判長。”
公訴人唐亮微微點了點頭。
對於本次案件,唐亮的看法很簡單,提起公訴了,那麼就是檢方認定事實了。
檢方認定事實再撤銷的話,那麼他肯定有責任。
所以在每一次訴訟的時候,檢方都會提前將證據準備齊全,並且指控被告方的罪行。
這一次,唐亮作為公訴人,證據準備齊全,基本上沒有什麼問題。
質證環節,也就是對於證據來源合法性進行認定,或者補充證據。
對於這一次的庭審,唐亮認為,控告被告方有罪的事實應該是一件挺簡單的事情。
沒有太放在心上。
唐亮繼續開口:“請問被告人,本次訴訟控告致人重傷,關於致人嚴重受傷這一結果,你是否認同?”
廣有志點了點頭:“我認同。”
“在此過程中,經過檢方的調查,發現你是在看到王強以後,用自己的拳頭。
對於王強進行了毆打,並且不止一次的攻擊。
在第一次攻擊當中,你用自己的手臂將王強拉開,然後給了王強左肩部位一拳,請問事實是否屬實?”
“事實屬實。”
在聽到廣有志的配合回答後,唐亮微微點了點頭,繼續開口:
“你在對王強左肩部位一拳後,王強對你進行了反擊,然後你又對著王強的腹部以及右胸位置造成了攻擊的行為,請問這一點是否屬實?”
“是的,屬實。”
“.….”
關於案件的整體流程和相關質證方面,公訴人唐亮一次次的進行詢問,得到的答案都是屬實。
質證環節結束。
質證沒有了任何的問題後,庭審場上,唐亮長呼了口氣。
一般來說,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對於證據的採納沒有了任何的問題,那麼在庭審場上基本就判定了犯罪的事實。
唐亮開口:“審判長,檢方質證完成。”
法槌敲響。
審判長秦勇整理了一下目前的訴訟材料,隨後開口:
“下面請檢方進行陳述法律依據或事實證明。”
“好的,審判長。”
唐亮作為公訴人繼續開口:“根據以上的質證,可以明顯的看出證據鏈完整。”
“並且被告方對於質證所詢問的問題沒有任何的異議。”
“基於以上的質證,檢方認為,被告人廣有志已經觸犯了刑法中的故意傷害,並且對受害人王強造成了重傷的行為結果。”
“根據刑法規定,故意傷害致他人重傷,將面臨著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根據廣有志的表現和具有自首的情節,檢方推薦刑期五年有期徒刑。”
“以上是檢方的陳述。”
.
…
在檢方陳述完畢以後,審判長秦總對照著案相關的訴訟材料,微微點了點頭,緊接著看向控告方。
“請控告方陳述相關的民事補充,以及其他事項。”
聽到審判長將目光轉到自己這邊,王強扯了扯自己的領帶,不停的催促著自己的律師。
“審判長問了,快快快,咱要的賠償就是200多萬.…別忘了,一分錢都不能少!”
“還有就是讓對方多做幾年牢,就是這麼多要求,你和審判長說。”
“讓審判長同意你的觀點,這場訴訟咱們就算是勝訴了。”
辯護律師張碩:???
要不是王強給的錢多,在王強說最後兩句話的時候,他就直接懟回去了。
他陳述是陳述,但是讓他和審判長說,審判長就同意他的觀點了?
不懂法!
對於這一點,張碩心裡面有點煩悶,但是一想到王強給的律師費,這種煩悶的情緒頓時消散了。
面對著王強的催促,張碩不急不緩開口,陳述了王強的要求。
“我方申請的民事賠償為:對我方造成的醫療費用和務工費用等總計達到2167000。”
“同時,我方認為.…在本次案件當中,廣有志的行為,完全是故意行為。
雖然說有自首情節,但是在我方當事人和對方沒有任何衝突的條件下,對於我方造成故意傷害,並且還導致了我方重傷,躺在醫院將近兩個月的時間。”
“我方認為,從這一點進行出發,可以明顯的看出,廣有志對於法制,以及法律沒有任何的敬畏之心。”
“基於以上,我方認為應當加重判決,以上就是我方的陳述觀點,我方陳述完畢,審判長。”
在控告方陳述完畢後,審判長秦勇又看向了被告方席位。
“現在請被告方當事人或被告方委託律師進行法庭陳述。”
“好的審判長。”
在聽到審判長讓自己進行陳述的時候,蘇白長呼了口氣。
陳述?
總算是到他們一方開始進行陳述了.…
如果說再不進行陳述的話,他聽到檢方的陳述和控告方的陳述,可能就開始忍不住反駁了。
並且控告方的如意算盤打的還非常響。
那就是想要讓,被告方也就是他的當事人加刑。
???
加刑?!
就算是這場庭審,廣有志沒有任何的見義勇為行為,只是對於王強造成了重傷。
那麼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也算是進行重判了。
按照一般的情況來講,大致就是3到5年有期徒刑。
可是.…
王強呢?
竟然認為五年有期徒刑判的還不夠嚴重,還想要繼續加刑。
怎麼可能?!
這不欺負老實人嗎?
想到這裡,蘇白緩緩開口:“審判長,我方做無罪辯護申請,駁回檢方和控方的訴訟申請。”
秦勇開口:“請被告方委託律師陳述做無罪辯護的理由,法律依據和事實依據。”
“好的。”
蘇白繼續道:“首先,我方想要推翻檢方的認定,我方認為,我方對於王強的毆打行為並不是故意傷害。”
唐亮微微皺了皺眉,不是故意傷害?
人家跟你無冤無仇,都把人打重傷了,還不是故意傷害?
不過,針對蘇白的陳述還沒到自己開口的時候,唐亮沒有進行反駁。
繼續聽蘇白進行陳述:“檢方在陳述我方具有犯罪行為的時候,忘記了一個前提。”
“這個前提是什麼?”
“這個前提是,我方當事人廣有志為什麼要對王強動手?”
“因為王強當時正在赤裸裸的騷擾一個小姑娘,並且.…在騷擾的這個過程當中,不止語言上的騷擾,還有行為上的騷擾。”
“廣有志在看到這一情況,作為青年的他,有著自己心中的正義,並且王強的確是在騷擾並且猥褻這名小姑娘。”
“對於王強,廣有志是在對王強進行阻止。”
“是在進行見義勇為行為。”
“根據見義勇為的法定條件和特徵。”
“第一:以保護國家、集體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為目的。”
“第二:具有不顧個人安危的情節。”
“第三:實施了同違法犯罪行為做鬥爭或者搶險、救災、救人的行為。”
“根據這三點來看,我方當事人是在保護姑娘的人身安全為目的,不顧個人的安危,對於王強的犯罪行為進行阻止。”
“其行為完全符合見義勇為的特徵和特性。”
“所以在一開始,我方當事人廣有志,就是在行使見義勇為的行為。”
“基於我方一開始的主觀目的,我方認為我方不構成故意傷害,只是在見義勇為的過程當中,對於王強進行阻止的過程,造成了傷害。”
“但是王強是在進行著違法犯罪的行為和活動.…”
“基於這一點,應當由王強承擔著自己進行違法犯罪行為活動的後果。”
“即,我方既不負刑事責任,也不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審判長,以上是我方的觀點。”
說白了,蘇白陳述的觀點是從在一開始,廣有志的主觀行為上面來進行的。
大概意思就是說——
王強,作為正在實施違法犯罪的人員,廣有志進行了阻止,在這一點中。
廣有志並沒有過錯。
所造成後果,也不是廣有志想要看到的。
基於以上的情況,應當判決外有制不承擔王強受傷的結果。
以上就是蘇白的大致辯護思路。
只是.…
在蘇白陳述完自己的辯護思路以後。
不僅檢方席位上的公訴人唐亮有點愣神。
控告方席位上的王強更是異常的生氣,並且覺得蘇白的辯護有些離譜。
什麼叫做他承擔,他應該承擔的責任?
他都已經被廣有志打的重傷了!
現在告訴他,他需要承擔全部的責任?
不是.…
對方把自己打傷了,坐牢不是應該的嗎?
自己調戲小姑娘,關他什麼事?
見義勇為把自己打傷了,那也應該是故意傷害!
對此,王強特意扭過頭看向自己的委託律師:
“張律師.…對方這庭審訴訟不是瞎扯淡嗎?”
“審判長肯定不會同意對方的這種說法,對吧?”
根據蘇白的陳述,在張碩看來,審判長不太可能會採納被告方訴訟律師的意見。
於是開口道:“放心吧,審判長不會採納被告方的意見的。”
“見義勇為歸見義勇為,打人歸打人。”
“這場庭審,對方該進去還是要進去。”
聽到張碩的安慰,王強深吸了口氣,眯著小眼看向了被告方席位。
問題不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