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省心繼續道:“關鍵在於李莉莉在此領域的知識儲備還相對薄弱,她對這方面不太熟悉,那麼她可能無法為我們提供精準且專業的記錄。”

“這樣的記錄,對專業性的要求極高,否則可能會招致不必要的質疑和笑話。”

“因為這份記錄有一些專業性的規定和標準,並有一些專業詞彙和術語,出現錯漏和記載不準的話,會貽笑大方,將會導致不好的影響和後果。”

“一旦出洋相的話,會讓財大氣粗的‘夢青’房地產開發公司瞧不起我們,嘲笑我們缺乏人才。”

“但是小周的情況則截然不同。他對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瞭如指掌,一清二楚。就是說他對整個事件的背景和前因後果都非常清楚。”

“專業詞彙和術語,他應當可以信手拈來,娓娓而談,否則一向盛氣凌人,從不吃素的業內翹楚‘夢青’房地產開發公司,會與我們單位合作?”

“因此,由他擔任記錄員,將會得心應手,遊刃有餘,作起記錄來,可謂是如臂使指,會很內行。”

“我相信他能地成功完成會議記錄及備忘錄的撰寫,為後續的工作提供有力支援。”

大隊長鄭聞悟咧嘴咂舌,一開始想要反駁,但是他看到教導員吳省心已面呈不悅之色。

他只得改變主意,止住了嘴,現在不是與教導員吳省心發生衝突的時候。

幾位領導加上週雲振一起來到了大隊會議室。

教導員吳省心主持會議,然而最活躍的還是大隊長鄭聞悟,他踴躍發言,他的發言熱烈,他的話語猶如滔滔江水連綿不絕,其他人幾乎插不上話。

總之是他嘔心瀝血,殫精竭慮,一心一意謀發展。

似乎他的職責不是到銀行找錢,並非僅僅在於銀行中籌集資金,而是更專注於開源,拓展經濟領域,深度挖掘工業潛能,更努力地尋找扭轉虧損為盈利的方案。

成果卓著!

這次與“夢青”房地產開發公司即將籤合同自己前期與周雲振一樣也是費了巨大的力氣,付出了無數心血和精力。

諸如為“河山建築”施工隊提供優良的後勤服務,全力以赴解決他們的飲水及一日三餐日常問題等。

這些煩瑣而細緻的事,他無一不親力親為。

大隊長鄭聞悟說的這些事,無人能否定,大家是親眼目睹的。

當然,周雲振在,他也不敢過於誇口或張揚。

聽著他的胡侃,教導員吳省心想笑笑不出,想制止又沒有理由,生產是大隊長管的,因為這個領域確實一直是大隊長負責的。

教導員吳省心扭頭對周雲振說道:“小周,你介紹一下事情的來龍去脈吧。”

周雲振淡定一笑,“剛才鄭大隊長已說了這麼多,應該說的他都說了,我做的事,微不足道。”

“只要單位好,能受益,我就滿足了,其他真沒有什麼說的,本職工作而已。如果任何人站在我現在的位置,都有可能做到比我更加出色。”

他寥寥幾句話,就了結了此事。

會議立即轉移到具體簽署合同的相關工作方面,這涉及到相關流程和具體步驟等工作內容。坦白說,這個過程沒有太多的可討論的話題。

接下來就是接下來的工作重點便是如何妥善招待和安置各方賓客,佈置莊重優雅的會場環境,積極開展會務活動,以及做好對外宣傳推廣工作。

會上,大隊長鄭聞悟立刻提議整理一篇造勢文章稿件,發表在支隊部《工作簡報》上,以此來展現在大隊工作的風采和成果,供支隊兄弟大隊學習借鑑。

自然無人置喙此事,自然沒有人反對此舉,這是一個宣傳塑造自我魅力的良機,這是一個宣傳樹立自身形象的好機會,豈能放過?焉能坐失?

然而,大隊長鄭聞悟的思慮並非如此單純。他想的卻不是這麼簡單。

他所謀者,他所想乃是透過宣傳行為,淡化周雲振的貢獻,抹殺周雲振的功勞。

以瞞天過海之計,偷天換日手法,透過移花接木般的操作,用改換頭面之術,張冠李戴,混淆視聽,將所有的榮譽都竊取過來。

最終將這些功績盡皆歸於己手,讓周雲振為自己作嫁衣裳,以此積累攀登向上的資歷,為自己撈取向上爬的資本。

以此作為升遷之路的籌碼。

會議很快就開完了,幾個領導陸續散去。

周雲振將會議記錄交給教導員吳省心,教導員吳省心接過仔細一看,不禁暗暗驚詫。

會議記錄語言組織能力相當強,結構脈絡清楚,堪稱典範。

文字工整規範,條理清晰,內容豐富詳實,嚴密有序,邏輯清晰連貫。

專業術語應用得恰到好處,極為恰當,幾乎找不到任何瑕疵,近乎無懈可擊。

他閱畢會議錄音後,周雲振又遞給教導員吳省心一份備忘錄。

備忘錄不同於會議記錄,也是書面合同的形式之一。它是指在買賣雙方磋商過程中,達成的一定程度的理解、諒解、一致意見。但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在未與對方進行實際接觸或洽談之前,有許多問題都要已方預判,必須預設許多問題,即猜測對方可能或必然會丟擲的問題,明確己方立場,並提供解決問題的方案或策略。

這其實也是談判的預案,這亦是談判的計策,至關重要,可為己方代表提供重要的發言依據。

周雲振的備忘錄詳盡至極。

雙方討論的主要問題,形成共識的問題,存在分歧的問題,以及為解決這些問題所提出的具體措施皆予以詳細標註,一一標明。

甚至於各方的責任雙方當事人的簽字欄都留了出來。

這是周雲振基於與“夢青”房地產開發公司洽談時,得出的問題的結論並針對性提出瞭解決方法及解決策略。

就是說,在接下來的雙方溝通協商時,已方當事人只要照本宣科即可。

凡是能夠妥善處理的問題,皆可在這場會議期間進行協商並達成協議;若是難以化解的問題,則待會後整理成一份備忘錄,雙方簽字即可,待下次會議繼續協商或日後另行決定。

最後就是以此次達成的共識為基礎簽署合同。

那麼就意味著戰略合作伙伴關係正式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