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一言以蔽之,胡氏女,莽夫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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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二下午,小雨。
公寓裡靜悄悄的。
胡一菲去學校上課去了、林宛瑜則是打扮的漂漂亮亮的,跟曾小賢一起去參加【鹹菜粉絲團】的線下聚會去了。
鹹菜粉絲團,就是曾小賢的粉絲團。
大家的生活都挺多姿多彩的。
李蘇下午也不在公寓裡,而是撐著傘,來了愛情公寓小區旁邊的橡樹書店裡看書。
李蘇本意是想來看配音專業書籍刷配音技能的,但,湊巧橡樹書店今天上午新進了一批小說圖書,於是……配音技能下次再議,李蘇這個昏君決定要寵幸這一批新進的小說圖書。
枯燥的專業書籍哪裡比得上情節跌宕起伏的小說呢?
李蘇在橡樹書店裡看書,一直看到下午六點左右,直到氣勢洶洶的胡女士找到書店裡來,揪著李蘇的耳朵,李蘇這才從書中醒了過來。
“幾點了都!還不回家!”
這話挺讓人誤會的,反正一旁的書友們臉上都帶著姨母笑看著李蘇。
“答應我的事情,你不會忘了吧?”
“沒忘沒忘,參加聚會嘛。”李蘇站起身來,抻了抻脖子,然後慢悠悠的去還書。
胡一菲則是個風風火火的急躁性子,一直在旁邊催促著李蘇——書店裡的所有人都一臉姨母笑,目送著這對性格截然相反的“情侶”出了書店門。
差不多下了一下午的雨已經停了,但由於是陰雨天的緣故,所以街道上看著很是昏沉朦朧。
回到公寓後,胡一菲回了自己的房間,利索的打扮好了自己,並換好了衣服——胡女士一頭長髮披肩、一抹烈焰紅唇、一襲火紅色的無袖掛脖雪紡衫、一條白色的鉛筆褲被她那緊緻修長的腿給撐的熨帖至極。
胡女士雖然打人生疼,但身材著實火辣性感。
“不是,你就打算穿這身去參加我的同學聚會?”
胡女士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看看李蘇這身打扮!頭髮亂糟糟、一件白T恤、一條休閒褲!
大哥!你男大學生啊?!
你知不知道,你接下來要參加的是一場互相評頭論足、明裡暗裡互相攀比炫耀的同學聚會啊!
給老孃拿出一點職場精英男的氣質出來啊!!
李蘇被胡女士給勒令著,回房重新換了身衣服。
李蘇換了身範思哲的定製西裝,這是原主身為魔都交響樂團首席男高音時所穿的衣服。
“不錯不錯。”胡女士圍著李蘇打量了一圈。
李蘇和胡一菲兩人站在一起,還真有一種職場精英夫婦的感覺。
在某一瞬間,胡女士甚至有點動搖——她未來的伴侶也不一定非要比她強壯或是比她聰明嘛,如果有李蘇這麼帥,那也不是不可以接受啊。
……
李蘇騎著二手川崎,載著胡一菲來到了聚會地點,下車後,李蘇脫下了自己的西裝外套,披到了胡女士的身上。
今天是陰雨天氣,雖然現在雨已經停了,但是空氣還是十分溼潤,氣溫也不高。
身穿無袖掛脖雪紡衫的胡女士坐在機車後座,胳膊都被風給吹紅了,還起了一層雞皮疙瘩,這有點影響胡女士的美麗——於是李蘇十分紳士的把自己的外套借給了胡女士。
這讓胡女士看向李蘇的眼睛裡,首次帶了點嬌羞的意味,但轉瞬,“還不是你沒本事買不起四個輪子的車?否則至於凍到老孃嗎?”
“得得~我的錯。”配合胡女士演出的李蘇。
李蘇今晚的人設是,愛老婆、聽話、耙耳朵;胡一菲的人設則是本色出演,霸道且野蠻。
對於這種“龜男”人設,李蘇有心不想演,但胡一菲說如果不配合演出的話,那李蘇就脫褲子吧,她要“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看回來。
別看胡女士是個大大咧咧的性子,但對於昨晚李蘇把她給看光了的這件事,很明顯她還是耿耿於懷的——而這也是李蘇為什麼願意演“龜男人設”的原因,讓她出口惡氣嘛。
唉,今晚胡一菲是女皇,而李蘇這個寵幸小說圖書的昏君則是淪為了小李子,這可真是天道好輪迴,蒼天饒過誰啊。
胡一菲的初中同學聚會在皇冠假日酒店舉行。
兩人進去後,立馬就吸引了一大片目光,畢竟胡一菲以前就是學校裡的風雲人物,且她今晚這身上紅下白、身披李蘇西裝外套的造型也著實吸睛奪目,很有一種大姐大的氣場。
李蘇倒也並不顯得侷促,他跟在胡一菲的身旁,閒庭信步的走著,期間,他還在餐桌上拿了一份紙杯蛋糕吃了起來。
“我們的小白兔來了!”
“小白兔成女神了!”
有人起鬨。
李蘇差點沒繃住,胡一菲還有小白兔這種綽號?
胡一菲暗戳戳的擰了李蘇一記,有意見?
胡一菲初中的時候,身材比較嬌小,整個人的面板又很白,又是出了名的運動健將,簡直是“靜若處子,動若瘋兔”,於是乎,她就有了“小白兔”這麼一個綽號。
胡一菲遇到了一個關係要好的女同學,叫小波,但李蘇瞧著這個小波可不算小。
胡一菲跟這個小波敘舊。
“一菲,好久沒見了,這位是?”
“我男朋友,李蘇。”
“嗨,你好。”李蘇適當插話。
李蘇靜靜的站在胡一菲旁邊,臉上帶著令人舒適的笑容,整個人顯得溫文爾雅。
小波打量了李蘇好幾眼,“真羨慕你,一菲,你倆真是郎才女貌啊。”
“哪裡哪裡,你最近過得怎麼樣?”
“還行吧,我都離婚三年了,兒子都已經半歲了。”
聽見這話,李蘇和胡一菲兩人對視了一眼,眼裡都是{這題目我怎麼不太會算呢}的疑惑之色。
“這…真是抱歉。”
“不用抱歉,都已經過去了,更何況,你是不知道,我那寶貝兒子有多可愛。”
就說小波不小吧,這心胸可真夠大的。
小波接著又說,“今晚見到你真高興,可惜,羽墨沒來。”
秦羽墨也是胡一菲的初中同學。
“是啊,秦羽墨那個傢伙也不知道怎麼回事,這一年多就跟失聯了一樣!”
站在一旁的李蘇聽見這話,則是一副老神在在的樣子,畢竟秦老闆以前交代過他,不能在胡一菲面前透露她的資訊。
胡一菲跟這個小波聊得興起,李蘇則準備去吃點東西。
也不知道是胡一菲哪個老同學組織的這場同學聚會,出手還挺闊綽的,皇冠假日酒店的牛排還不錯,能打3.1分。
而就當李蘇吃得正歡的時候,胡女士的一群男同學朝他走過來了。
是5個死黨,一個姓王,是個黃牛;一個叫胡冰冰,是個時尚男模;一個叫葉長青,賣串串香的;一個叫陳小戎,做股票的;最後一個就是杜伊了,那個死纏爛打追了胡一菲很多年的男同學。
這杜伊長得還算不錯,就是面相有點尖嘴猴腮,氣質略顯輕佻,難怪胡一菲看不上他,李蘇如是想。
“兄弟,看你是跟一菲一起來的,你是一菲的男朋友?兄弟在哪高就啊?”
姓王的黃牛率先為死黨杜伊出頭,畢竟他們都知道,杜伊追了胡一菲很多年了。
“在某科研機構當專案組長,有保密協議在身,原諒我只能說這麼多了。”
出門在外,身份都是自己給的,李蘇沒必要跟雖然是胡一菲的初中同學但對他來說完全是一群陌生人的人實言相告。
李蘇那一身書卷氣的氣質,還是很能讓人信服他這句話的。
一群人都被唬住了,畢竟杜伊也只是個開紋身店的小老闆而已,社會地位可不比上高度保密的科研機構的專案負責人。
要是把調酒師的身份如實相告,肯定沒有這麼大的震懾效果。
杜伊還是有點不相信:“你…你真是一菲的男朋友?畢竟她的擇偶標準可是,要麼比她強壯,要麼比她聰明!你是比她強壯還是比她聰明?”
“鄙人不善拳腳,只是在才智上堪堪勝家妻半子而已。”
一言以蔽之,胡氏女,莽夫而已。
李蘇可真是逮著機會就抹黑胡一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