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鴻羲是被他昔日的好友的兒子終承嗣打死的,或者說,他們倆自相殘殺。

兩人死後,懷興思一看,這可如何是好。

他不能讓兩人的事情暴露出來,一旦暴露,他自然也跑不掉。

其實眾人都是不解。

其實處理一具屍體沒有那麼麻煩,直接荒郊野外埋了就是了,天大地大,無處可尋。為何要特意去一趟莊園,將屍體餵狗?

懷興思認真說:“我們三人,但是靠一群狗過日子,十分不易。當時便起了誓言,有恩報恩,有仇報仇。”

生前,狗養了他們。

死後,便以身飼狗。

雖然終承嗣不是當年的同夥,但是同夥的兒子,父債子償,也是理所應當。

懷興思說:“但是我不能讓大哥下葬屍首不全,他如今有這麼大家業,跟我們不一樣。”

眾人匪夷所思。

“所以你用終承嗣的頭,換了溫鴻羲的頭?”方明宴差點說出,你的手藝還挺好的,你怎麼想起來的?

“我大哥一向恩怨分明,說到做到。”懷興思說:“他臨終前,讓我將他的屍體拿去飼狗。可是他不能空棺下葬,也不能便宜了終承嗣這個狼心狗肺的小子。”

所以懷興思簡直是靈光一現。

他用終承嗣的頭,代替了溫鴻羲的頭,湊出一個完整的人,放進來棺材。

然後將剩下的,溫鴻羲的頭和終承嗣的身體,一起丟進了狗舍。

姜雲心不由地道:“人的頭顱十分堅硬,按理說不可能一點殘骸都沒留下。”

可是在莊子裡,狗舍的院子他們幾乎掘地三尺,也只找到兩截被狗藏起來的腿骨。

懷興思說:“頭顱……我知道有點難處理,我事先處理過了的,所以沒留下什麼。”

姜雲心心裡咯噔一下。

人的顱骨是很堅硬的,而且也沒什麼肉,莊園裡的狗又不缺吃的,不是那種餓了十天半個月,將一切能吃的都吞下肚的餓狗,它們卻把溫鴻羲的頭顱啃得一點不剩。

如果是真的……

姜雲心看向方明宴,不知道想到了什麼。

懷興思說完,撲通一聲跪了下來。

“大人,大人我什麼都說了,這件事情跟我沒有關係,是他們兩人自相殘殺,換屍體的事情,溫嘉榮也是知道的,他若不知,溫家來來往往,怎麼可能不被人發現。”

所以溫嘉榮什麼都知道,但是他不能說,一旦說了,溫家定會遭受巨大動盪,可能會一落千丈。

逝者已矣,若沒有鄂靈薇,這事情就過去了。

“我就是個跟班。”懷興思說:“在涼州的時候,我也是走投無路沒辦法了,才跟著溫鴻羲混一口飯吃。只是找路過行人要上幾兩銀錢,從不敢傷人。”

方明宴收回和姜雲心對視的目光,淡淡說:“你撒謊。在涼州的時候,沒少拿人餵狗吧?”

懷興思瞬間整個人都僵硬了。

方明宴繼續道:“要不然的話,怎麼知道如何處理頭顱,才能讓狗啃食乾淨,不留半點痕跡?”

只是跟班,這是騙誰的鬼話呢?

方明宴將鄂靈薇從牢裡放了出來,讓荊風華給她寫狀紙,狀告溫鴻羲,終承嗣的父親終正豪,還有懷興思,縱狗殺人。

還有背後,花了兩千兩銀子買兇殺人的人,那人也被懷興思供了出來,正是涼州現在一戶商家,也是做這一行的,競爭無可非議,只是這競爭的手段,太過兇殘了。

方明宴又派了人去涼州,張貼告示,尋找當年可能被懷興思三人所害之人,人死不能復生,但是若有財產損失,是可以賠償的。

懷興思難逃一死。

溫嘉榮沒有參與當年的事情,知道的也不多,死罪可免活罪難逃,溫家家產悉數被查,用來賠償鄂家和其他被害的人家。

雖然多少錢財也不夠賠那些被害的性命,可如今也只能如此。有總比沒有好。

鄂靈薇從涼州接來自己的父母和祖父,看著懷興思和買兇殺人的對手當庭被判斬首,秋後行刑。

鄂家的人哭成一團,鄂靈薇一把年紀的祖父老淚縱橫:“我那可憐的小孫兒,總算是可以瞑目了。”

只是雖然兇手找到,可是鄂家,卻終究沒有了傳承。

一個古老手藝的消失,是非常可惜的。方明宴等人還只是覺得可惜而已,姜雲心卻覺得不僅僅是可惜了。

這簡直是暴殄天物,對不起千秋萬代的後人。

鄂靈薇雖然偷偷學了手藝,可是不敢拿出來用,久而久之,這手藝要麼失傳,要麼變味,慢慢地就消失在歷史長河中了。

姜雲心此時頗有一種,我既然在這個地方,在這個年代,就應該盡力守護中華藝術傳承的感覺。

她偷偷地找到方明宴。

“什麼事情?”方明宴看姜雲心那樣子:“有什麼見不得人的事情嗎?”

姜雲心覺得方明宴到現在大齡未婚,也是有原因的,誰家姑娘能接受這麼聊天。

姜雲心正色道:“我一身正氣,從不做見不得人的事情。”

當然我心裡有一個見不得人的秘密,那是真見不得人,天王老子也不能說。

“那就好。”方明宴鬆了一口氣,給姜雲心拽開椅子:“雖然娘說,讓我有什麼事情都要縱著你,但是為非作歹的事情,也不太合適。”

姜雲心眨了眨眼:“伯母真的這麼說?”

“對。”方明宴給姜雲心倒茶,拿過一旁的盒子開啟。

裡面是四格小盒,一格果乾,一格蜜餞,一格甜點心,一格鹹酥小餅。

姜雲心雖然不餓,但也覺得精緻。

方明宴和自家比起來,確實有一點不同。

好像吃喝衣著,都要講究得多啊,而且那種講究是不動聲色,理所當然的。

有錢,真好。

方明宴道:“我也不敢問得太明白,這幾日旁敲側擊的打聽,我覺得,你可能是我娘流落街頭,失散多年的親女兒。特別親的那種。”

“……”姜雲心愣了一下,反駁:“不可能,你有沒有考慮過,如果我是伯母親女兒流落街頭,那你就是撿來的了。”

方明宴一瞬間呆住。

“是不是?”姜雲心說:“要不然的話,伯母能同意我們倆在一起嗎?”

那就是親兄妹啊,要是在一起,法理倫理,天理不容啊。

“還真是。”方明宴腦子又動了,一時間心情很複雜。

萬萬沒想到,英雄救美解個圍,差一點把自己方家大少爺的身份給搭上去,差一點就流落街頭了。

而且現在這事情有點騎虎難下了。

本來嘛,他們都覺得方夫人是第一個不同意的,需要耐心勸導,然後勸導不成,最終不得不分開,也算是給廣大的吃瓜群眾一個交代,順理成章遺憾收場。

可現在最大的阻力變成了最大的動力。

方明宴想著前幾天他娘問他,既然你們兩情相悅,雖然不著急成親,要不先把親定了?我和你爹說,讓他去姜家提親。

你放心,這事情肯定辦得體面風光,咱們方家嫡長子娶媳婦,要辦得熱熱鬧鬧,給足姜家面子,叫誰都不能說一句閒話。

母親竟然那麼著急,方明宴差一點從椅子上摔下來。

今天,溫家的案子結了,本來他也打算找姜雲心商議一下,現在怎麼辦?

他們若是過些日子感情出了問題,分開了,怕是方夫人第一個受不了。

誰能想到,事情發展成了這個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