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之那段時間我感覺沒靠任何人,我活的也挺好,看來所謂的社會,成年人的江湖沒什麼難的,就回即墨炫耀下,讓你們看看,我大小也是個人物了,嘿嘿。

第二天回到即墨,出現了個意外情況,我後媽張松燕沒在,我那個爹卻自己在家喝著酒,喝完了也沒說啥,說是出去透透氣,溜達溜達。

我也沒在意,就進了衛生間洗個澡,租的房子,洗澡的地方和廁所都很簡陋,四處漏風,正當我蹲著方便的時候,張松燕回來了,鬼鬼祟祟的拿著大包小包的東西出了門,讓一個朋友拿走了,她自己也跟著走了,大概是一個小時,我也離開了,離開的時候菸頭讓我扔了垃圾桶,沒想到卻引起了火災,燒了整個院子!

當天下午,我被我爸叫去了他租的院子,一進門,我滴天,燒的啥都沒了,還呼呼冒白煙呢。

警察,消防都來了,警察兩波,為了兩個事,一波是有人報案說是丟東西了,一波是鄰居報案發生火災了!

結果,都碰到一起啦,事情很蹊蹺,所以立案偵查了。

警察問我爹:你是租的房子嗎?

我爹說是!

警察又問:今天誰在家?誰來過?

我爹說:我和我兒子,其他人沒看到!

警察說:確定嗎?

我爹說:我就吃飯喝點酒,帶了一兩個小時。

警察又問我:你看到誰來過嗎?

我說:有啊!

警察問:誰?

我說:後媽,來了,拿了東西又走了!

警察說:你在哪看到的?

我說我蹲坑拉屎,看到的!

警察問我:哪個是你後媽?

我說叫張松燕那個。

警察當時就看出來有問題了!

警察對另外的警官說:不對呀?隊長,報案的也是張松燕,她說沒回來過!

隊長沉思一下說:賊喊捉賊,有這種可能。

隊長問我爹:她東西丟了,是不是得從新買?要回老家還是要出門?報案說丟的都是新買的衣服還有首飾,還有兩萬塊錢!

我爹說:我們確實有這些東西,但是她打算回東北看她閨女,回來不回來就不知道了!

這時候張松燕聽見了,外邊打電話正好進門,就問劉老大,你什麼意思?啥叫不知道會不會回來?你說清楚了!

兩個警察把她攔住了,說:沒你事,別耽誤我們辦案!

我爹脾氣上來了:她外邊有人,不止一個,早就不願意跟我過了。

警察還沒說話,張松燕跟潑婦似的對著我爹破口大罵,還張牙舞爪的嚷嚷,好像受了多大委屈一樣。

警察立刻對她採取了措施,帶警車裡去了。

透過目前的情況看,大概的嫌疑人,報案人,縱火,盜竊案太多疑點都指向張松燕,為了走的時候多撈點好處,還得致劉老大於死地,讓他揹負鉅額賠償,發洩心中不滿,免得劉老大找她麻煩……

似乎這樣的推理很合情合理,只是懷疑,證據還要進一步調查取證,所以我也被帶到通濟派出所,經過一下午的漫長的審問,都半夜了才給我放了,真是他媽的嚇壞我了,畢竟那個火很可能是我扔菸頭引起的,差點栽進去,好懸呀……唔……嚇死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