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喜歡用是嗎?那你就全用了吧!
章節報錯
葡萄架正結著嬌豔欲滴的葡萄,這是玫瑰葡萄,久酥摘下,用手帕擦乾淨,塞進嘴裡。
“唔,好甜。”
主要這葡萄好啊,二次接過率高。
她將熟的差不多的葡萄摘下放入倉庫,其他的估計再過四五天就熟了。
【葡萄串x10,已自動歸納。】
久酥彎腰清理院子裡的雜草,她走到屋裡,看著空空蕩蕩的屋子。
“誒!還得賺銀子買傢俱呢,這只是一個空殼子。”
在廚房的空地裡,拿出罈子,按照配方製作醋、醬油等,做完這一切,天都要黑了。
鎖上院門。
剛轉過身去,就對上一雙幽深的眼睛。
久酥嚇了一跳,捂著胸口,看清楚人的樣子,暗自鬆了口氣,“是你啊,對了,還沒問你,你叫什麼名字呢。”
良久。
就在氣氛快要尬住時。
他道:“江璟。”
“哦,我叫久酥。”她笑著擺手,“天黑了,我得回家了,拜拜~”
望著女子的背影,江璟僵硬地將手抬在身體前,嗓音沙啞,卻始終沒說出‘拜拜’二字,這太怪異了。
突然。
錢俊傑走過來,罵道:“叫你你聽不見?杵在這裡幹什麼?還不趕緊教我怎麼讀書?明天我爹就要來拷問我了,要是他揍我,我就揍你!”
江璟眼皮輕掀,他聲音沉淡。
“你一晚上學不了四本書,還不如去學學怎麼讓臉皮變厚,捱揍的時候不疼。”
面對他的挖苦。
錢俊傑才不慣著,在他眼裡,江璟就只是一個卑賤的奴僕,他猛地抬手揮了一拳。
“你就是個流民!你囂張什麼?我先把你揍、揍成豬蹄。”
籲——
馬車停下,錢老爺定睛一看,才發現是自己的兒子又在揍人,他臉色一黑,“逆子!你還敢打自己的老師?趕緊道歉!”
啪!一耳光。
錢俊傑捂著臉,他憤恨地瞪著兩人。
“他才不是我老師!他就是下賤的東西!”不等爹反應,他就跑走了。
錢老爺氣得捂住胸口,隨後,他親自彎腰扶起男子,愧疚道:“實在抱歉,我把他嬌縱慣了。”
“他說的對。”江璟擦拭嘴角的鮮血,捂著腹部,“我是個流民,恐怕難以勝任此高貴的職位。”
聽此,錢老爺忙道:“你是從盛京來的,我敢說比這裡的所有人都厲害,你不勝任,還能有誰?我再把銀子提五十文,你幫我教教他,考上個秀才,我就謝天謝地了。”
“好。”江璟猶豫幾秒。
他也想意氣用事,甩袖離開,是啊,一時高興了,可家裡人呢?會更慘,為了家,父親得了病,母親眼睛用傷了,小妹年輕貌美,岌岌可危,不能拋頭露面。
捱揍而已,世上最簡單的事情了。
錢老爺和他一起進入,但這樣,並沒有讓錢俊傑熄火,反而變本加厲,他看著燭光跳躍在江璟的臉上。
那股油然而生的貴氣,讓他心生嫉妒。
他手搭在桌上,戲弄道:“那天隔壁院子的女人是誰?你認識嗎?是不是你老相好的?”
“明天,老爺就檢查你的功課,你才學了一點……”
“江璟!用你教訓我?”
“……”
罵聲此起彼伏。
江璟自顧自地講述功課,在錢俊傑忍無可忍揮起拳頭時,他抬頭,提醒道:“老爺說了,要是看到我增了新傷,就當眾把你趕出府。”
果然,錢俊傑放下了手,坐在他面前憤恨的讀書。
月色朦朧,牛車格外慢。
久酥太無聊了,睡了好幾覺才到,她推了推門,已經上鎖了,一定是孫梅!她擼起袖子,眼睛鎖定矮牆。
雙手扒住,朝院子裡跳去。
“嘿,難不倒我!”
屋裡有被人翻過的痕跡,妝奩那一盒放了好久的胭脂也沒了,一看就是被順走了,陳家窮,沒有人來偷。
胭脂,一看就是家賊了。
“孫梅!”
她氣沖沖地敲門,等了一會兒,孫梅才一臉怨氣地開門,“久酥,你瘋了嗎?大半夜的敲門,還讓不讓人睡覺了?”
這小賤蹄子是怎麼進來的?
翻牆?如此野蠻!
久酥藉著月光,一眼就看到了窗臺上放著的東西,她推開女人,不顧阻攔走近,看著胭脂。
“你翻我東西,還拿我東西,你要不要臉?”
“你是我家人,一個小小的胭脂,我用用怎麼了?”孫梅雙手叉腰,話越說氣越大聲。
把裡屋的父子倆都吵醒了。
陳武醒了,但沒出去,女人之間的事情最麻煩了,還是讓她們自己解決吧,任由孫梅怎麼鬼哭狼嚎,都一動不動。
久酥睫毛輕顫,嘴角微微一翹。
“喜歡用是嗎?那你就全用了吧!”
她將手上蘸著胭脂粉,朝大嫂的臉上抹,第一下,沒有防備,半張臉都是紅粉。
孫梅伸手擋著,罵道:“小賤人,你這麼浪費!是誠心跟我作對!啊,氣死我了,我的臉!”
無論大嫂怎麼擋。
久酥都快一步,她可是跟菜市場大媽搶菜都不落下風的人!怎麼可能輸給孫梅這幾下?
盒子見底。
她隨後扔,打在大嫂的衣服上。
“你留著吧。”
孫梅接住粉盒,裡面空空蕩蕩,她追出去罵道:“小賤人,你給我等著!你寧願浪費,也不願意給我用!”
她氣得進了裡屋。
看著沒睡著的男人,責怪道:“你為什麼不去幫我!?”
陳武指了指自己,“她是我弟妹,我光著身子呢,你倆女的打架,我怎麼拉架?你這塗的是什麼?跟鬼似的,難看死了,趕緊洗了。”
他嫌棄地翻了個身。
孫梅氣得不行,胸膛上下起伏,她走到院子裡洗了把臉,越想越不對勁,嘀咕道:“都這麼晚了,才回來,還不知道跟誰幽會去了,不行,明天,我得跟著她。”
此時,久酥剛拾掇好屋子。
原主的東西很簡單,也沒有什麼值錢的東西,就沒有放在系統,一個紅色的卷軸引起了她的注意。
“聘書?”
想必,原主很喜歡陳兆吧?只可惜原主慘死,她是身穿,就算是魂穿,也沒法委身於一個不相識不瞭解的人。
陳兆要是回來了,她該怎麼辦呢?
相敬如賓還是和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