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欲速不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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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開大紅的聘書,鮮紅的公章赫然在目。
“恭喜你。”
付餘生笑得風情萬種。
喜從天降,可被他虛虛實實鬧得心裡七上八下,她哭笑不得,瞪著他魅惑眾生的臉,怎麼那麼想捶他?
看著她水光瀲灩的眼睛,付餘生的動作比思維快。
他俯身輕吻了她的額頭,然後是眼睛,接著順勢而下……
聘書脫手而落,沒人管它。
空氣瞬間被他剝奪,失重的身體輕飄如雲,而後頭暈目眩渾身燥熱。
夜安錦感覺自己像被他施了蠱,很快無力抵擋……
付餘生情難自抑,他小心翼翼汲取著她的甘甜,洶湧澎湃的渴求灼燒得他眸光迷離,聲音喑啞,“安錦……”
她感受到他的溫柔和剋制,耳項邊全是他炙熱的氣息,她試著推開他,反而激起了他壓抑的本性。
他的吻變得細密綿長、蠻橫霸道,狂風驟雨般不管不顧,他把她壓在沙發上,結實的胸膛如烙鐵般滾燙,騰騰熱浪融化、瓦解著她的意志,令她神智昏沉……
她粉面桃花,嬌軟如玉,睜開迷濛的眼睛看他眼底情潮翻湧,如同躍動的火焰勢不可當,她本能地想要掙脫,卻被他鐵鉗般的手臂牢牢圈住,動彈不得。
“安錦……嫁給我……”
他渾身緊繃,聲音甘醇而醉人。
她神智一清。
仇未報,恩未償,談婚論嫁為時尚早。
她的遲疑令他惱火,但也欣慰,他撐起手臂,深深凝視她,“我可以等,但別讓我等太久。”
而後,他果斷起身,拿起檔案包就走。
這傢伙點完火又跑了……
夜安錦撫摸著自己的嘴唇,後知後覺地想起兩人剛才差點兒擦槍走火。
她氣惱自己在付餘生這裡老是失控,明明自制力足夠強大,老被他偷襲成功……
夜安錦把付餘生沒喝完的水倒在掌心,拍了拍自己發燙的臉和額頭。
沁涼的感覺讓她意亂情迷的身體倏然冷靜。
心不動,人不妄動,不動則不傷。
她已經受過傷,不能不長記性。
何況,她對他根本不瞭解。
她轉身撿起聘書,抬眼四下看了看,卻驀然覺得這房子有點兒空……
*
第四天上午。
夜安錦在賀斌辦公室商談兼職事宜。
看了法醫學院的聘書,賀斌有些著急,“安法醫,你既會鑑寶,又是法醫學院的博導,讓你來我們刑偵隊兼職實在有些委屈你。我們刑偵隊沒有事業編的法醫,魯學明其實也只能算是法醫的助手輔警,你來基本上就算是公益贊助了,待遇和輔警差不多,更談不上評職稱評定的問題。聘請你算是特事特辦,但你知道體制內的條條框框不允許搞特殊待遇……”
“不要緊。需要幫忙只管說,只要我有時間,我會趕來的。”
夜安錦說,“而且我也問過法醫學院楚院長,學院也有給公安局提供相應幫助的職責,兩者不衝突,至於待遇方面我不會計較,所以這份兼職合同籤不籤倒是無所謂。”
“有所謂,必須有合同。蒼蠅腿兒再小也是肉,簽了合同你能按勞取酬,我也能心安理得地麻煩你。”
賀斌雖然有點兒官迷,但做事進退有度,是個講究人。
夜安錦簡單看了看合同,在簽名處落筆。
賀斌目不轉睛盯著夜安錦簽完字,如釋重負,拿起合同看了兩遍,向夜安錦伸出手,“歡迎加入刑偵隊!”
夜安錦回握。
賀斌收好合同,給夜安錦倒了杯茶,“我聽馮剛說了你報的案子。非法侵佔他人財產是刑事案件,我們接案當天就立案進行調查。案情比較簡單,你的DNA核實了,程越柳和謝辰飛非法侵佔夜家財產事實成立的話,我們會依法予以追繳或責令退賠。”
夜安錦點點頭,“謝謝。”
賀斌擺了擺手,“這是我們的職責,不用謝。只是你後來補充的謝辰飛僱兇殺人一案,你也知道,短期內很難取證。我們傳訊過謝辰飛,他矢口否認,說他從來沒有做過任何危害夜家的事,壓根不知道你那天晚上被人追殺。這件事跟他一點兒關係也沒有。他說他也沒想非法佔有,只是一直找不到你,他代為保管夜家所剩無幾的家產和幾處房產,現在你回來了,他十分高興,且願意立刻歸還。”
夜安錦知道謝辰飛會這樣自圓其說,以求繼續逍遙法外。
“程越柳呢?她沒有證明謝辰飛僱兇殺人?”
夜安錦問。
“她承認偷竊和非法侵佔,但不承認參與僱兇殺人。她說你十八歲生日那天,她無意中在書房外面,聽到你爸爸送你蟲珀項鍊時說的話,知道那隻蟲珀吊墜的背面有開啟保險櫃的密碼。她就一直想方設法想拿到那隻吊墜,卻並沒有把密碼的事告訴謝辰飛。後來謝辰飛把那隻吊墜送給了她,她又要跟謝辰飛要了夜珍堂給她媽經營……”
賀斌後面說的,和夜安錦此前推測的差不多。
“程越柳說,五年前的那個雨夜,你回家撞見她和謝辰飛在一起做愛很生氣,一氣之下離家出走。她不承認她們打罵過你,說不知道謝辰飛有沒有僱兇殺人,她也沒有參與過。”
賀斌說,“我們反覆做她的思想工作,但這件事她始終不鬆口。”
“我明白。”
夜安錦熟知相關法律常識。
判定僱兇殺人要有完整的證據鏈,包括物證或書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犯罪嫌疑人供述、鑑定意見、勘驗筆錄、視聽資料,哪怕不用全套,起碼要有四樣相對詳實的人證或物證。
程越柳不肯指證謝辰飛,她夜安錦就沒有充足的證據證實謝辰飛僱兇殺人,根據疑罪從無的原則,謝辰飛涉嫌故意殺人罪就無法成立,不會被依法判處。
夜安錦並不沮喪。
欲速則不達,能到這步已經很好了。
本來,她還做了持久戰的準備,沒想到事情進展得比計劃的順利。
要不是陰差陽錯,她認出了那些國石珠寶,也不會有這麼好的契機追回家產。
她之前還打算去看單身公寓、透過葉天道先租用夜珍堂呢,這樣看來,完全沒必要另外購置房產,也不需要以退為進。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明確規定盜竊公私財物的量刑處罰辦法。
偷東西價值在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構成盜竊罪。
犯盜竊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程越柳已經認罪,量刑怎麼也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至於謝辰飛,自作孽不可活,早晚有一天,他得認罪伏法。
“和懂法的人溝通就是爽利,要不然當事人還以為我貪贓枉法不作為什麼的。”
賀斌苦笑,“我們接手的案子很多都是這樣,證據不足無法達成當事人的心願,他們就不依不饒,怎麼說他們都不明白,就覺得我們包庇壞人,真的是很愁人。”
夜安錦可以想見,基層公安幹警多有不易。
“安錦,你說五年前的那個雨夜有兩個穿著雨衣的蒙面人追殺你,你有沒有看清那兩個人的樣子?你的恩人常青提供的證詞是他救你的時候,只看到你躺在汙水裡昏迷不醒,沒有在現場看到其他人。你仔細想想,那兩個兇手有沒有易於識別的特徵?比如手臂上的疤痕什麼的。”
“沒有,當時雨很大,天又黑,我什麼也看不清楚,再加上心裡很害怕,我只記得那個說話的兇手聲音有點兒粗。”
夜安錦有些小失望,恩人仍然不願意露面,委託常青全權處理相關事宜。
“這個案子慢慢查吧,總有水落石出的一天。”
賀斌捋了捋頭髮,“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有耐心就不愁找不著證據。只是這個過程真磨人啊。”
夜安錦看他頂著兩個黑眼圈一臉疲憊,“昨天晚上又熬夜了?周欣瑩和李思思的案子還沒有進展?”
“沒有啊,要不我愁得睡不著覺。你之前讓我查的幾個人的通訊記錄已經轉給技術科了,現在還不知道能不能有突破。我都沒臉去見周局長,不過他特別叮囑了,等你簽了兼職合同,讓我帶你去他辦公室一趟。”
賀斌說著站了起來,拿起合同,領著夜安錦走出去。
夜安錦沒想到,謝辰飛坐在周路凱的辦公室裡等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