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來斯頓的一些想法在前任進步黨委員會主席的眼裡有些……不切實際。

他打算等以後有機會好好地和他聊聊,但不是現在。

不是他要放任格來斯頓亂來,而是他剛剛走到了這一步,拿到了絕大多數人幾輩子甚至永遠都做不到的成就。

他的一切都因這個結果而膨脹,在這個時候如果有人告訴他“你的想法是一個笑話”,他會聽嗎?

不,不會。

每個人在獲得巨大成功的時候都會變得極為自信,也更加的自負。

他們不認為自己會輸,會錯,會是下一個失敗者,所以這個時候最好什麼也別說,只是安靜的等一段時間。

格來斯頓的就職演講在黨內舉行,現場有一些記者,在演講上他談到了進步黨的過去,現在,還有未來。

他的演講很富有激情,充分的調動起了人們的情緒,更是表現出了一個進步黨重要人物該有的氣質!

他大力提倡對一些不合理的舊有制度進行更替,修改,刪減,推動一些符合社會進步變化的新東西立桉並透過國會。

他建議加大對社會中下層群體的關心,傾聽他們的想法,解決他們的困難。

在他用語言所描述的畫面中,一個更加立體的“格來斯頓”浮現在人們的腦海中,一些人更是直接成為了他的追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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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奇也在現場觀看了整場演講,到最後更是和大家一樣同時站起來,臉上帶著笑容,激烈的鼓掌。

但他心裡是不是在罵人就不那麼清楚了。

戰爭的爆發的確給聯邦帶來了很多的變化,如果沒有戰爭,也許這些變化很難會這麼快,這麼真實的發生。

五月上旬,林奇受邀參加了一場聽證會,參與其中的都是社會名流,也可以說基本上都是大資本家,或者一些相關人士。

聽證會的內容是社會保障制度改革修正桉透過之後的新的提桉,也就是《企業職工社會保障制度提桉》的聽證會。

當初林奇給了特魯曼先生一些小小的提示,現在這些提示成為了社會保障制度改革透過的關鍵鑰匙,自然它也要被人們所正視。

“受審”的是提桉的發起人,還是威廉姆斯先生,這一次林奇見到他時,他已經和以前不太一樣了,精神方面的!

之前威廉姆斯受特魯曼先生的要求,對社會保障制度改革下手,必然會得罪很多人,當時他給人一種沒有什麼精神的感覺。

就好像是徹底的認命了,服從了一般,臉上都是心酸和疲憊。

但現在,他變得意氣風發起來,鋥亮的頭髮和高檔的正裝,加上臉上自信的笑容與眼神,他的精神面貌完全像是換了一個人!

社會保障制度改革透過之後他得到了很多中下層民眾的支援,每天都會有人給他寫信,感謝他為聯邦勞動人民所做的一切。

還有人建議他去選總統,那些人表示他們會把票投給他……

每天都有人肯定他所做的一切,加上民意的支援,這讓他有了更多的底氣。

現在他正在籌謀尋找機會進入參議院,而且機會不算小。

民意這個東西在聯邦的政壇來說很奇妙。

你可以說它不重要,因為很多時候幕後交易往往比民眾們的支援更重要!

呼聲最高的不一定每一次都是最終的勝利者!

可要說民意不重要吧,一旦到了各種直選,大選時,民意就會變得無比的重要,比任何其他東西都更加的重要!

他現在有了基礎,未來也就有了機會。

聽證會進行得很快,也有點枯燥,在威廉姆斯的提桉中,企業理應作為社會責任方之一,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

沒錯,這句話聽著很熟悉,這就是林奇以前說的。

企業家的社會責任!

現在它被威廉姆斯用在了聽證會上,這也許就是林奇能來的原因之一。

在威廉姆斯的陳述中,企業作為社會組成最重要的一部分,在相對封閉的環境裡一部分責任已經和聯邦政府重合了!

所以企業必然要承擔起這些社會責任!

聽上去好像是在給企業增加壓力和負擔,實際上坐在聽審席上的資本家們都快要笑出聲了。

威廉姆斯把社會保障拆分成為兩大部分,第一個部分是養老部分,第二個部分是醫療部分。

其中養老部分是指企業有義務為員工提供更便利優惠的養老保險,聽上去好像企業的壓力很大?

實際上這裡面存在一個認知誤區,這份提桉實際上就是允許企業在沒有經營保險業務資格的基礎上,給了他們向員工兜售養老保險的權力!

誰都知道,保險業務很賺錢!

而且還是這種時間跨度超長的保險業務!

哪怕企業老老實實的按照這份提桉的內容來做,僅僅是如此長時間的跨度,貨幣的貶值,就足夠讓他們吃到撐!

更別說這裡面也許還存在一些其他的手段,方法,讓企業有機會少兌現甚至不兌現這部分養老金!

從一開始大家都知道,這只是走一個過場而已!

畢竟流程正義在聯邦很重要,哪怕所有人都知道一加一等於二,在向人們公佈這個結果之前,一樣需要舉辦一場聽證會,讓負責宣佈的人告訴大家,為什麼他認為一加一等於二。

有時候這樣的流程正義很蠢,它會把很多簡單的事情變得麻煩,比如說在司法上取證流程必須符合司法規定,這讓很多罪犯因此脫罪。

但有時候,它又顯得非常的重要,特別是在對付民眾時很重要!

聽證會和結果公示能像民眾們展現它為什麼會出現在我們身邊的原因,過程,以及結果,人們如果不能在公示期結束前強烈的反對,那麼以後他們也就失去了反對的資格。

因為這就是聯邦,它的流程沒有絲毫的毛病!

隨著程序的不斷加深,威廉姆斯最終提出企業可以每個月從職工手中收取最高不超過百分三十五的當月應發薪資,作為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最高上限。

每年企業需要為職工賬號內新增最低百分之二點五,最高不超過百分之十的保險收益作為獎勵。

以一名員工每年繳納四百八十塊錢的保險來計算,十年裡他會繳納四千八百塊,企業願意給百分之五的獎勵,那麼十年後他的保險賬戶就有了六千三百四十塊。

這筆錢面額價值增加了百分之三十左右。

二十年之後就是一萬六千六百七十塊,是原始本金的百分之一百七十三!

年限越長,賬戶裡的錢越多!

只要繳納的比例越多,將來得到的就更多!

這還只是按照目前聯邦最低標準的百分之十繳納的最終結果,如果按照百分之三十呢?

如果繳納三十年呢?!

更重要的是職工繳納的這部分錢,不會計入需要納稅的那部分!

也就是說如果一個人一個月有四百塊,他繳納了四十塊錢給企業職工保險,那麼他只需要按照三百六十塊錢的收入進行報稅!

看上去好像讓利不多,一反一正,也是不少錢。

當然企業也不是白給這些錢,他們支付“保險利率”給職工的同時,他們也有資格在國會委員會的監督下,使用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金賬戶裡的錢。

用於企業自身的發展,金融投資等……

如果員工們都按照一定比例繳納這種企業保險,加上他們的社會保險,當他們退休時,可能大多數人都能拿到現在養老金一點五倍以上的收益!

這對人們來說,充滿了誘惑力!

資本家們很滿意,他們發錢給工人,然後工人們又把一部分錢還給他們。

工人們很滿意,繳納社會保險的年限減少了,等於退休提前了,而且加上新的政策,他們退休之後的收入更高了!

政客們很滿意,特別是國會的議員老爺們。

以後所有企業都會有這樣一個業務,那麼他們就全都要受到新委員會的監督和管理,這讓新的委員會一誕生,就是權力最大的。

有了監督企業的權力,還會擔心自己持有的基金出現虧本的現象嗎?

每個人都因此很滿意,林奇只是簡單的說了幾句,他們完善得非常好,至少從林奇的角度來看是這樣。

聽證會無驚無險的過去了,很快進入了公示期,電視又開始為人們講解這麼做的好處。

有人做了一份清單,上面告訴人們,每個月繳納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是最合理的一個範圍,繳納期限最好長達三十年!

這樣等人們退休之後,他們每個人手裡都會有差不多幾萬甚至是十幾萬的退休金。

再加上聯邦政府的養老金……

很多人聽到這些連呼吸都變得粗重起來,一些年紀大一些的工人還特意跑到社會保障局詢問一些相關的事項。

比如說他們能不能一次性或者分多次補繳一些錢,或者他們是否可以在退休年限到達之後,繼續繳納這筆費用之類的……

全社會的目光都被這公示的內容所吸引,威廉姆斯更是成為了炙手可熱的“大明星”,深受人們的愛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