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二章 通商入貢如異地戀(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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鞭長莫及,沒錯,但打人的時候,沒必要總拘泥於用鞭子吧。
咱還有火銃,大炮,也有強弩,鞭子夠不著,換一樣不就夠著了……
統治海外區域,最棘手的並非是鞭子或大炮的問題,而是人。
這年頭,離京師幾百裡,都可以說是天高皇帝遠,那要是離大明萬里之遙,還不直接就成了土霸王,扯大旗,做皇帝了?
誰去了,誰都可能有野心,地方太遠,就算是造反了,等大明知道訊息,反應過來,自己都已經當一兩年皇上了,就算是死,也有了吹噓資本,見到閻王爺,也可以喊一嗓子:
老子當年可是皇帝得嘞,你可要放尊重點。
只有解決了距離與野心的問題,讓去的人能老老實實聽話,才可能完全控制舊港,控制那一條狹長而至關重要的海道!
在鄭伯朝見之後,朱允炆召集了姚廣孝、解縉、茹瑺、徐輝祖與護送鄭伯返京的水師參將朱能。
解縉朗讀過樑道明國書之後,便坐了回去。
朱允炆直截了當,問道:“梁道明所請,你們如何看?茹瑺,你作為兵部尚書,先談一談。”
茹瑺起身,謹慎地說道:“皇上,梁道明此國書,頗有幾分引君入甕的意味,我大明水師對於舊港附近海域並不熟悉,若冒然答應梁道明,收三佛齊為大明國土,會否引南洋諸國恐懼?”
“如安南、占城、暹羅、呂宋、渤泥、滿剌加、滿者伯夷,他們若認為大明有大舉進犯之勢,一旦聯合起來抵抗大明,當如何處置?依臣之見,可以在舊港設定宣慰司,以示大明領地,但不遣軍士駐紮,以免驚擾諸國。”
朱允炆看著茹瑺,眼神中有些失望。
他是一個盡職盡責的大臣,交給他的事,他會辦好,但他的行事風格,太過於穩重,穩重到了謹小慎微,瞻前顧後。
看來,是時候調鐵鉉回來了。
朱能見朱允炆看向自己,便從袖中掏出一份南洋諸國輿圖,起身道:“皇上,茹大人所慮雖是有理,卻是對南洋諸國並不瞭解。南洋諸國之間,並非是友好相望,而是戰亂不斷。安南與占城是死敵,滿者伯夷又與滿剌加、渤泥、三佛齊等交惡,暹羅與占城、安南也存不合。”
“而我大明水師手持梁道明國書,進入南洋,可謂是名正言順,一可為南洋諸國擒殺陳祖義等海賊,以靖海道,二可護三佛齊安危,威懾滿者伯夷。只要我大明水師不征討其他諸國,立於南洋,並非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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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縉、徐輝祖等人起身,仔細看了看輿圖中標註的南洋諸國,徐輝祖對朱允炆道:“皇上,臣力主進入南洋。觀輿圖所注,三佛齊與其舊港之地,乃是東西海道之最,若可控制三佛齊,日後大明無論是溝通南洋,還是遠航西洋,皆是最佳之策。”
“臣附議。”
解縉表態,輕鬆地說道:“進駐三佛齊,無論是開海道,亦或清剿海匪,都是對大明有利。雖耗費頗多,但相對南洋穩定,杜絕海患,還是值得。”
朱允炆微微點了點頭,目光看向一直審視國書的姚廣孝,問道:“姚師父,這國書可有問題?”
姚廣孝將國書放在桌上,抬頭看向朱允炆,左手撥弄著手中佛珠,輕聲道:“皇上,國書並無問題,只是有一處,臣有些不解。”
“哪一處?”
朱允炆詢問道。
解縉看著姚廣孝,目光中有些疑惑,那國書自己也看了,沒發現問題所在。
這個老和尚,竟能發現其問題?
姚廣孝淡然地說道:“國書中對三佛齊的描述是‘物產富饒,通達四方’,臣在想,其富饒物產,是否可為我大明所用。”
朱允炆目光中閃過一道精芒,道:“你是說通商通貢?”
姚廣孝點頭道:“臣也只是一時之想。”
茹瑺連忙道:“皇上,通商通貢之事,尤需謹慎。洪武十三年,三佛齊乃生間諜案,轟動南洋,太祖方下令嚴查嚴禁,以致後來,明令寸板不得下海,禁售南洋之物。”
朱允炆面色變得凝重起來,三佛齊間諜案與通商通貢問題,還需要從頭說起。
早在秦漢時期,甚至更為久遠,沿海軍民已經開始與鄰海之地有過往來,當然,這種來往十分有限,次數也不多,跑的路也不遠,往往也就在海上飄那麼三兩天。
直至三國時期,公元230年,孫權派遣了一萬官兵抵達“夷洲”,也就是現在的中國臺灣省。隋煬帝時期,以“訪察異俗”、“慰撫”名義,派了三撥人去“流求”公費旅遊,好吃好喝好玩,然後回去了。
唐宋五六百年之間,沿海一代,尤其是福建泉州、漳州等地居民,為躲避時不時出現的戰亂、兵禍,不得不從陸地跑到海上,這一跑,就去了澎湖、流求。
但人跑了出去,在其他地方安了家,落了戶,並不意味著與華夏發生了商貿關係。
在商貿關係之前,這些地方與華夏王朝軍民,也得碰個面,吃頓飯,認識一下,熟悉了之後,才好拉個手,逛個街,買個禮物什麼的。
培養了幾百年的感情,終於在南宋後期,確定了“異地戀”關係,你在這頭,我在那頭,這個月我帶禮物去你那住幾天,下個月你帶禮物來我這裡玩幾天。
通商貿易,是在這個時期初步形成規模的。
元朝時期對於通商貿易問題是相對開明的,不反對異地戀,但也不允許你們到處沾花惹草,四處風流,於是,在廣東廣州、福建泉州、浙江明州設定了三處市舶司,派駐官吏,專門負責舟楫往來、通商稅務。
明太祖朱元璋很早就意識到海外通商是有利可圖的,畢竟,也就弄一塊地,安排幾個官員就能收取商稅,何樂而不為?
在大明朝還沒建立起來的時候,老朱頂著吳王的頭盔,已經在太倉州黃渡鎮的施工現場幹活了。
市舶司建起來了,老朱大筆一揮,題了個字:
通華夷之情,遷有無之貨。
市舶司這個海關部門,當時管理的外貿,分為兩個板塊,一個是通商,一個是通貢。
通商,就是平常貿易,帶東西來看看,說個媒,找個物件,把貨物賣出去。
市舶司官員對這部分人,也就上船看看,調查下你賣的貨是什麼,價值多少,然後按照比例,抽取稅金,之後你就能拿去自由賣貨了。
至於你中午吃什麼,喝什麼,晚上打地鋪還是睡船上,沒人管你。
當然,你賣完貨物還想搞點進口,也是一樣的規矩,按貨價值抽取稅金,交完錢你就可以回去了。
這種方式,在當時被稱之為“報官抽分”。
通貢那就不一樣了,雖然它也有著貿易的性質。但它的物件,不是這個大亨,那個富農,而是朝廷。
既然是給朝廷送禮的,自然不能怠慢了。
市舶司官員需要檢查船隻與貨物,如果這群人覺得船上睡覺不好,那需要把他們送到驛館裡住,想吃點地方特色,也需要買給他們,如果他們還請去京師溜達一圈,那你也得給人家安排好。
通貢所帶來的貨物,稱之為獻納。
如果這群海外使臣獻納的是豆蔻、蘇木、沉香、犀角、孔雀尾、象牙,或者直接把獅子、大象給拉了過來,那到時候朝廷需要估計這些東西的價值,然後“回賜”貨物。
當然,泱泱大國都好面子。人家明明獻納了一千兩的貨物,這邊“回賜”的時候,多數都會回個一千五百兩,兩千兩,有時候甚至翻幾倍……
對了,人家好不容易來看看大明,多少得給點賞賜吧,每個人給個三十兩不多吧?
吃喝玩樂,記在官府的賬本上,沒問題吧?
就算是人家獻納的不是稀罕玩意,就是帶一堆大米、海螺、烏龜王八過來,你也得笑呵呵地接收,然後告訴他:這次我們就收下了,下次,王八這東西就不要帶了……
不管人家帶啥,只要來一趟,總會有大好處。
老朱享受了幾次風光,但沒過幾年,覺得不對味了。
這外國使臣,咋就閒著沒事幹,天天往大明跑啊,昨天還十個人,今天你就來了五百人,佔我便宜也不能這樣佔吧?
老朱鬱悶的後果就是,限制通商入貢的次數,所謂的“入貢既頻,勞費太甚,朕不欲也。令遵古典而行,不必頻煩,其移文使諸國知之。”
當然,通商入貢,也很容易出現糾紛,人家帶的王八是千年的,至少也值一千兩,大明出價二百兩,合適嗎?
因為價格問題,還打過架。
比如安南,幾次不滿,騷擾明朝南部邊境,連帶著和明朝相對較好的占城也一起欺負。
再比如土木堡之變,一開始打架的導火索,也是因為馬匹價格沒談攏,人家韃靼說這匹馬值三百兩,大明說只值一百兩。
談不攏就打,然後“戰神”朱祁鎮橫空出世,一戰創下了三大營全滅的神話。
朝貢,是外國使臣來大明送禮,中國買下來,然後開個集貿市場,讓其把剩下的貨物賣掉。
如果大明覺得這個國家的孔雀不錯,但人家使臣偏偏幾年不來一趟,家裡的孔雀有死了,咋辦?
這也不怕,大明有智慧,開創了“頒賜貿易”。
就是不等他們主動來大明,大明找個官員,手持敕書,揹著賜物,直接去人家國家,然後在敕書上寫清楚,我大明需要孔雀,希望你積極配合,抓幾隻讓我的官員帶回去。
明代建立之初,並不存在多明顯的海禁政策。
但隨著日子一天天過,廣東、福建、浙江等地偶爾打個小報告,有誰出海了,還和倭寇勾結在了一起,發生了很多悲劇。
還有人說方國珍的殘餘部隊都在海外諸島好好活著呢,再不管管,很可能會里應外合,反攻大明。
於是只過了三年,朱元璋就把太倉州黃渡鎮的工程給撤了,理由是,這地方挨著南京太近了,萬一有奸人混進來,那我老朱豈不是很危險?
沒了黃渡鎮,還有廣州、泉州、明州,生意還是可以做的。
但是老朱很貪心,真的很貪,他一看民間海上商貿那麼賺錢,加上人經常跑出去不太安全,那好了,把民間海上商貿廢掉,禁了,我自己做買賣,不就賺錢了?
一句話:
我老朱要全部的利潤。
PS:
對於我國臺灣省,漢朝和三國時期稱“夷洲”;隋朝與唐朝時稱“流求”;宋朝時稱“流求”或“琉求”;元朝時稱“琉求”或“瑠求”;明朝洪武年間稱“小琉球”或“琉球”,文中並非筆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