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無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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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越發的尷尬,她低著頭,甚至不敢和程聿風對視,“總裁,我就是恰好看到你們,過來打招呼的。”
“恰好?”
程聿風眯起眼睛,一雙琥珀色的黑眸盡顯冷戾跟鋒芒。
小三這話,狗聽了都搖頭,別說是穩坐程氏總裁一職,在A市混得風生雲起的程聿風。
“是的。總裁,那我先不打擾你了。”
程聿風沒把小三給放在眼裡,小三也不好在這裡自討沒趣。
我知道。
小三也是一個靈活的小三,不想得罪上司讓自己的仕途不好走。
不過,這也太沒勁了。
我都還沒開始,程聿風就把人給嚇走了。
“我先交代璐璐點事,我一會過來。”陳爽說完,都沒有經過我和程聿風的同意,轉身就走。
我要是不知道他們有姦情,我真會相信,陳爽只是交代事情。
可我知道了。
呵。
當著我的面,這麼明目張膽的去哄小三?
我也不是個善茬。
我拉著一把椅子往程聿風跟前靠近,趁著夜色,我的手摸上他的手,一路來到他的小腹處。
我玩味心很重,像撥弄樹葉般,“我都沒親自出手,你就把人給我嚇跑了。我的情緒,你想好怎麼賠我嗎?”
程聿風捉住我的手。
我能感覺到他手上力度加重。
甚至,我看到他喉結滾動。
他那雙黑眸在篢火的映襯下,顯得更黑。
不過,他眼底濃濃的慾望是那麼的明顯。
他的聲音嘶啞,“你太著急了。別忘記,小三之所以能成為小三,她就是喜歡這種隱秘又堂而皇之的刺激感。你還妄想她有什麼背德感?”
我一愣。
對,我怎麼把這個給忘了。
能成為小三的女人,能是什麼好鳥?
我要是真那樣做了,這不是給這對渣男賤女一個機會?喜歡做小三,那就讓她一直做小三好了。
“過來。”
突然,低凜的兩個字從我對面砸來。
我的思緒一下被拽回來。
我往程聿風的跟前靠近了些,沒曾想,程聿風一把扣住我的手腕,他一用力就將我整個人給拉起。
下一秒,我便狠狠地跌坐在程聿風的身上。
我整個人,渾身汗毛林立,雞皮疙瘩四起。
這可是在海邊!
三人行,這還有其他人呢。
“你瘋了!”
程聿風卻扣緊我的腰,他的腦袋埋在我的面前,他溫柔又熟練的動作讓我渾身一震,那些畫面在我腦海中快速的浮現。
真他媽的要命!
“程聿風,你快鬆開我。要是被別人看到了……”
被別人看到,尤其是被陳爽看到的話,那不得倒打一耙?
不行。
這不可以,陳爽的名聲一定要先臭。
可我未曾想,我的話還沒有說完,程聿風就封住了我的唇,他的大舌撬開我的牙關,橫掃我唇舌之間所有的空氣。
甚至——
他的手還在我的膝蓋上,他可不消停。
霎時間,我渾身好似被電擊一樣,渾身顫抖。
我雖然在程聿風的身上體會到了報復般的快感和刺激,可我還沒有試過在這樣的場合下,這麼地刺激。
就在我要推開他時……
程聿風先一步將我給推開,他聲音極冷,“長點眼睛,這得虧是我,要是別人,還不得說你投懷送抱?”
我鬱悶至極。
正當我憤恨時,身後響起一陣腳步聲。
緊接著。
我的肩膀上傳來一股重力,我被拉進一個熟悉卻又讓我噁心到極點的懷抱。
陳爽的聲音響在我耳邊,“寶貝,我回來了。你啊是要小心點,現在的人,抬槓潑髒水的能力可強了。”
程聿風那話是故意說給陳爽聽的。
不過看他的臉色好似被覆了一層寒霜。
要不是陳爽出現,程聿風非得將我就地正法不可。
陳爽也是個心大的,愣是程聿風將我從他身上推開,他也沒有懷疑我和程聿風之間的關係。
要是陳爽有天知道,那不得氣死?
我正這樣想著,我卻注意到陳爽左耳上戴著藍芽耳機。
下一秒,陳爽將我推開。
他坐在程聿風的旁邊,還給程聿風開了一瓶酒。
陳爽還在八卦,嘴角兩邊是調侃的哂笑,“哥們,昨晚那個女人,真的不叫出來見見?”
“我真的很好奇,什麼樣的女人能叫得那麼歡,讓你……”
程聿風一記眼刀掃過去,“你想當啞巴還是當太監?”
陳爽頓時閉嘴。
他打著哈哈,給程聿風倒酒,“我這不是好奇嗎?喝酒喝酒!”
陳爽還是怕程聿風。
但是!
他也沒和程聿風喝多少,他靠在椅子上,單手撐著額頭,嘴角兩邊是深深地笑。
甚至有時還沒忍住,還發出聲音。
這一刻,我斷定陳爽的藍芽耳機裡有東西。
這藍芽耳機是一對的,一隻在我這兒,一隻在陳爽那,我曾經連過,陳爽現在在興頭上,全然忘記這點。
我找了個藉口。
“我肚子有點不舒服,去趟洗手間。”
“嗯。”
陳爽看都不看我。
現在,他已經被耳機裡的東西給吞噬掉,他全然忘記了我。
他現在這幅狀態,只怕呆愣到我說一句分手,他都會說一句“好。”
我等不及到洗手間裡,還在半路,我就找了一個隱秘的地方,戴上這隻藍芽耳機。
結果我聽到什麼?
沈璐璐的聲音不堪入耳——
“陳總,你喜歡我這樣嗎?”
“陳總,你什麼時候過來啊?我快忍不住了,難道你不想和我在一起共赴雲雨嗎?”
沈璐璐的聲音一聲比一聲嬌。
這對陳爽那種人,再加上他現在享受偷晴的快感,沈璐璐的聲音如同小貓一樣,一爪子一爪子撓他的心肝脾肺。
我卻噁心到極點。
這對男女還真是毀三觀。
我正思考著,要怎麼才能更好報復這對狗男女時,我的手機突然響了起來。
拿起一看。
正是陳爽的號碼。
彼時的陳爽臉色大變,他已經亂了,我不知道的是,陳爽現在正在往我這邊走。
我不想接。
手裡這隻藍芽耳機,我覺得也沒有再留的必要,可是我轉念一想,丟了這麼可惜,留下來做證據那不是剛剛好?
只是這一刻,藍芽耳機裡現在卻寂靜無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