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強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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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我走,有急事。”安託尼奧叫住了溫特斯,又補充了一句:“讓車伕先別卸馬,溫特斯你也去換禮服。”
“禮服?可是我現在只有軍校制服。”
安託尼奧看向了自己夫人:“你之前不是做了好幾套嗎?”
“那些衣服尺碼都不對,不是還沒改好嘛?今天才去量尺碼”珂莎嗔怪地回答。
安託尼奧也不糾結:“那這樣,我去換成軍服,咱們倆的著裝得一致。”
溫特斯這次沒用等太久,安託尼奧是名雷厲風行的軍人,很快就換好了將官制服[區別于軍禮服]走出了家門。
“咱們都穿上這身了,還要馬車做什麼?”見溫特斯在馬車邊上傻等,安託尼奧的語氣甚為無奈,他轉頭對車伕說:“車就不用了。巴託,今天辛苦你了。”
話說完,他把一小袋賞錢遞給了車伕。車伕接過錢袋,連連稱謝。
安託尼奧對外甥招了招手,領著溫特斯走到了房子背街側的馬廄。
馬廄裡現在有三匹馬,安託尼奧指向其中一匹黑鬃白斑的灰色駿馬,不捨地說:“它以後就歸你了。海藍城雖然不算大,但沒有馬你要去哪都不方便。”
溫特斯頓時驚喜萬分,他抑制著興奮感一點一點地靠近這驕傲而威嚴的大動物,馬兒並不因生人靠近而驚慌,只是平靜地咀嚼乾草。它的胸肌健碩,四肢勻稱有力,脖頸-後背-臀部的線條流暢而優美。鬃毛和馬尾被打理的很漂亮,身上刷得乾乾淨淨,不見一根草屑。
溫特斯注視著馬兒的雙眼,馬兒也眨了眨溼潤的眼睛,用溫馴友善的眼神望著溫特斯,兩隻耳朵靈巧地扇動了一下。溫特斯試探著摩挲著它側頸,感覺不僅油光水滑,還熱乎乎的,手感特好,馬兒也舒服地從鼻腔裡發出一連串輕哼。
“它可真漂亮。”
正在肉痛的安託尼奧沒好氣地說:“能不漂亮嗎?你們這些步兵科出身的人就是不識貨,這可是頂好的盧西亞馬。”
安託尼奧越心痛,越說明這匹馬優秀。溫特斯難得見姨父這麼肉痛,看來是出了大血,他嘿嘿笑著問:“是僧侶?[Monk,代指騸過的馬]”
安託尼奧大怒:“怎麼可能?我這馬可有的是人想請出去配!”
“不過沒那個的話,能騎嗎?”
“當然能騎,你也不看看是誰調教的?盧西亞馬的性情原本也很溫和。”
“它名字叫什麼?”
“我叫它‘好運’,你想重新起個名嗎?”
溫特斯輕輕撓著馬兒兩眼之間的區域,馬兒輕輕吐了吐舌頭。想起了那艘好運號海盜船:“誰會不喜歡運氣呢?不過還是叫‘強運’吧,好運這個詞好像碰到我就不起作用了。”
看著外甥對強運喜歡的不行,安託尼奧猶豫了半天,還是忍不住囑咐道:“馬是高貴的動物,好運可是我的寶貝,你可要好好照看它,別把它太累著,也別讓它太閒著……”
溫特斯不停點頭稱是,他指著另外兩匹馬問姨父:“您要是心疼強運,要不然讓我騎那兩匹?”
馬廄裡還有兩匹馬,一匹白馬,一匹棗騮馬。
“我現在真後悔把你送去唸步兵科。”安託尼奧看著溫特斯,語氣沉重地說:“你難道覺得那兩匹就不是好馬?”
安託尼奧從懷裡掏出一個小包,給三匹馬各餵了一塊糖。隨後安託尼奧牽出棗騮馬,溫特斯牽出強運,兩人上好馬具,跨上駿馬離開了宅邸。
天色已經暗了下來,太陽的餘暉即將消散。白天的燥熱逐漸被夜晚的涼意取代,清爽的海風帶走了兩名騎手身上多餘的熱量。此刻騎馬走在海藍城的街道,讓人心曠神怡。
道旁的工人們正一盞一盞地添注燈油,點起路燈。在塞納斯海灣,唯有海藍城的財富奢侈到可以為公眾提供照明服務。搖曳的火光透過被燻黃的玻璃,照亮了路人行色匆匆的臉龐,宣告夜生活拉開了帷幕。
在城裡的街道上,強運根本伸展不開腿腳,溫特斯迫切希望能帶著馬兒去城外痛快地跑一場。
但他突然想到還不知道姨父要領著自己去哪裡,於是稍微加速,和姨父並肩騎馬前行:“到底是什麼急事?中校你這是要帶我去哪裡?”
安託尼奧看著溫特斯,玩味地笑著說:“給你找老婆去。”
“什麼?別開玩笑了!”溫特斯大吃一驚,一個重心不穩差點摔下馬鞍:“我今晚本來想去見本威,你說是有急事我才跟著來,要是沒正事我就去本威家了。”
“本威?哪個本威?”安託尼奧在腦海著努力回憶著這個名字:“本威努託?”
溫特斯沒想到姨父居然叫出了本威全名:“你還記得這個人?”
“不是你陸幼同學嗎?你放假時愛去他家蹭飯。”
“就是他。”
安託尼奧來了興趣:“他現在如何?今年回來的見習軍官裡好像沒見到這個名字。”
“本威沒繼續讀軍校,陸幼畢業後他就去工作養家了。”溫特斯有些黯然:“要是沒正事我就走了。”
安託尼奧領路,兩人背朝碼頭行進,走了一段路後,路人逐漸稀少。本威家住港區,溫特斯說話間撥馬就要轉頭。
“你等等。”安託尼奧叫住了外甥:“今天別去,你難道要空手去嗎?我記得他家弟弟妹妹很多……這樣,明天我讓瑪麗塔嬤嬤買點麵粉和好肉回來,你帶給本威,如何?而且我今天叫你來,是真的有事。”
“什麼事?”
“領你去見寡婦。”
“我真的走了!”溫特斯氣呼呼地往右一扯韁繩。
安託尼奧連忙收起笑意,嚴肅道:“好了,說正事。今晚在納瓦雷家有一個小型的晚會,我把你叫來,就是想讓你去露個臉。”
“納瓦雷?那不是做毛紡生意的商人嗎?跟我有什麼關係?”溫特斯當然聽說過納瓦雷這個姓氏,是城裡有名的商人家族。
安託尼奧帶著深意地看了溫特斯一眼:“金錢就是權力,納瓦雷夫人也許是這座城市裡最有權勢的女性——還是寡婦。”
“您怎麼三句話不離寡婦呢?”溫特斯急了,總不能是想讓自己出賣色相吧?
安託尼奧故意板起了臉:“怎麼?你瞧不起寡婦嗎?我告訴你,寡婦撐住了海藍城的半邊天。沒有這些寡婦,督政府哪來的錢給你我發薪水?”
溫特斯的額頭都開始出汗了:“我何時瞧不起寡婦…再說這都是哪跟哪呀?”
看到溫特斯稚嫩的模樣,安託尼奧拊掌大笑:“好了,不開玩笑了。其實也沒什麼事,你一去聯省就是六年,六年來沒參與過城裡的任何社交活動。除了你軍校同期,你一個同齡人都不認識吧?既然你已經回家了,我就想讓你先在納瓦雷家的社交場上露個臉。”
溫特斯剛要開口,卻被安託尼奧擺手打斷,安託尼奧繼續說道:“我知道你想說什麼,但是哪怕你不喜歡交際,也要讓大家知道有你這個人。你早晚要結婚,但你現在認識哪個適齡女士嗎?這就是缺乏交際的後果。我像你這個歲數,參加的舞會一場接一場,人家都爭著請我去。無論如何,要多認識幾個姑娘,你也好有個選擇的空間。”
這段話說得溫特斯啞口無言,他覺得姨父說的不對,但又不知道從何反駁。
安託尼奧見外甥漲紅了臉,揶揄道:“而且說實話,以納瓦雷夫人的家產,這盤就算你想接,也沒那麼容易。”
“中校!”
兩人騎馬邊聊邊走,不知不覺已經到了城牆。
主權戰爭時期的夯土城牆歷經二十多年的風吹雨打已經殘破不堪,隨風散落的草籽在土牆上生根發芽。牆面上下一片鬱鬱蔥蔥,彷彿是一塊綠色的掛毯。還有一株樹苗堅強地在其上生長,像是一隻胳膊從牆體內探了出來。
二十六年未見兵災,城壕也已經因年久失修出現大量垮塌。市民們現在並不感激這些曾經保衛過他們的城防工事,只覺得這些舊建築讓進出城區都變得極為不便。
聯省首府圭土城早就把城牆推倒填進了城壕,海藍市民也在蠢蠢欲動。既然已經在城外新造了固若金湯的稜堡,又何必保留這些舊工事呢?
跨過架設在城壕上的木橋,安託尼奧和溫特斯離開了城區。城外沒有路燈照明,接下來的路程將由月光照亮。夯土路面比植被反射出更多的月光,像一條白銀溪流延伸向遠方。
透過沿途的灌木籬笆和斑駁的樹影,隱約能看到遠處一間間大宅燈火通明,賓客歡宴,不時還有節奏激烈的音樂聲從各宅中傳出。
隨著海藍人口的增長,城區日漸擁擠。豪商們不願繼續生活在資源緊張的城牆內,紛紛在郊區置地,蓋起了一座座富麗堂皇的莊園。
如果是在過去,商人可沒有勇氣搬出城牆。
舊時代的市民崇拜城牆,因為只有城牆能夠保護他們不受外部武力的攻擊。新時代的市民唾棄城牆,因為他們已經不需要這種被動的保護了。
居住在郊區,最大的風險就是盜匪暴徒。新時代的聯盟軍比起舊時代的市民武裝,能夠更有效的打擊匪徒。因為市民武裝雖然守城時戰力頑強,但一旦離開城市士氣就會銳減,通常不會出城作戰。
至於舊時代的貴族武裝?如果只是幾個貪婪農夫劫道還不危險,危害最大的就是那些擁有武器、盔甲和戰馬,接受了一輩子軍事訓練的貴族。
破產騎士往往會成為流氓匪幫的骨幹力量,而搶劫商隊、勒索甚至擄掠城市也向來都是無良貴族們的重要收入來源。
所以舊時代的市民們才會狂熱地崇拜城牆,他們會毫不吝嗇地為自己的城市捐獻出大量的財產。因為他們和城市休慼與共,對他們而言,城市就是這個危險世界中唯一一處安全的孤島。
但今時不同往日,正如安託尼奧所說,常備軍主要是用來對付內部的敵人,而且他們做的很好。聯盟境內任何成規模的匪幫都會被聯盟軍迅速剿滅,剩下零星的惡徒幾個護衛就能夠解決。
納瓦雷家也跟著這股風潮搬出了城區,不過溫特斯並不知道地址,只是跟著姨父往前走。
“你今天第一天在憲兵處見習,都忙了些什麼?”安託尼奧隨口問道。
溫特斯剛想講講今天的事情,但卻想起了菲爾德中校的訓誡“守口如瓶、服從命令”,一句話在嘴裡咀嚼了半天,最後憋出來一句:“反正挺忙的。”
“那到底忙了什麼?”安託尼奧不折不撓地追問。
“您別問了,我不能說。”
安託尼奧大笑著用馬鞭輕輕打一下溫特斯的肩膀:“菲爾德把你教的不錯。口風緊是優點。平時要多看、多聽、多做,但要少說。少說,別人就不知道你有什麼牌。”
溫特斯紅著臉點了點頭。
“不過就算你不告訴我,我也知道你有什麼牌。”安託尼奧笑眯眯的雙眼像一雙月牙:“王座表決要不要把這屎盆子扣給菲爾德時,我可是看在你的份上投了唯一一張反對票。”
“什麼?”溫特斯驚訝到不由自主地勒緊了韁繩,強運打著響鼻停了下了腳步:“決定把這攤子事交給憲兵處的時候您在場?”
“我當然在場。”安託尼奧招了招手:“別傻站著,邊走邊說。”
溫特斯輕夾馬腹,拍馬向前追上了姨父:“那王座知不知道,就算加上我,憲兵處現在也一共才兩個軍官?”
“當然知道。”安託尼奧點了點頭。
“那還把這案子交給憲兵處?軍官一共就兩個,剩下八十個衛兵要站崗,就靠我們兩個人可怎麼查?”
“倒也簡單。如果菲爾德想要結案,他今天寫份報告上去,明天這案子就算完事了。”安託尼奧少將輕鬆地給出了一個答案。
只要想結案隨時能結案?溫特斯心思如電,轉瞬便讀出了這句話深層的含義,他一字一句地問姨父:“您的意思難道是說,王座已經為這樁案子準備好了犯人?”
“不錯,孺子可教。”安託尼奧面帶笑意地稱讚了溫特斯一句,溫特斯從他的語氣中能聽出來他並不把這案子當成什麼大事:“不就是刺殺嘛,海藍哪年不出幾次?如果不能當場擒住刺客,還怎可能把人找到?肯定會成為懸案。把這案子從海關手裡要來的人,根本不在意真相究竟是什麼,只要最後這口黑鍋給到他想給的人就可以了。”
“您是說這案子是陸軍從海關手中主動要過來的?”溫特斯有點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不然呢?陸軍不想要,海關還能硬塞過來不成?”
溫特斯現在才發現他徹底想錯了,他原本以為是海關和陸軍達成了秘密協議。海關發現死者可能是軍人,不想趟陸軍的渾水,才和陸軍暗中溝通,把案子交給陸軍自己調查。
但按照安託尼奧的說法,陸軍根本不知道死者身份,只不過是有人想要借題發揮,才主動把案子要了過來。
一個敢要,一個敢給,雙方都認為彼此默契到眼神交流就足矣,但其實心裡想的根本是兩碼事。
而且目前來看,這兩方的情報都沒有溫特斯現在掌握的多。在溫特斯看來,無論是海關還是陸軍,都低估了這起刺殺的嚴重程度。
“那王座究竟想把黑鍋扣給誰?”溫特斯問出了另一點疑惑。
安託尼奧淡淡地說出了一個令溫特斯意想不到的答案:“海盜。”
“刺客怎麼可能是海盜?我和海盜交過手,也和那幾個刺客交過手,海盜中哪有像那幾個刺客這般厲害的人物。”
“那海盜能出來證明自己不是刺客嗎?”安託尼奧似笑非笑地反問。
“栽給海盜……”溫特斯的腦海中電閃雷鳴,他苦苦思索,試圖把支離破碎的資訊串聯起來,從一團迷霧中抓住重點。
安託尼奧見他苦思冥想,也不出聲,兩人就這樣靜靜地走了一段路。
溫特斯突然嘆了口氣,輕聲問:“要打仗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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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馬脾氣暴躁,天性有攻擊慾望,但很容易被髮X期的母馬吸引,用母馬賺取公馬的戰例歷史上屢見不鮮;而母馬溫馴,安靜,也可以作為戰馬。但是把一匹母馬送上戰場,就意味著來年要少一匹馬駒。所以最後的解決方案是用騸過的公馬作為戰馬,條頓騎士稱之為僧侶馬[Mönchpferde]。而且使用騸馬還有一個好處,那就是哪怕被敵人俘獲,敵人也沒法拿著騸馬改良自家馬匹血統。
馬兒也有很豐富的情緒,所以我認為馬兒不能成為寵物主要還是吃虧在體型和消化不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