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調查
章節報錯
夏日的早晨,迎著清涼的晨風安嘉月出門和程盈匯合。
在去華西見代春琴和代春燕之前,她要先去三聖鄉“見”安宏遠。
昨晚和大姨代春燕打完電話,安嘉月就聯絡了程盈,請教她怎麼合法取證。
程盈說了半天后,卻主動提出要陪她一起去。
做為律界新人,為了能多接案子,累積經驗,程盈一如既往的拼命。
這不,一大早安程盈就頂著一雙熊貓眼來了。
“昨晚沒少忙活吧?你這麼拼,搞得我都不好意思讓你做白工。要不,咱倆單籤一份取證合同?”
一上車,安嘉月看著有些萎靡的程盈開起了玩笑。
“可以啊,咱朋友歸朋友,工作歸工作。來吧,把這份合同簽了。”
程盈說著人往座伸長手拿過一個檔案袋遞給了安嘉月。
安嘉月笑著接了過來,開啟一看驚呆了。
這哪是什麼合同,這根本就是安宏遠的黑料。
“這些都是你一晚上搞來的?真厲害。”
安嘉月真心實意的朝程盈豎起了大拇指,對她的能力給予了肯定。
難怪她將來能成為大律師,單就這裡面的房產證影印件和銀行流水影印件哪一個是容易拿到的。
“一般一般,全國第三。這些都是基本功,要沒這三板斧我還混什麼勁兒。行了,繫上安全帶,我們要出發了。”
程盈臭屁的吹了吹額頭的流海,帥氣的拉起手剎,開動了汽車。
“我知道安宏遠渣,但還沒想到他這麼渣。給萬芳住大豪宅不算,還給她買了商鋪。原來,我還是個富二代啊。”
看著一本一本的房產證影印件,再看看安宏遠和萬芳每月的銀行流水,安嘉月只覺得可悲。
替代春琴,也替上輩子的她自己。
安宏遠遠比她們母女想象中的不是人,在外有家不算,還隱匿了這麼厚的家底。
“他這些錢怎麼來的?我家的生意流水我粗算過,沒有這麼大的現金流。不會是他還做了別的生意吧?”
安嘉月不解的看向正在開車的程盈。
程盈頭都沒回,直接指向資料夾。
“你看看最後一頁,你爸是個炒股神人。他拿著你們家每日的生意所得,一直在炒股。他幾乎買什麼,就賺什麼。特別是這兩年,真是是賺得盆滿缽滿。”
說起炒股程盈都不得不佩服安宏遠的眼光和膽量,一個散戶能這麼成功肯定花了不少心思。
“呵呵……還真是哈。這些應該都算是夫妻共同財產吧,只不知離婚時他會不會氣得吐血。”
安嘉月一想到上輩子她媽的死,就覺得只讓他吐血還是不夠。
“還是得送他們吃牢飯才解氣啊。”
安嘉月喃喃自語驚呆了旁邊的程盈,她小心翼翼的回頭看了看安嘉月。
“你真打算送你爸進去啊?”
“我不光想送安宏遠進去,還想把萬芳送進去。你查了這麼多資料,怎麼就沒查到萬芳其實也早結婚了。”
安嘉月難得牛氣哄哄的一回,看向程盈的目光變了。
那是重生人士的優越感。
上輩子代春琴死後,安嘉月雖然離開了安家,但代家人還在芮江。
代春燕時不時會打電話關心一下外甥女的生活,連帶的也會和她說些安宏遠和萬芳的八卦。
在代春琴去世的第四年,萬芳的正牌老公找上了門。
不但扔出萬芳和他的結婚證,還扔出了萬芳當年騙財騙婚的證據。
為了安撫對方,安宏遠大出血。
據說花了二十萬買斷了二人的婚姻,讓對方和萬芳扯了離婚證並交出了證據。
這個據說,代春燕只當是謠傳,安嘉月卻懷疑都是真的。
為此她當時就去了一趟萬芳的老家,想要找到她的前夫打探些別的證據。
她不相信,對方沒留後手。
最重要的是,他隱忍多年,就只為了區區五十萬就了事?
只可惜,安嘉月去晚了,對方根本就沒回老家。
不過萬芳結過婚這事卻得到了證實。
“真的假的?你怎麼知道的?我昨天查資料的時候,怎麼會漏了這點。不行,我得再找人問問。”
程盈驚呆了,下意識就將車停到了路邊,拿出手機下車就開始打電話。
安嘉月並沒有管她,只是笑著繼續翻看手上的證據。
果然,沒幾分鐘,程盈就拿著手機回到車上。
她一臉驚奇的看著安嘉月,急切的開了口。
“除了萬芳結過婚外,還手上是不是還有別的證據?”
“暫時沒有,怎麼,你有什麼別的發現嗎?”
安嘉月來了興趣,扔下手上證據看向程盈。
“我也沒有,只是好奇。我突然覺得我還不是合格的律師,查資料這樣的小事都辦不好,還能辦什麼大事兒。對不起你媽這個案子我不能接了,我給你介紹更有經驗的律師吧。”
程盈因查萬芳資料不謹慎有些鬱悶,頭一回對自己的能力有了懷疑。
“那倒不用,學姐,你很好。你只是經驗少,以為會給人當小三的,一般都是未婚女性。會忽略查萬芳的婚史,很正常。以後經驗多了,就不會這樣了。”
安嘉月安慰的拍了拍程盈的肩頭,她真不覺得程盈能力有問題。
“行了,開車吧。正事兒要緊,拍到了證據,我還得去華西和我媽匯合。你帶了代理合同吧,到時我讓我媽直接籤給你。咱們時間緊,任務重,早忙完早安心。”
安嘉月收拾心情,轉回身指著前方示意程盈開車。
接下來的一路上,程盈都很沉默。
安嘉月也沒再找她聊天,而是一個人默默的翻看起那一份份證據。
她在思考,到底要不要去一趟達川找萬芳的前夫“買”證據。
只是現在的她可沒有20萬給對方,寫欠條不知道行不行。
一個小時後,安程二人到了三聖鄉的樂府江南小區大門外。
看著眼前典雅大氣,優雅豪華的小區大門,安嘉月心裡除了憤恨更多的還是不甘。
她媽一輩子住著老舊的糖廠家屬院,萬芳一個坐享其成的小三卻住在這樣的豪宅裡,想想她都覺得諷刺。
“學姐,我一定要讓安宏遠和萬芳去吃牢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