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盆冷水兜頭而下,將司徒伯毅從昏迷中喚醒。

意識清醒的瞬間,鞭子般的痛楚流遍全身,渾身傷口由於水的刺激導致疼痛更加劇幾分。

好痛……痛得他幾欲發狂,想拼命大叫,可是乾渴的喉嚨裡只能發出痛苦不堪的呻yin。

有腳步聲,一個,不,來的是兩個人。

即便此刻身負重傷,還發著高燒,但他敏銳於常人的聽力依然能夠捕捉到周圍細微的聲音。

被鐵鏈死死綁住的小腿被踢了一腳,正踢在痛處,痛得他一陣哆嗦。

“喂,醒醒!”

冰冷兇殘的呵斥聲,不用看也知道是牢頭。自從鋃鐺入獄後,他因為拿不出“孝敬”錢,沒少被這人“伺候”,就是死也忘不了這個聲音。

虧他們以前還是同僚,雖說只是點頭之交,對方動起手來卻毫不留情面。

費力地抬起頭,將高高腫起的眼皮撐開一條縫隙,視線裡一片模糊。

用力眨了眨眼睛,透過牢房裡微弱的光線,他隱約辨認出兩個人影,但無論如何努力也看不清楚細節。

糟糕,難道是眼睛壞了麼?

他勉強分辨出距離自己較近的那個身影屬於牢頭,接著轉動視線投向另一人,有些驚訝地發現,那個身影竟有幾分眼熟。

是認識的人嗎?

會不會是一起來折磨我的?

在這個瀰漫著令人作嘔氣息的空間裡,一縷冷香飄向伯毅的鼻端。

唔,這個氣息是……

埋藏在記憶中的東西呼之欲出。

但他來不及想出那個答案,排山倒海般的疼痛、飢餓、疲憊驟然襲來,腦子陣陣暈眩。

陷入昏迷之際,司徒伯毅的腦海裡閃過這些天一直困惑著他的問題:

為什麼會變成這樣?

我會死在這裡嗎?

我明明是冤枉的,我沒有殺人……

接著他感到眼前一黑。

事情的緣由需要追溯到三天前。

這天,伯毅處理完一對鄰居因瑣事由爭吵演變為鬥毆的案件後,準備回到衙門交差,半路上,有人叫住了他。

“捕爺,不好了!我家老母親被人給害了!您快隨我去看看吧!”

一個四十歲左右、遊腳商販打扮的男人衝上前來扯住伯毅的袖子,激憤的神情中帶著悲痛,眼球通紅,滿頭是汗。

聽說發生命案,伯毅作為衙門捕頭,理應第一時間趕往現場,這是他的職責所在。伯毅於是讓男人速速帶路。

兩人奔跑在街市道路上,大約一刻鐘後,他們來到一條住宅街。這條狹窄的街道一眼便能望到盡頭,街道兩側林立著兩至三層樓高的簡陋民房,一樓有幾家開張的鋪子。這些房子大多用於出租,住的人魚龍混雜,衛生條件也比較差,但生活氣息濃厚。

伯毅隨男人快步進入其中一棟房子的二樓,他心中隱隱覺得有些不對勁的地方,但對於命案的緊張感壓倒了這種違和感。

當男人推開位於二樓走廊盡頭的房門時,他終於明白不對勁的地方在哪裡了。

好安靜,實在太過安靜了,沒有如以往辦案時那般,充滿了圍觀群眾的議論紛紛,指指點點。在這種住戶眾多的地方,發生命案這樣的大事件怎麼可能如此安靜?

但這些疑惑只是在他腦海裡閃了一下,就像夜空中倏然閃現又瞬間消失不見的閃電,在看到屍體那一刻,其他思考都被眼前的景象打斷了。

死者是一名年約六十的女性,以仰臥的姿勢平躺在破舊的床上,胸口和床上有大量噴射狀血跡,伯毅揭開衣襟一角檢視,只見一道極長的刀傷從左邊鎖骨處斜著劃過胸膛,一直延伸至右腹部,傷口皮肉外翻,血跡已經凝固,屍體也已僵硬,面板浮現出淡色屍斑。然而奇怪的是,死者神態安詳,姿勢自然平和,沒有遺留驚恐疼痛的表情或是有掙扎的痕跡。

床邊的地上有一把沾有大量血跡的瓜刀,約有六寸長,一寸半寬,手柄處纏著防滑用的布條,已經看不出原本的顏色。這應該就是兇器了。

伯毅蹲下來觀察這把刀,此時,從進門起就一言不發的中年男人卻突然大叫著衝出房門。

“殺人啦!殺人啦!”

伯毅心說這人怎麼這時候才喊,一般人不是早在發現屍體的第一時間就四處喊開了嗎?

外頭很快傳來嘈雜人聲,緊接著響起急促而雜亂的上樓聲和在走廊奔跑的腳步聲,一群人湧上二樓,擠在門口朝內張望,方才的中年男子站在最前面,指著伯毅大喊:“就是他!他殺了我娘!殺人兇手!”

伯毅嚯地站了起來,不可置信地張大眼睛:“你在說什麼胡話?不是你叫我來的嗎?”

男人根本不管他說什麼,跳起來指著他的鼻子大罵道:“你這個不良!我做點擔子上的小買賣容易嗎我?整天纏著我收保護費,今天竟然還跑上門來要錢,我拿不出,你便要硬搶,我娘罵你幾句,你就拿我切瓜的刀殺了她!”

瞬間,人群炸開了鍋。圍觀人群看向伯毅的眼神瞬間變了色,有的憤怒,有的畏懼,還有的純粹幸災樂禍看熱鬧。

男人罵完,倒地痛哭起來:“可憐我的老母親啊!沒享過幾天福,就這麼去了,你死得太慘了,你死不瞑目啊!”

男人的指控和哀嚎使得現場群情激奮,有人叫喊道:“抓住他!別讓他跑了!”

“把他扭送官府!”

“對,不能放過這種惡霸,我們都是證人!”

伯毅慌張地解釋:“不是我殺的!我真的沒有殺人啊,我來的時候人已經死了,不信你們可以看……”

然而失去理智的眾人根本不理會他的解釋,叫喊聲一聲高過一聲,但礙於伯毅腰間帶刀,無一人敢衝上去制服,只將唯一的出口圍得水洩不通,生怕他司機逃跑似的。

這時有兩個人用力擠進人牆,進到室內,伯毅眼前一亮,彷彿發現了救星。

“你們來得正好,這個男人冤枉我殺人!”

這兩人正是與伯毅同為捕快的同事,他們一個擋住激憤的群眾,一個走到床邊簡單看了眼屍體,隨後對伯毅說道:“此事非同小可,你還是跟我們回衙門把這件事講清楚吧。放心,如果真不是你做的,哥們兒一定還你清白。”

伯毅感激地點頭,手腕上卻突然傳來冰涼沉重的觸感,他低頭看著鐐銬,又看向同事,不解其意。

對方解釋說:“只是走走過場,回去就給你解下來。”

然而到了衙門,事情的走向完全超乎了伯毅的預料。斷案的長官聽了那中年男人的控訴,便斷定兇案是伯毅所為,伯毅立即提出當場驗屍的要求,說他去的時候受害人至少已經死了半個時辰,那個時候他正在另一個地方處理別的事件,怎麼可能去殺人呢?

但他萬萬沒想到的是,那兩名跟他一起見過現場的同事竟然說出了與他的描述相反的現場情況,一言一語都暗示伯毅就是殺人兇手。不等伯毅辯解,中年男人又說有個叫做吳芒的捕快可以作證伯毅經常敲詐他。

伯毅心裡鬆了口氣,吳芒是與伯毅經常搭檔上街巡邏的同事,綽號小七,是伯毅在衙門裡交情最好的兄弟,他知道自己是被冤枉的。

吳芒很快被召上堂來,跪於伯毅身側,兩人視線相交,但對方的目光很快移開了。

長官發問:“吳芒,你與司徒伯毅共事期間,是否有發現他以各種名頭強行收取這個人的錢財?”

所謂的名頭,即是指捕快向平民百姓或商家小販強行索要的灰色收入,常見的有比如“腳鞋錢”、“酒飯錢”、“寬限錢”等名目。其實不僅僅是他們跑外勤的捕快,這種現象在衙門上上下下各個關卡都十分常見,早已是公開的秘密,但不能拿到明面上來說,也並不是每個人都這麼幹,例如伯毅就是其中出淤泥而不染的一朵小白花。

“回稟老爺……”吳芒的聲音頓住了,伯毅看到他的頭上冒出很多汗,喉嚨緊張地吞嚥,呼吸急促。但他還是艱難地說完了接下來的話,“確有……其事。”

伯毅不敢相信自己聽到了什麼。

這個人是他的好兄弟,幾年來他們風裡來雨裡去,工作上相互幫襯照應,閒時偶爾串門,伯毅吃過他老婆做的飯,還抱過他的三個孩子,對方也在他那破瓦房裡土床上睡過覺,望著房頂上的破洞暢談人生。

但現在這個人在說什麼?他根本沒有做過的事,什麼叫做“確有其事”?

他膝行來到吳芒旁邊,紅著眼睛吼道:“你為什麼撒謊!你明明知道我不是的!”然而對方只是偏過頭避開他的目光。

“看來案件的來龍去脈已經很清晰了,來人,把罪犯押入大牢聽候發落。”

伯毅掙開來拖自己的兩個人,站起來高聲說道:“我是冤枉的!我沒有殺人!”

長官怒拍驚堂木:“還敢狡辯!這是藐視公堂,給我打他三十杖!”

身體立即被粗暴地壓倒,木杖落在身上,“啪啪”的沉重聲音迴盪在堂中,激痛在皮肉上炸開。與此同時還有那中年男人不停磕頭感謝的唸叨聲。

不是不可以逃跑,伯毅在衙門裡的身手數一數二,就算在場人數眾多,他也完全能夠掙脫束縛使出輕功逃跑。可他知道一旦逃走,他被莫名扣上的這頂殺人的帽子就徹底落實了,到時候百口莫辯,誰也不會相信他的話。他選擇生生受下了這三十杖。

由於他堅持不認罪畫押,被關進牢房後,免不了又是一頓嚴刑拷打。他們似乎很想逼他儘快認罪,說只要認罪了,就不會再對他用刑。

伯毅咬牙沒有答應,怎麼可能承認沒有犯下過的罪行?然而不認罪的後果就是他在裡面遭了許多罪。

趁著獄卒休息的空檔,伯毅在心裡把這件事從頭到尾捋了一遍,發覺其中實在是疑點重重——突然在大街上叫住他的中年男人,早在一個時辰前死去、表情安詳的老婦人,迅速出現在現場、事後又亂說一氣的兩名同事,不分青紅皂白的長官,突然背叛他的吳芒,以及完全不符合程式的斷案流程,使勁折磨他想要他認罪的獄卒……這一切,就像是所有人都提前串通好了要陷害他一樣。

可是為什麼呢?他有什麼值得這些人布這樣大一個局,演這麼多戲,就為了給他安上一個莫須有的罪名?難道他成了某人的替罪羔羊?

也是,他在這京城已無親無故,唯一的妹妹也已遠嫁,不會有人替他伸冤,的確是背黑鍋的最佳人選。

為什麼偏偏是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