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揚塵聽著沈音的話,沉吟起來:“也就是說,很多時候,別人說的話不能多聽,要自己多思多想。”

沈音讚許的看了一眼司馬揚塵:“沒錯,所以很多故事,我們都可以看看裡面的真正內容。”

“小時候看牛郎織女,感覺牛郎織女真的好可憐,王母娘娘好可惡。”水杉一旁感嘆:“現在被沈音博士這麼一說,我突然覺得,王母娘娘好可憐,牛郎織女好可惡,完蛋了,我的思想全部顛覆了。”

“顛覆了才好,才能更好的讓人明白什麼是真正的真善美,而不是人家嘴上說什麼真善美就真的是真善美了,虛偽的真善美我們就不要了。”沈音也直接。

沈音看事情都看本質,也許是兩世為人的緣故,所以對於那些民間故事本身就不在意,只是後來發現這些民間故事裡面的幕後真正包含的意思後,突然覺得其實民間故事也不錯,只不過這個民間故事真的是智者見智,愚者見愚了。

螞蚱還好奇的開口道:“那七仙女和董永呢,我們家那邊傳統劇目就是黃梅戲,這天仙配更是經典劇目,可以說從小看到大。

我看這天仙配中,董永沒害人,也是真的善良,而且董永也沒有算計七仙女,是七仙女自己主動上來的。”

沈音嗤鼻笑道:“七仙女和董永啊,在我眼中,比牛郎織女還蠢。

好歹牛郎織女會在一起是因為一隻牛引發的戀愛腦的故事,而七仙女和董永呢,純粹就是倒貼的炮灰白富美,還是有眼無珠的倒貼,最後還不落得好,還不知道是被水算計呢。”

“啊?”螞蚱仔仔細細想了想表示還是不明白。

沈音認真道:“七仙女是玉帝的第七個女兒,這是她的身份,是仙界的公主,在仙界難道就沒有文武雙才的仙人嗎,能夠成仙的那些人,有幾個是蠢,是難看的。

而這個七仙女,就憑藉一次從雲端看凡間就看中了董永。

身為仙子,她的定力絕對不是一般人能夠干擾的,而且,仙界中的人都有自己的容顏,一般仙界之人保留的都是自己認為最得意的時候。

也就是說,在仙界俊男美女絕對到處都是,就算是有幾個歪棗裂瓜出現,憑藉太上老君那一手煉丹術,也絕對可以化腐朽為神奇,這樣的情況下,竟然看中董永,難道是董永容貌完美的上無故人,下無來者嗎?”

“這個我沒見過董永,所以不知道。”螞蚱緩緩開口道:“不過董永應該不難看吧,據說當初董永賣身葬父,對方看重的也是董永的容貌,當然還有董永的才華。”

沈音一旁點點頭:“容貌我們先不說了,就說這才華吧,說這董永有才華,所以願意賣身。

但是真正有才華的人,在古代不是應該科舉為重嗎,就算當不了官,做個童生,秀才的,也能開個私塾也能賺錢的,而這些董永都沒有做,只說是讀書人,卻要被賣身,那麼說明什麼,說明董永的才華是假的。”

隨後沈音又繼續道:“這一點後來是得到印證的,印證就是七仙女嫁給他後,他只能種田,而七仙女織布維持家用,如果他真正有錯變化,七仙女的織布收入絕對可以提供他去科舉,但是沒有這樣的橋段,只有男耕女織的生活,說明什麼,說明這裡面的一切都是假的。”

沈音嘆了口氣:“董永的才華是假的,那麼為何七仙女卻還是要嫁給七仙女,還是主動的呢,最重要的,他們竟然是無媒苟合。”

“不是說有老槐樹做媒嗎?”螞蚱真的不懂了。

沈音嗤鼻一笑:“老槐樹是樹妖啊,別的不說,就看他看見天兵來了,就趕緊躲起來這一點可以看出,他不是仙而是妖,所以一個妖能成為一個仙家公主的媒人?他當玉帝是擺設啊。”

沈音對於這些民間故事是真的看不會了。

“那依照你的想法到底是如何呢?”這下連司馬揚塵也好奇了。

沈音笑道:“其實裡面隱喻了好幾層的意思,就看看這個民間故事的人是誰,如果是凡人,看到的就是一個炮灰仙界公主戀愛腦,嫁給了凡人,為了凡人,還忤逆自己的父親玉帝。

雖然這個劇本是在宣傳孝,比如董永賣身葬父,但是其實也在說明七仙女的不孝,不管玉帝如何召喚,就是不回去,這種妥妥的倒貼劇本,我看不出哪裡有什麼真善美。”

沈音臉上滿是譏嘲:“我看到的就是一個傻瓜女人,白痴女人,被人騙了還沾沾自喜,自認為得到了真愛的劇本。當然這是第一重的意思。”

隨後頓了一下:“第二重的意思,這裡就是一個樹妖算計仙家公主的劇本,大槐樹是樹妖,它為何願意做這個媒人。

讓七仙女和董永在大槐樹下拜堂成親,不光是下仙還是妖,基本上不該存在的。

在仙界等級是非常明確的,而槐樹這麼做,跟多的我覺得是算計,算計七仙女身上的仙氣,所以當七仙女和董永成親拜堂的時候,他很開心,因為他得到了七仙女的仙氣,這也讓七仙女無法迴天庭,成為了一個凡人。

一旦成為凡人的仙子,一定程度上還比不上凡人的能力,這也是為何七仙女晚上織布要請求其他仙女們來幫忙,沒法子,她沒仙力了,而這些都是槐樹的陰謀,算計的是玉帝和七仙女的父女之情。

當然了,最後這樹妖也沒得了好處,七仙女被抓,而它被劈了。”

“這麼一說,聽著還想還有幾分道理。”司馬揚塵還真沒想過這一點,天仙配這個黃梅戲他也看過,但是當時真的只是看過而已。

沈音輕笑道:“當然,若是修真者的話,其實還能看到第三種真相。”

“還有第三種?”司馬揚塵好奇道:“怎麼會有那麼多種,被你這麼一說,我覺得第三種似乎更讓人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