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九百六十六章 眾矢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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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為“御史”?
自秦而始,設定此官,以之監察朝廷風氣、檢舉諸侯官吏。
他們唯有監察、檢舉之權,卻無執法之權。
然則自古以來,御史卻是一個極其清貴的職位,無數官員趨之若鶩,要麼視之為體現抱負肅清朝堂之崗位,要麼視之為夯實根基結交人脈的晉身之階。
既然並無實權,卻為何這般重要?
蓋因自古以來,無論清正君子,亦或是奸佞小人,莫不講究一個名正言順,哪怕生前飽受摧殘,亦要搏一個身後名。
名聲,是所有官員視若生命的東西。
再是大奸大惡之輩,亦要維護自己的名聲。
而一旦被御史糾察彈劾並且證實其罪,則意味著此人品行有虧,有若白玉染瑕,往往名聲毀於一旦,不僅政治前途終結,甚至聲名狼藉,不容於桑梓、入不得祖塋。
名聲,是比才學更為重要的東西……
而御史又是如何來體現自己的價值呢?
很簡單,彈劾!
越是彈劾當朝大員,便越是能夠顯示不畏強權的剛正風骨,而最好的彈劾物件,則是那些身份尊貴天潢貴胄的皇族子弟,比如霍王。
因為彈劾大權在握的當朝大員是有風險的,搞不好將人家得罪得很了,便會遭到反噬,而那些個皇族子弟看似身份高貴金光閃閃,實則並無實權,即便是就藩一方,尚有王府長史、地方官佐予以鉗制,做不到隨心所欲,彈劾起來效果好、後患小,簡直是最完美的目標。
彈劾霍王這般的皇族子弟,劉洎的經驗不要太豐富……
將手低下的御史們集合在一起沒多久,京兆府那邊便傳回來資訊,果然是霍王昨夜出城之後趁黑趕路,撞死了一個趕牛車的農夫,但是目前京兆府的裁決尚未確認,現場未曾勘察,責任未曾鑑定。
御史們不管這個。
南北朝期間,御史監察制度有了一項重大的發展變化,即御史有權“風聞奏事”,又稱“聞風彈事”。“故御史為風霜之任,彈糾不法,百僚震恐,官之雄峻,莫之比焉。御史臺不受訴訟,有通辭狀者,立於臺門候御史,御史竟往門外收採之,可彈者略其姓名,皆雲風聞訪知。”
何意?
便是隻要你聽到了,便可以上奏天子,發起彈劾,至於事實真相到底如何,那是刑部、大理寺的事情。
不過礙於當初御史們被房俊折騰得狠了,導致皇帝頒下旨意,“風聞奏事”亦要有個限度,風聞訪知之後,亦要對事情做一個瞭解,確認確有此事,方可上奏皇帝、發起彈劾。
似以往那種“管殺不管埋”的做法,遭到杜絕。
不過眼下這件事基本確認無誤,無論最後的勘察、鑑定結果如何,肯定是死了人的,霍王難脫干係,那就毋須另行確認了。
“可有以往舉報、檢舉霍王的資料?”
劉洎抬起眼眸,詢問副手。
“自然是有的,不過大多皆是霍王就藩之前,在長安橫行不法的資料,前往徐州就藩之後,霍王大多潛居府邸,結交方式、儒者,素日清談,注重養生,幾步插手民政,亦不奢侈荒靡,無論徐州官場亦或是民間,聲譽頗佳。”
副手回道。
御史臺乃是朝廷的監察部門,平素各種渠道送來的檢舉、揭發、甚至告狀的資料,車載斗量,不可計數。為免如此之多的材料混雜不堪難以檢索,御史臺有專門官吏對其進行歸總分類。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
古往今來,又有哪個官員能夠做到清廉如水、兩袖清風的同時,還精明強幹、毫不犯錯?
可以說,只要御史臺想要搞誰,都會立即拿出豐富的黑材料……
霍王李元軌自然亦不例外。
事實上,在就藩徐州之前,這位霍王乃是長安紈絝屆的一號人物,橫行不法之事做得不要太多,若非先帝寵溺有加,陛下顧念手足之情,怕是爵位早就不知道被削掉多少回了。
劉洎冷笑道:“只要有材料就行,誰管它時間遠近?再者,結交方士、籠絡大儒,有時候也不見得就是好事……立即將霍王的材料整理出來,稍後朝會之上,諸位群起彈劾,比不讓此等草菅人命之惡徒,玷汙皇家名譽之後,尚能夠逍遙法外!”
“喏!”
一眾御史紛紛打了雞血一般,分頭行事。
大家分屬同僚,長時間配合一處搞這些個事情,默契度很高,劉洎這麼一說,大家便都明白了採取何等策略。
勘察現場?
責任鑑定?
對於御史臺來說,完全用不著。
先把對方的名聲搞臭,再來論事情的對錯……
*****
京兆府衙門。
馬周剛剛到了值房,便被告知有一樁案件需要他來裁定,嫌疑人乃是霍王,已然被右屯衛的兵卒與春明門的守城兵卒押解至衙門……
馬週一腦門霧水。
他不是不明白霍王何以犯錯,事實上皇族子弟不肖者眾,整日裡耀武揚威橫行不法,闖出來的禍事不知凡幾,長安作為京畿之地、天子腳下,京兆府平日裡訴訟案件牽連最多的便是皇族子弟。
他只是弄不明白,縱然霍王犯法,卻又與右屯衛有何關係?
還牽扯出春明門的守城兵卒……難不成昨夜霍王意欲衝擊春明門?
搖了搖頭,馬周親自來到一側的簽押房,見到了霍王李元軌、右屯衛校尉高侃,以及春明門守城校尉趙孝祖。
案件的過程並不複雜,但是當馬周聽到高侃言及霍王與其親衛意欲毀屍滅跡,便蹙起眉頭。
雖然人命關天,但是在大唐來說,堂堂霍王撞死了去去一個農夫,的確不算事兒,又非是惡意虐殺,只是意外而已,多賠點錢,再繳納一筆贖罪金,此事也就完結了。
但致人於死之後還要毀屍滅跡,這就攸關人品了,令他甚為不齒……
他看向李元軌,淡然道:“人命關天,王爺縱然貴為親王,卻也要遵守律法。待本官勘察現場之後鑑定責任,再行判決,王爺以為如何?”
李元軌明顯感覺到馬周的不滿,解釋道:“是那農夫忽然衝上道路中間,本王親衛躲避不及,這才將其撞死。不過也用不著勘察現場這麼麻煩,縱然兇手乃是本王親衛,但本王絕不偏袒,死者的賠償由京兆府判決,無論多少銀錢,本王願意加倍,以求死者家屬之諒解,至於贖罪金,府尹儘管開口,本王絕無二話。”
他不願此事繼續糾纏下去,不過是一個農夫而已,死就死了,該賠的錢咱也賠,你就趕緊速速結案吧。
他總覺得這件事太巧,沒那麼簡單……
孰料,一旁的高侃卻道:“縱馬撞人者,乃是霍王,指使親兵毀屍滅跡者,亦是霍王。”
言下之意,京兆府如何處置不歸我管,但是事實的真相不能掩蓋,這個罪名必須要霍王擔起來。
李元軌勃然大怒,戟指喝道:“混賬!你那隻眼睛見到是本王撞死那農夫?那隻耳朵聽聞是本王指使親兵毀屍滅跡?本王乃是大唐親王,爾這般誣陷天潢貴胄,實乃誅滅三族之大罪!”
“末將兩隻眼睛都見到,兩隻耳朵都聽到!”
高侃夷然不懼,他才不信霍王能將他如何,霍王再是強橫,也就藩徐州,哪裡及得上自家大將軍房俊在朝中的影響力?況且當時在場之人分屬雙方,誰的供詞都不足採信,想怎麼說就怎麼說。
李元軌氣得一佛出世,二佛昇天,抬起一腳就將高侃踹了個趔趄,暴怒道:“本王不過抽了你幾鞭子,豬狗一樣的東西,亦敢信口雌黃誣陷本王?本王今日就宰了你!”
他是真的以為高侃是在報復他鞭撻之恨,伸手就要將佩劍抽出來,宰了這個兵痞子!
“砰!”
馬周狠狠一拍桌案,怒道:“此乃京兆府衙門,王爺眼中尚有國法,尚有吾這個京兆尹乎?”
心狠手辣、泯滅人性之輩,亦敢仗著皇室身份,咆哮京兆府?
將吾當做泥胎陶塑不成!
李元軌正欲辯解,忽然有京兆府的官吏自門口快步而入,向馬周施禮道:“府尹,宮裡來了內侍,傳召陛下旨意,命霍王殿下立即進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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