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他,苟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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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叫苟旦,不是狗蛋。也難怪,這樣的名字難以不讓人產生誤解。與賤名好養活,閻王爺不收沒關係,當年旦爸為了給兒子取名,前後琢磨了很久,最後旦爸找來一本字典隨手翻了翻,他看到了這一字——“旦”:漢語常用字,最早見於商代甲骨文。旦的古字形像太陽從地面升起,本意是天亮,也即“早晨”、“破曉”之義,由此引申出“光明”、“白晝”、“一日之始”等含義。看完釋義後,“苟旦”這一名字便拍板定了。
這麼多年來,旦媽一直接受不了這個現實,幾乎沒有叫過苟旦的全名,只是管他做旦旦。他爸呢?自己取的名字也不叫,只喊他阿旦。
在學校從小到大,一直都被老師同學們這麼叫,連他自己也聽習慣了,倒也覺得大家叫的都是他的大名——“苟旦”。
說來阿旦的學上得還挺坎坷。小時候腦瓜沒開竅升不了學,硬是把六年制的小學讀成了七年。到了初中後,數學和英語也進不了腦子裡。可他尤其愛讀課外書,學校圖書室裡的書,只要他感興趣的,都會去借來看。
當初中寢室同學都在打牌賭錢時,他就趴在床上看書,最後還是遭人舉報,全寢室被一鍋端。苟旦雖然沒有參與賭博,但是因為人比較老實,也被大家拉下了水,上課時還被班主任懲罰,和幾個學生跪在講臺邊上聽課。
阿旦下課後,就喜歡拿著籃球到球場上自己玩。這一來二去的,他倒是喜歡上了籃球,也認識了幾個球場上的朋友。但是這些並不能使他的成績好轉。初中渾渾噩噩的過了三年,阿旦沒有考上高中,旦爸不死心,拖著孩子去求初三的班主任。就這樣,他又多上了一年初三。
這一年初三,讓本就少言寡語的阿旦多遭了一次罪。學校安排每個學期各個班級輪著沖廁所,那時的廁所不像如今那般高大上,只需把沖水開關一按,大便就消失得無影無蹤。他們學校的廁所坑是一條几米長,把所有坑道連在一起的茅坑,如果不拎水來衝的話,大便就會堆積得越來越多,發黑、發黴,並連帶著尿液滋生出許多難聞的氣味。
那天正輪到阿旦他們班沖廁所,有個男生正在後邊蹲坑,阿旦沒有看見,一桶水衝過去濺在了這傢伙的臉上。這傢伙擦完屁股後,跑過來朝著阿旦狠狠推了一下。阿旦道了個歉,那人走了。苟旦驚魂未定,心裡卻也想著——“好在沒什麼事兒了”。沒想到,才過了幾分鐘,這傢伙就帶著5、6個人找回了廁所裡,他們二話沒說,圍著阿旦便是一頓暴揍……
阿旦在地上翻滾著,無數個腳印落在他的身上,他手裡那隻沖廁所的桶也被踩得稀碎。同班一起打掃廁所的同學只在一邊看著,竟也沒有一個過來幫他的。這讓阿旦過早地就感受到了人情冷暖、世態炎涼!
一次週末在家中,他鼓起勇氣向父母坦白自個兒準備退學的想法,但是他根本說不清個所以然,換來的只是老爸的兩個耳光。從那時起,阿旦在學校變得更加不願說話,老師們也不願花過多心思在這個並不突出,少言寡語的學生身上。
從此各類書籍開始成為苟旦的夥伴,他尤其酷愛讀那些引人入勝的故事小說。
好不容易又熬到苟旦參加完第二次中考,這回復讀後的中考成績,歷史和政治比去年多考了不少分,百分制的語文試卷,考了91的高分;可是物理、化學、數學、英語,這些所有科目,他考的分數加起來還不到70。這下旦爸才後知後覺:兒子可能真不是讀書的料。夫妻倆商議後,把阿旦送去廣東上了一所中專職業技術學校。
阿旦在廣東上職校的時間裡,與同周圍同學還是那麼格格不入,因為他不喜歡打遊戲,不愛四處吃喝玩樂,更沒有那根出去找異性聯絡感情的神經,就連在他夢裡的世界,都是一片單純。他只享受於躺在床上捧著一本書,然後拉下他的床簾,把自己和整間烏煙瘴氣的寢室分隔成兩個不同的世界。
苟旦還是那麼喜愛小說,因為他彷彿在那些小說人物的身上,看到許多在現實中看不到的東西。他無比歎服故事裡那些男女主人公不被困難打倒,精神超脫現實,追求美好未來的品質。同時,他也被小說中他看過的每一段愛情故事所吸引著,雖然那時他不知道自己的愛情會在何方。
苟旦有時候會想,書中那些主人公經歷了那麼多的苦難,卻仍然活得那麼精彩,突然就覺得自己的遭遇和困境似乎都不算什麼了。
中專讀完後,阿旦跟著許多同學一起去了廣東某電子廠實習。實習期裡,電子廠的流水線工作,機械重複的生活讓他越發感到難受和乏味。不用上班時,他就躺在床上看書。他的床尾邊的手提袋和枕頭底下,放著許多書。
苟旦很多書都愛看,比如遊記、歷史書、國內外小說等,他常常一看就是幾個小時。
苟旦看書很少將作者的一些論述和觀點視若至寶,或是說搬來指導自己。這絕不是他目中無人。苟旦打心底尊重每一位作者,他只是覺得每個人的生活應該由自己說了算。更多的時候苟旦只是從書中瞭解各種看待問題和了解事物的角度,並用心感受裡面的故事。
好不容易熬到中專畢業了,他突然發現從廣東走出去之後不知道該幹嘛,他明白畢業就意味著失業,所以實習結束後,他一邊繼續在工廠裡做工,一邊尋求其它的工作機會。最後他還是留在廣東做著一些零七碎八的工作,一待就是兩三年。期間,他做過外賣員、快遞分揀、超市收銀、保安等等。這些工作的磨練使得阿旦開始願意和更多人說話,心境開朗了許多!他發現,精神可以孤獨,但人是群居動物,沒有誰能在離開集體,健康快樂的生活。
苟旦還有一些業餘愛好,下班後喜歡去到籃球場上和別人打球,還要求自己每次打完球后,再回去之前,必須得連續投進6個三分球后才走。
苟旦的老家附近有一條大壩河,上小學時候,每到夏季放學,他都要去河裡滾上幾個來回才屁顛著回家吃飯。那時的小苟旦可沒少挨父母的打。在河邊長大的孩子,對水天生就有一種親密感和依賴感。在廣東的這些年,苟旦也經常去游泳館裡游泳。也不是瞎遊,他會在網上找教學影片來學。一段時間下來,就已經遊得有模有樣了。
苟旦所做的一切都在建造自己另一個世界的快樂。從這裡得到的快樂,遠比身邊的工友同事們打的那幾局遊戲,來得更加滿足和持久!
某天,一個電話把苟旦這樣的生活節奏打破了。這是阿旦的爸爸從家裡打來的電話,電話裡說爺爺病危,正處彌留之際。
得到訊息後,苟旦沉默了半晌。先前的流水生產線已經讓苟旦感到厭倦和精神上的疲憊,也沒有讓他找到任何歸屬感,他不滿意現在的生活。苟旦苦惱著:已經21歲了,我到底該何去何從呢?
阿旦想著想著,把心一橫,乾脆就辭職回了老家。的確如此,如果沒有這通電話,苟旦不知還要在廣東待多久。
雖然要回家了,但是他心裡明白,回去後可不敢和父母說自己辭了職,只能說等家裡事情結束後還回來工作。
可是回去?他還能去哪兒呢?阿旦雖明白,只要不犯法,每一份工作都有它存在的價值。但是才20出頭的年紀,總得為自己未來想點什麼吧?他還沒有學會欺騙自己,他不願繼續在廣東掙扎,這些對他來說是一眼望不到頭的,他迫切得到一種能看到人生希望和意義的活法。
爺爺去世,阿旦踏上了回家的火車。經過了火車、汽車再到摩托車,阿旦終於回了老家。當阿旦一腳踏進家裡,第一眼就看見了躺在堂屋裡的爺爺。這時爺爺滿頭的白髮已經剃光了,臉上也沒了血色。
苟旦的爸爸除了給爺爺整理遺容,還得忙前忙後,即使看到門口自己的兒子回來了,他也沒有放下手裡的活兒,僅是朝著兒子點了點頭。除次之外,這對父子連一句多餘的話都沒有。
阿旦看著爺爺躺在他面前,他熟悉的爺爺曾經是滿頭的白髮,現在白頭爺爺就那麼剃成了禿頭?永遠的閉上了雙眼。苟旦心裡一緊,不禁掉下了幾顆淚蛋蛋。
和常見的哭喪不同,阿旦沒有跪在地上哭喊大叫。他只是揹著自己大帆布雙肩包,提著行李,傻站在一旁默默的掉眼淚。
慢慢,許多的回憶一下湧上了他的腦海。
家裡奶奶死得早,爺爺從小看著苟旦長大的。他想起了小時候睡醒了,爺爺會搬來一根小椅子,然後捧來一把爆米花讓他坐著吃;想起了鄉下趕集的時候坐著爺爺趕著大馬車,他一頭鑽進爺爺的咯吱窩裡生怕跌出去;也想起了爺爺外出看見他漏大腳趾的小破鞋後,會用一根稻草來丈量他的腳底板,再回來時,就給他買來了一雙漂亮的塑膠涼鞋。
小時候阿旦吃過最好吃的零食是爺爺給他捧來的爆米花;坐過最豪華的車是爺爺趕的大馬車,穿過最舒服的鞋是爺爺買的涼鞋。
想著這些兒時的回憶,才沒一會兒,他就感到渾身發軟,一個趔趄,便蹲在靈堂前掩面抽泣。
突然!阿旦感到自己肩上的背囊被人拿了下來。他慢慢回頭看去,看見母親朝他的屁股墩兒下塞來了一根小板凳。旦媽一邊拿著行李往兒子住的那個房間走,一邊說:“你休息會兒後,來幫媽做點事兒”。
哭完了,阿旦擦乾眼淚和親戚寨鄰們操忙著爺爺的身後事,在繁忙中,他才沒覺得那麼難受。
過了幾天,爺爺的後事料理完了,阿旦心裡還隱隱難受,這種難受不光是爺爺的離去,還有他對未來的迷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