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恩放下信封,喝了一口熱茶,瞥了一眼這個坐在他身邊的女人。

尤彌爾,看起來她好像只有十六七歲的樣子,但實際上,她的真實年齡,已經超過八十歲了。

她是大約八十年前,出生在馬萊的艾爾迪亞人,是個流浪兒。

“後天我們就要出發前往瑪利亞之牆了,你也要跟著隊伍一起去,記得準備一下。”伊恩放下茶杯。

“隨便了,反正我也只能聽你的命令不是麼?”尤彌爾慵懶地躺在沙發上,把折成四瓣的曲奇,像是扔花生米一樣扔到嘴裡。

要去殺巨人了啊...

想到這件事,她的心情稍微有些複雜。

巨人是什麼,她比其他人更能深切地體會到。

雖然是八十年前的事情,但那時候的記憶,還歷歷在目。

她並不是牆壁內的原住民,在獲得尤彌爾這個名字之前,她一直在海那邊的馬萊,在艾爾迪亞人的管制區街頭流浪,靠著偷竊和施捨為生。

為了生存,她每晚睡在冰冷堅硬的石頭上,經常被人毆打,吃著那些發酸發臭的食物。

那個時候她還沒有名字,直到有一天,有人找到了她,對她說:“你過來吧,跟著叔叔們一起生活。”

幼小的她被陌生人牽走了,那些人給她取了一個名字:

——尤彌爾。

據說那是艾爾迪亞人先祖的名字,尤彌爾·弗裡茨,那是初代艾爾迪亞王的妻子。

忽然想起了一些畫面,閉塞狹窄的地下空間,她坐在嘎吱作響的木椅上,雙腳甚至不能著地。

“這位尤彌爾大人,繼承了正統的王之血脈,只要有這位尤彌爾大人存在,我們就能永生不死。”

昏暗的火光下,許多的大人對著她跪拜,那時候,尤彌爾還不明白她扮演的是什麼角色,不知道為什麼這些大人,會呼喊她。

即便現在回想起來,那種感覺也是非常不錯的。

她不用再餓肚子,能睡在柔軟的床上,不論是誰,只要見到她,都會對她行禮,尊敬地稱呼她:“尤彌爾大人。”

不過,如今尤彌爾已經意識到了,那些傢伙,不過是一個個貧窮而又卑微的可憐人。

意外發生在幾年後,馬萊人的執法官,闖入了教徒們的“教堂”。

那是個騙人的地方,尤彌爾很早就明白了。

她只是一個從街頭撿來的流浪兒,不是王族,也沒有力量讓那些跪拜的人獲得永生。

她知道自己只是用來搜刮財富的道具,心裡非常清楚地明白這一切。

“有什麼關係呢?就這樣下去也挺好的,他們也沒有人說不滿意的。”

每次教徒們跪拜的時候,她都用類似的理由說服自己。

大概是她糊弄那些可憐人的報應吧,在執法官找尋組織首領的時候,大家把責任推給了她。

“都是她的錯!是她說自己是王族的人,把我們騙到這裡來的!”

她想大聲反駁,才不是,我只是一個流浪兒,是你讓我這麼做的!

可是,這些話最終沒有說出去。

看著“教徒”們畏懼的眼神,她再一次說謊了。

“沒錯!我就是正統的王室繼承人!”

最後只有她一個人被流放到了“樂園”,變成了“巨人”。

那是長達六十年的遊蕩時光,對此時的她來說,就好像做夢一樣不真實。

白天在大地上奔跑,夜晚席地而睡,日復一日,日復一日,從冰雪融化到綠樹抽芽,再到萬物枯萎,春暖花開,不斷不斷地重複著,好像永遠不會結束。

巨人,那是一種可悲的生物,它們無法控制自己生命中的一切。

尤彌爾想,巨人之所以會吃人,大概是因為那是巨人獲得“生命”的唯一方式吧,就像是人類本能地害怕與“死”相關的一切,巨人本能地追求著“生命”。

她是吃了某個人之後,才重獲新生的。

那是一個男孩,在“樂園”遊蕩的時候,她吃掉了那個人。

那一晚璀璨的銀河懸掛在黑夜的長裙中,點綴出燦爛的星辰雲海,醒來的她仰躺在沙土之上,看到了無邊的自由。

如果真的存在命運,那她也能只能對命運女神的反覆無常一笑了之了。

她獲得了“巨人之力”,靠著那力量,在超大型巨人和鎧之巨人破壞牆壁之後,穿越漫長的瑪利亞之牆,偽裝成難民,進入羅賽之牆,重新成為一個社會中存在的人類。

接下來要去做什麼,要怎麼辦,她並沒有想好這樣的事情。

她只是想要自由地生活下去,幹什麼都可以,只是不想繼續在“樂園”遊蕩了,而是作為一個人,生存下去。

差不多是二十天之前,某個黃昏,伊恩來到了她的面前,對著正在田地裡幹活的她,伸出了手。

“對一個在馬萊生活過的艾爾迪亞人來說,種田應該很無趣吧,要不要嘗試到我身邊來做事?”

那場面,恐怕容不得她拒絕。

伊恩並不是一個人找到她的,隨行計程車兵有十幾個,帶著粗口徑的火槍。

她也是後來才知道,站在伊恩旁邊的那個小孩,和她一樣擁有巨人之力。

當時是出於什麼想法,握住伊恩的手的呢?

是怕死麼?

還是...想在這無聊的世界尋找一絲樂趣呢?

誰知道呢,尤彌爾又拿起一塊曲奇,放到嘴裡咀嚼。

她能感受的,只有現在,這塊才烤出來不久的莓果曲奇,很酥脆,很好吃。

她說不定是為了這塊曲奇而出生的。

“對了,尤彌爾。”伊恩忽然喊她:“商會新推出的伊恩炸雞,你嘗過了嗎?”

“那是什麼?不知道。”尤彌爾翹著腿。

“那我等下讓瑪麗阿姨,給你送一份一號套餐,就當做夜宵,你吃完後給他們反饋一下味道怎麼樣。”

“隨便你。”

“我先走了,後天早晨我們就出發,可是有400多公里的路要走,你好好休息。”

“慢走不送。”

伊恩離開了,尤彌爾躺在沙發上,仰頭看著天花板,腦袋一片空白。

不一會兒,有人送來了夜宵。

一個木製的托盤,盤子放著尤彌爾從未見過的食物。

奇怪的造型,名字叫薯條,是種脆脆的條狀土豆,應該是油炸的,另外還有半隻散發出濃郁香味的金黃色炸雞和一杯普通的檸檬水。

她緩慢地坐起來,忽然明白了一件事。

她的人生不是為了曲奇而生的,是為了眼前的這份炸雞套餐!

所謂自由,就是痛快地吃到飽!

這就是,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