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雲初也不相信老羊皮說的佛爺的故事,佛家最喜歡用神奇而動聽的故事騙人加入他們構建的那一套理論體系中去。

這樣的故事非常多,聽得時間長了,就好像是真的一樣。

狼來了的故事也是一樣,說的次數多了,也就變成真的了。

突厥人的故事更是這樣,明明早就被大唐軍隊殺的差不多了,即便是沒有殺死的,也成了大唐的順民,沒想到,大唐剛剛換了一個皇帝,突厥人又開始鬧騰了。

站在城牆上的雲初非常的感慨。

一個民族習慣強大之後,再讓他們低頭當孫子的可能性就很低了,尤其是品嚐到權力滋味的種族,就算主人對他們再好,他們還是想著獨立自主,想著如何獨享權力。

城外的突厥人不是一下子就聚集到龜茲城外的,先到的一部分都是騎兵,這些人時不時地騎著馬來到龜茲近處,觀察如何收拾這座城裡的人。

被何遠山用鐵鏈子綁在高臺上的兩個突厥人被突厥騎兵看到了,於是,突厥騎兵群就爆發出一陣陣勐烈地吼叫聲,最誇張的是,還有突厥人用刀子割破臉,把血塗抹的到處都是,然後雙膝跪在地上,高舉雙手,用極有韻律的突厥語言唱詩一般的向騰格里發誓,一定要把城裡的唐人剝皮抽筋,製作成人肉之醬。

然而,這些突厥人看起來似乎很憤怒,卻沒有一個人願意靠近龜茲城一箭之地。

城門洞子裡擠滿了身著甲胃的府兵,這些人沒有任何緊張的意思,只是抱著自己的武器安靜的坐在地上,有的甚至閉著眼睛睡覺。

倒是何遠山,劉雄這樣的人像是打了雞血一樣,不斷地朝亂糟糟的胡人們釋出各種命令,讓整座龜茲城裡的胡人動彈了起來,如同一鍋燒開的水。

“就要讓他們動起來,才不會感到害怕!”

何遠山看起來越發的像一個大將軍了。

而商州折衝府校尉丁大有這個從五品武將卻好像消失不見了,以至於讓城裡的胡人們產生了一種錯覺,何遠山才是這座城池的最高指揮官。

雲初從何遠山這裡領了一個聯絡折衝府府兵的差事,開始尋找丁大有。

此時此刻,城裡最安全的兩個地方,無非就是無人知曉的老羊皮的藏身處,一個就是丁大有待著的府兵指揮中樞。

老羊皮的家就該是老羊皮的藏身處,那麼,丁大有的家,也就該在丁大有在龜茲城裡的居住地,只是雲初不知道而已。

丁大有喜歡胡姬的名聲很多龜茲人都知曉,想要巴結丁大有的胡商以及唐人商賈們自然也是知曉的,畢竟,只要出現美貌的胡姬,人人都想著送到丁大有那裡去。

送兵營裡自然是不成的,就算丁大有是從五品的武將,一旦被軍中司法參軍知曉他在軍中蓄養胡姬,挨一百軍棍,流放三千里的懲罰他是逃不掉的。

有了這些成算,再尋找丁大有的外宅,就很容易了。

很快,雲初就找到了一座距離軍營最近,外觀毫不起眼,卻佔地廣博的普通宅院。

門口站著四個膘肥體壯的胡人武士,雲初理都不理這四個武士,踩上臺階就徑直進了大門。

武士們也好像沒有看到雲初,任由他進入。

進了門之後,雲初就停下腳步,朝兩個挎著唐刀的府兵拱手道:“大關令屬下掌固雲初求見丁校尉。”

原本裝模作樣站的筆直的府兵,發現進來的是一個唐人少年,身體頓時垮了下來,懶洋洋的給雲初拿來一個凳子道:“坐會吧,校尉這時候忙著清理後宅呢,沒工夫見人。”

雲初也不堅持,就笑眯眯的跟兩個把門的府兵聊天。

一人拿著一把葡萄乾聊天氛圍很好,只是後宅總是有微微的慘叫聲,很是打擾聊天的興趣。

雲初足足等了半個時辰,才在一個府兵的帶領下走進了校尉丁大有的後宅。

後宅裡的血腥味很濃,而七八個府兵正在用鏟子鏟地皮,一個彪形大漢懶懶的半躺在一張胡床上瞅著雲初。

“突厥人靠近城池嗎?”

雲初搖搖頭道:“未曾,只是在城池周邊呼號,騷擾。”

“告訴何遠山,現在還不到府兵出擊的時候。”

雲初低頭施禮道:“大關令以為,校尉應該出現在城頭鼓舞城中百姓計程車氣。”

丁大有搖搖頭道:“我出現的時候,便是陌刀做最後一擊的時刻,此時,城頭有兩個旅帥支撐,足夠了。

回去告訴何遠山,他戰死之後,才輪得到我出征!”

雲初抬頭看看天空中的驕陽,用手捂住鼻子道:“別把屍體丟水井裡,坎兒井馬上就會被突厥人斷絕,我們要用井水解渴。”

丁大有微微有些凸出的兩隻大眼睛瞅著雲初,多少有些不怒自威的意思。

“等你成了司法參軍之後再來置喙老子的事情。”

雲初搖頭道:“沒有指責校尉的意思,此時天氣炎熱,屍體腐敗極快,加上城中人多,人吃馬嚼的很容易引發瘟疫,校尉不得不防。”

“這麼說,你通曉醫術?”

雲初點頭道:“比起軍中那幾個郎中,高明的可不是一星半點。”

丁大有擺擺手,示意雲初離開,看得出來他今天的心情一點都不好,也對,不論是誰,把朝夕相處,同床共枕的眾多床伴給殺了,心情都不會怎麼好的。

雲初來找丁大有的目的就在於避免上戰場!

儘管何遠山他們已經承諾不用雲初上戰場,然而,在危急時刻,他說了不算。

因為何遠山並不是龜茲城裡的最高軍事長官,他的話不算數,只要丁大有願意,一句話的事情,雲初就要成為軍隊中的一員,站在最前面舉著長矛迎戰突厥騎兵。

參加這樣的戰鬥對於雲初來說毫無意義,就算能活下來,斬殺再多的敵人,也沒有什麼特殊的價值。

可是呢,既然已經把自己當成了唐人,那就要做一些符合這個身份的事情。

他年紀小,跟大唐的郎中相比,雲初治療外傷的手段更加高明,因為他會各種包紮,會進行簡單的外傷縫合,知道一些人體構造,知曉清潔的環境才是防止感染的重中之重。

知道這些就足夠了,再加上他還知曉一些土方金瘡藥的製作,比如,用豬油、松香、麵粉、乳香、沒藥,這些在西域就能找的到的材料製造簡單的金瘡藥。

這已經非常非常的高階了,大唐折衝府裡的軍醫一般使用草木灰跟石灰來充當金瘡藥的主要材料。

酒精這東西雖然很好,然而,只要雲初把這東西弄出來,以現在的環境來看,他會死的比豬還要悽慘……死後都會被大卸八塊煎炒烹炸的那種死法。

下等人就不配擁有好東西,如果擁有,也一定是屬於皇族以及勳貴們的,如果反對,肥豬的下場,就是想擁有好東西的下等人的下場。

老神仙孫思邈老人家之所以會被稱之為藥聖,這跟他老人家允許天底下的所有藥家可以用他的名字來命名自家發明的藥方有很大的關係。

不信,你去仔細研讀老人家一生的功績,然後就會發現,他老人家傳說活了好幾百歲的傳聞是有一定道理的,不活這麼久,就沒有辦法給後人留下那麼多的寶貴財富。

孫神仙的藥方沒人敢剝奪,雲初的藥方……程咬金家的狗都會朝他汪汪叫著討要。

等級森嚴,這是雲初在看過無數文書,以及無數判例之後總結出來的答桉。

個人的能力在大唐無關緊要,宗族的能力才是大唐社會最看重的能力。

雲初再一次出現在城牆上的時候,何遠山依舊坐在一個破爛的草棚子底下,死死地瞅著城外越來越多的突厥人,雲初以為的趁著對方立足未穩突襲對方的場面沒有出現。大家都很守規矩,一方等著人多了之後就攻城,一方等著敵人來攻城。

中規中矩的沒有半點亮點可言。

隨著城外的騎著馬,騎著駱駝,乘坐勒勒車,或者步行而來的突厥人越來越多,龜茲城裡終於有了一些戰爭的氛圍。

雲初準備招募一些人手來組建傷兵營,為此,他刻意去了白羊部。

結果,白羊部的大阿波羯斯噶說,白羊部的人都是戰士,哪怕是女人也不會在敵人到來的時候躲起來。

看的出來,羯斯噶很想在這一場戰爭中好好表現一下,用來穩固他在族人心中的地位。

塞來瑪很想問娜哈這個孩子怎麼樣了,卻被羯斯噶給打斷了,他很相信雲初的能力,認為他一定會保護好娜哈的,卻不放心雲初對塞來瑪的情感,總覺得這個已經變成唐人的塞人少年,會把塞來瑪從他身邊奪走。

“照顧好塞來瑪,如果她出了什麼不好的事情,我會殺了你。”

雲初的聲音低沉而冷酷。

“放心吧,我是勐士,一定會保護好塞來瑪的,不用你多操心。”

雲初點點頭就走了,這是一件很沒有辦法的事情,遊牧的胡人們都不怎麼喜歡雲初描述的活計。

倒是那些在城裡以跳舞為生,或者以賣身為生的胡姬們願意積極地參加進雲初的隊伍。

所以,雲初,就把傷兵營建立在了老羊皮的家裡。

他還徵用了整座龜茲城裡能找到的所有藥物,麻布,棉布,以及各色香料,準備在治療傷兵的過程中大顯一次身手。

因為,只有手藝活,才是大唐王朝上層人物允許底層百姓發光發熱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