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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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間昏暗的旅館房間內,隱約地散發著那種密閉通風不足的氣味,王慧安躺在床上試圖入睡,但始終無法如願。
最後她從床上坐起來,雙手插入頭髮中,然後從頭往下捋了一把臉。
然後她清晰地感覺到手指從臉上滑過的觸覺,是那樣的光滑而有彈性。
還算年輕的吧,對不對?還沒有到年老色衰的時候,可是就被人拋棄了。
從床頭取過手機,看到自己前些天發的簡訊,眼淚不自覺地又淌了下來。
“正明,我總想起我們過去的點點滴滴,那年,你抱著籃球在二樓低頭看,我在一樓抬頭看,一切都還歷歷在目,彷彿就在昨天,我們好好談一談成不成?”
“從相識到相戀,從年少到如今,我們一起走過了那麼長的時光,共同經歷了這麼多的美好和幸福,就真的過不下去了嗎?”
“我有些想不通,為什麼最終錯的人變成了我,難道你出軌了,我不應該生氣嗎?不允許我鬧一鬧麼?怎麼就成了我沒有體諒你了呢!近來你不回我的資訊,也不接我的電話,我們可不可以坐下來好好聊一聊,看在我們過去一同走了4年時光的份上,好不好?”
一邊看一邊止不住的淚水。
然而,王慧安模模糊糊地看到淚水的背後,有多少是因為對愛情流逝的悲傷,又有多少是因為對自己未來不可知的害怕。
真真假假之間,王慧安自己都分不太清楚了。
不,應當是不敢直面自己內心。
她想起了丈夫楊正明打給她的那個電話。
“你文青什麼呀,寫這種彆彆扭扭的做什麼?笑話,想要利用你的文采彌補什麼呢?”
“我們連離婚都算不上,連證都沒有領。”
“不分手也不是不行,以後少管我,你知道我多丟人麼?鬧什麼呀,我也只是玩一玩,又沒有打算和她結婚,你看你要文憑沒文憑,要長相沒長相,要家境沒家境,我跟你都辦了酒席了,承認你的地位了,這還不夠嗎?啊?你想要怎麼樣?”
“你不看看別人家的女人是怎麼做的啊,李明那個老婆叫什麼,家庭條件那是比你要好的多了,一起買房還兩邊出的首付的,你有什麼,成天就知道從我家掏點錢回去,我長得也不算差吧,憑什麼就圍著你一個人轉,我沒有要求分手就不錯了,你給我跪下,當著我全家人的面說三次我錯了,我還可以考慮一下,不然你給我滾!”
“哪個男人不花心啊,古代的男人還三妻四妾呢,你也就是運氣好生在這個年代,明媒正娶,要是過去就你這個這個條件,連個妾的資格都沒有。”
“你對我有什麼幫助啊,是有錢還是能幹還是能說會道,你一樣都不會。”
……
也分不清心裡是哪種痛,早知道挽回還要受這麼多侮辱,自己還會去做嗎?
王慧安並非是刻意要去想這些話,只是眼睛壓根沒法閉上,只要一閉上那些話在黑暗的世界裡就會不斷地響起來,毫無抵抗的能力。
大抵在愛的時候,什麼都是好的,什麼都是對的。
等到不愛了,哪裡都是不對。
天已經亮了,窗簾外模模糊糊的出現了亮光。
過去的很多天裡,王慧安都躲在了這個小旅館裡。
不敢回家,只有慌不擇路的逃避。
一想到回家後可能遇到的情況,王慧安就打心眼裡害怕。
或許比起被楊正明拋棄,更害怕的是回到自己的家吧。
曾經的她那麼驕傲,想向父母證明,哪怕就是離開了家,不再依靠他們,自己也可以過得很好?
後面自己給自己找的那個家,經濟是完全不輸於自己的家不是嗎?
但是現在一切都完了。
已經好幾天都感覺茫茫然的了,以後該怎麼辦呢?
住在旅館裡一日日的開銷,不想面對的也總要面對。
回家吧,只能回家了。
可是一想到父親,大約就能想象到他會說什麼話,當下就心生恐懼。
她曾經唯一的倚仗無非就是楊正明。
從發現楊正明同別的女人在一起,到自己發瘋,再到後來楊正明要分手,再到後來質疑她怎麼還不走,也就是半年多的時間。
“你怎麼還沒走?都不要你了還要賴到我傢什麼時候?”
這是楊正明當著那個女人的面,對王慧安說的話。
曾經她還算是寬和的婆婆現在連她電話都不再接了,到底敵不過母子感情。
終究是婆婆嘛,不是從她肚子裡出來的,怎麼能比得上親生的呢,
不,黃娟不是自己的媽媽嗎?不也是沒有能有那種母女親密麼?
頭劇烈地痛了起來,無法再想下去了。
她回身看見自己的行李箱,那還是結婚的時候買的呢,當時挑的是大紅色,現下再看到只覺得是難過。
可是就這個箱子,一路陪了自己這麼多年,當時買的時候花了四百多呢,對王慧安來說,這是一個很貴的價格了,捨不得換了。
一直是這麼摳摳搜搜地過著,竭盡所能地用力生活和節儉著。
分手麼,也是簡單的,他們只是辦了結婚酒,當初因為沒有到法定結婚年齡,連結婚證都還沒有領。
所以真的計較起來,兩個人並不算離婚,最多是分手吧。
王慧安勉強笑一笑,這是好事?
至少自己不是離異呀。
……
王慧安拉著行李箱有些惶恐地回到家。
儘管回家前有給母親黃娟打了電話,回到家時見到開門的王大城一張臭臉時心臟還是劇烈地跳動起來,生怕父親會說出什麼讓自己下不來臺的話。
王大城是前些年才在安陽縣城買的房子,自覺自己從鄉下地方也變成城裡人了。
作為王家的當家人,王大城可得意了。
縣城裡買了房子,女兒找了一個有錢的婆家,兒子考進了重點高中,讓他在左鄰右舍間賺足了面子。
王大城出生在安陽下屬一個鄉鎮下行政村下面偏僻的自然村。
結婚了以後夫妻倆偶有外出打工,更多的時間是回家務農,然後閒暇時分住在鎮上。
直到兒子王嘉國小學畢業,初中要來縣城上學時,夫妻倆一合計,才舉家來到了縣城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