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凶神惡煞的毒販帶著維克托走進萊託的別墅內。

維克托顯得有些忐忑,目光閃躲,低著頭一聲不吭。

很快他就被帶進客廳,面容陰鷙的烏桑爾基斯家族二號人物萊託正坐在沙發上,翹著二郎腿喝著紅酒。

看到維克托出現,似笑非笑地說道,“喲呵,真是稀客啊,沒想到警察也來我這領懸賞。”

“說吧,殺死奧林斯的兇手是誰?”

維克托聞言不由得露出一絲掙扎之色,不過很快他就壓制下去,諂媚笑道,“萊託先生,我不知道殺死奧林斯的兇手是誰,但是知道殺死卡莫雷的兇手是誰,這樣可以嗎?”

萊託怔了下,貌似卡莫雷和奧林斯死在一起的,難道兇手不是同一個人嗎?

不管了,反正幹掉一個兇手,也算是能給早逝的亡妻一個交代。

誰讓自己虧欠她太多呢。

畢竟當年自己可是為了活命,親手把妻子送給老大折磨至死,說不得也要照顧一下她唯一的弟弟。

想到這裡,萊託用眼神示意一下,馬上就有手下拿來十萬比索的現金放在茶几上。

維克托一看到這麼多錢,眼睛頓時都綠了,興奮地屁股在沙發上扭來扭去。

萊託見狀不屑一笑,冷冷地說道,“我時間寶貴,沒空陪你浪費,把你知道的說出來,然後拿錢走人。”

維克托連忙點頭哈腰道,“沒問題,萊託先生。”

頓了下,他在心裡打了個腹稿,然後鄭重其事地說道,“我懷疑殺死卡莫雷的兇手就是警局的託雷斯。”

這個答案有些出乎萊託的意料。

他本以為兇手就算不是敵對勢力,也應該是職業殺手。

怎麼也沒想到兇手竟然會是警察。

他當然不會天真地以為警察就不能殺人,而是因為奧林斯受過專業的軍隊訓練,平時行事也足夠警惕,等閒三五個大漢也進不了他的身。

而地方警局的警察都是些酒囊飯袋,不太可能讓奧林斯連槍都來不及拔出就被幹掉,而且還是有同伴卡莫雷在場的情況下。

萊託想到這裡,臉色不禁陰沉下來,冷冷地說道,“我希望你最好不要撒謊,我的錢不是那麼好拿的。”

“如果你不能拿出足夠的理由說服我,那麼你很可能走不出這棟房子。”

維克托表情猛地僵住,瞬間汗流浹背,慌忙解釋道,“不不不,我怎麼敢欺騙萊託先生您呢?”

“我可以對上帝發誓,兇手絕對就是託雷斯!”

萊託冷笑道,“夥計,你得拿出足夠有說服力的理由,才能讓我相信你,而你最好是有。”

維克托艱難地吞了口唾沫,乾笑道,“放心吧萊託先生,我的理由絕對充分。”

然後他用最快的語氣說道,“託雷斯和我認識了快10年了,我瞭解他,他其實一直對前兩年卡莫雷搶走他巡警隊長這件事耿耿於懷。”

“昨天我和他一起巡邏,途經城南火車站附近時,他突然讓我把車停在伯頓大街路邊,然後一言不發就衝了出去。”

“足足過了二十多分鐘他才回來,而且回來的時候我發現他衣袖和褲腿都沾了血跡,我問他去幹嘛,他卻用肚子疼上廁所來敷衍我。”

“剛好卡莫雷和奧林斯的死亡現場就在伯頓大街附近,所以我篤定託雷斯就是殺死兩人的兇手。”

萊託聽完後沉默了。

他一直不說話,讓維克托有些坐立不安。

足足過了十分鐘,萊託才開口打破沉默。

“嗯,你成功說服我了,現在可以拿錢滾蛋了。”

維克托聞言如釋重負,忙不迭地起身把鈔票全揣進口袋裡,臨了還不忘點頭哈腰地道謝,最後迫不及待般逃離了萊託的別墅。

等維克托離開後,萊託旋即就把一個面容兇狠的矮個子手下叫了進來。

“芬奇,你去把那個叫做託雷斯的警察干掉,今晚睡覺前我要聽到好訊息。”

叫做芬奇的矮個子聽罷頓時露出兇戾的表情,鄭重點頭道,“沒問題,老闆,我保證讓那個託雷斯見不到明天的太陽。”

……

離開別墅後,維克托一口氣跑回汽車上,手腳發抖地拿起一瓶喝了一半的飲料往嘴裡灌。

“嗚,咳咳咳~”

由於喝得太急,不小心嗆到了,他頓時在車上彎腰咳得眼淚都流出來了。

不過這麼一咳嗽,也成功讓他緊張的情緒得以緩解。

維克托從小到大都沒做過傷天害理的壞事,平時幫毒販處理屍體和收取黑錢規費在他看來並不算是壞事的範疇。

因為全國警察都這樣做。

但是出賣好友來領取毒販的賞金,他卻無法再自欺欺人。

唉,如果不是迫不得已,他也不想出賣託雷斯的。

誰讓萊託給的太多呢?

維克托出身在本市的一個七口之家,除了父母外還有四個弟弟妹妹,從小他就是一個乖乖仔,父母說什麼他就聽什麼,努力讀書,考上警校,最後成為警察。

他的人生看似一帆風順,實際上一點意義都沒有。

自己寒窗苦讀了十多年才當上警察,並且在一線基層和那麼多窮兇極惡的犯罪分子打交道,辛苦勞累了七年,直到現在還是區區一個警務下士。

而卡莫雷這個罪二代隨便塞點錢,短短兩年間就升職成警務中士,而且還成為他的頂頭上司。

這簡直就是對他付出努力最大的諷刺。

這個世界太不公平了!

憑什麼?

憑什麼那些毒販做盡傷天害理的惡事卻能享盡榮華富貴。

憑什麼自己奉公守法,恪盡職守,卻要掙扎在貧困之間?

當年為了供他讀書和養活全家,爸爸一天打三份工,累得渾身是病,媽媽白天在餐廳洗盤子,晚上還要幫人縫補衣服兼職。

他童年最渴望的就是能吃上一根雪糕,奈何這麼卑微的願望,卻始終很難實現。

就算他畢業工作之後,每個月的工資大部分都要拿回家,不然弟弟妹妹連學校都上不起。

剩下的那點錢,別說談戀愛,就算想玩女人,也只能找最低階的路邊爛貨,而且每次都要思前想後才能下定決心。

他也想住大別墅,睡漂亮女人,出入豪車。

但是他知道,光靠那份稀薄的薪水,是很難實現他的野心。

而且最重要的是他爸爸的病情不能再拖了。

他不想辛苦了一輩子的爸爸就這樣死去,也不想再過苦日子了,恰好萊託又頒發了鉅額懸賞。

所以,他就只能選擇出賣託雷斯。

反正這個國家到處人吃人,只要自己過得好才是好,何必管別人死活呢?

託雷斯是自己找死,竟然敢惹烏桑爾基斯家族的成員。

就算自己不出賣他,他遲早也會被發現的。

與其讓託雷斯白死,還不如讓自己賺一筆救命錢。

大不了以後亡靈節的時候,自己多為他祈禱幾次。

嗯,沒錯,就是這樣。

人類生來就是虛偽的動物,總喜歡為自己的錯誤找藉口。

一通自我心理催眠,維克托成功把良心不安壓了下去,然後開車去醫院給爸爸交手術費。

……

警局裡,託雷斯還納悶找不到維克托,怎麼也沒想到朝夕相處了七年的好友,居然逃班把他出賣了。

既然維克托逃班了,託雷斯也懶得巡邏,把警車開到一個偏僻陰涼的地方,將車椅放平,枕著胳膊開始思考未來的規劃。

剛才和劉易斯交談過後,他心裡也算有底了。

雖然劉易斯獅子大開口讓他很不爽,但是人在屋簷下,該低頭的時候就要低頭。

更何況適當的低頭是為了活得更好,這點沒什麼大驚小怪。

至於尊嚴?

我的朋友,那玩意在這裡不值錢的!

縱觀古今中外,哪個白手起家的成功人士是一帆風順的?

有些東西是註定了,如果出生的時候沒有,那麼想要獲得,就得選擇付出更多。

其中就包括了尊嚴。

社會底層的小卡拉米講尊嚴,不覺得可笑嗎?

在墨西哥這個鬼地方,什麼東西都有價。

只要價錢合適,上帝都能切開了論斤賣。

況且錢能解決的問題,還算是問題嗎?

自己有超前記憶,還有積分面板,還怕賺不到錢嗎?

只不過還是那句話,錢不能不給,但也不能給得太痛快。

給早了,說不定劉易斯這頭老狐狸坐地起價。

給晚了,有可能被人捷足先登。

兩天的緩衝期正好合適。

後天他再去交錢,事情就算成了。

至於第一桶金的話,託雷斯也有大概的想法了。

販毒是不考慮了。

畢竟自己沒人脈沒背景,和那些根深蒂固的販毒集團競爭純屬找死,何況自己對毒品這種害人玩意打心底反感,寧願餓死也不賺這黑心錢。

綁架也可以直接排除。

墨西哥大多數人都是窮鬼,有錢人又怕死得很,出入保鏢成群,收益小風險高,怎麼看都不划算。

開賭場?

算了吧,墨西哥就是個放大版的哥譚,惡棍遍地走,動不動就槍戰火拼,賺的錢都不夠被搶。

思來想去,託雷斯發現在網際網路時代來臨之前,刨除以上的來錢路子外,似乎賺錢最快的就只剩下一個了。

那就是軍火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