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三十一章:突破前的準備(兩章合一)
章節報錯
“轟……”雜臉蟲異獸射出的光束沒能打中林飛。
只見林飛躬身閃過了光束之後,身體一晃,整人消失在原地,下一秒便出現在雜臉蟲面前,右拳再度燃起火焰,轟向雜臉蟲異獸的腹部。
眼見得雜臉蟲異獸的四隻爪子尚未收回,臨時做出防守反擊也是被自己躲過,林飛自是不可能留手。
運轉體內的靈能,右拳上附著的火焰溫度快速的提高,前方的空氣開始變的有些扭曲。
附著火焰的拳頭成功落在雜臉蟲異獸的腹部,林飛面色平靜,恐怖的力量頓時傾瀉而出。
可就在他以為這場戰鬥即將結束之際,卻見這雜臉蟲異獸胸口處突然分裂出一個塊金屬與血肉組成的菱形盾牌,隨後當著林飛的面化做粉末隨風飄散。
看到這一幕的林飛略感詫異,哪怕他從未見過這種東西,依舊能透過雜臉蟲異獸毫髮無損的腹部推斷出,剛才那化為粉末的菱形盾牌十有八九是一件防禦型的靈器。
之前那個白袍男子所做的不只是治好了雜臉蟲異獸的傷,還在它體內留下了一件保命的靈器。
要是那個傢伙沒死,林飛肯定得質問一句,“這種保命的靈器你不留給自用,你是這隻異獸的父母嗎?”
收斂心中發散的思緒,林飛向後撤了幾步,雜臉蟲異獸自覺機會來了,當即追了上去,數道利刃對著林飛當頭砍下不說,腦袋上的獨眼同時射出光束。
面對這迎面而來的衝擊,稍稍後退的林飛只是抬起左手,在身前構築了一道念動力屏障。
“砰……”
毫髮無損的林飛藉著雜臉蟲異獸攻擊的餘波騰飛,又在半空中調整身形,保持雙腳落地。
“呼……”林飛輕輕呼了一口氣,抬手撫著胸口有些凌亂的衣服,抿了抿嘴,臉上顯出幾分輕鬆,咧嘴自語道,“該結束了。”
戰鬥再度爆發,兩道模糊的身影於綠洲各處瘋狂碰撞,擴散的衝擊波攪動著漫天落葉。
即便是三階修行者,依舊只能看到兩道金色光茫的對沖以及隨之迸濺的大捧火花。
林飛的進攻毫無顧忌,一般人面對雜臉蟲異獸的利刃,要麼選擇躲避,要麼就用靈器去抵銷衝擊力,可林飛直接用自己附著靈能的雙拳去硬剛對方的攻擊。
隨著時間的流逝,周圍的旁觀者們很快發現,那個神秘強者似乎在有意的將雜臉蟲異獸往綠洲外引。
包裹著淡金色靈光的拳頭每一次揮打,都能輕而易舉的破開雜臉蟲異獸的鎧甲,尤其是它那幾只銳利的爪子,更是林飛的重點照顧物件。
又一次手起揮拳,兩隻被打斷的爪子凌空飛起,又頹然落地,一臉輕鬆的林飛右拳拍擊左掌,看著雜臉蟲異獸滿是傷口的上半身,還有那些粉碎性的傷口。
雜臉蟲異獸大張著口器,發出刺耳的嘶鳴,傷口處頓時衝出數只爪子,超速再生,是它的天生能力。
看到這一幕的普通人可能會有些絕望,但是林飛只是微微一笑。
接連恢復傷口,必然得消耗龐大的靈能,這隻雜臉蟲異獸剛才吃了不少沙盜成員恢復消耗的靈能,經過這短短數分鐘的交手,體內的靈能又消耗的差不多了。
黃沙漫漫,林飛成功的將雜臉蟲異獸引出綠洲。
“到此為止了。”一念即此,林飛抬眼看向再度颳起黑色旋風的雜臉蟲異獸。
“啪。”
雙手合十,這一次林飛手上湧現的不是火焰,而是絲絲縷縷不斷跳躍的銀白色電光。
“轟隆……”伴隨著一陣響徹方圓數公里的轟鳴,在銀白色的電光吞噬下,哪還有什麼雜臉蟲異獸。
“完事了。”林飛看著百米外被波及到而消失的沙丘,感受著體內蠢蠢欲動的龐大靈能,自語道,“經過這段日子的壓縮,再過幾天,應該可以突破了。”
是的,林飛停留在五階中段快一年了,
最近這一個月,他一直在壓縮自己體內靈能,積蓄突破的力量。
“走了走了……先回大宅子吃個午飯,順便問問璐琪有沒有什麼地方可以買到生日禮物的。”林飛嘴裡咕噥道,隨後他身上浮現白光,眨眼間消失不見。
在林飛消失後不久,神色嚴肅的迪克從綠洲內走出來,看著遠處被電光波及到的地方,震驚的瞪大了眼睛。
隨後他展開感知,四處探查神秘強者和雜臉蟲異獸的蹤跡,結果自然是一無所獲。
…………
榕城,傍晚五點多快要六點的時候,天色還未完全暗下來,今日按時下班的沈伍楓從辦公大樓內走出來。
他謝絕了同事的邀約,從口袋裡掏出手機,給估摸著已經到家的秦詩語打了通電話。
“喂?”
“秦詩語,我下班了,你現在到家了嗎?”
“到了,回來有一回兒了,正準備煮晚飯呢?”
“別煮晚飯了,你出來我們在外面吃吧!”
圍著印有黑色小花圍裙的秦詩語握著手機,問道,“在哪裡吃飯?”
沈伍楓想了想道,“來我公司這附近吃,這兒新開了一家餐廳,我吃過一次,環境好且味道也不錯,我發定位給你。”
秦詩語聽著沈伍楓略帶有些期待的聲音,笑道,“好啊!我現在開車過去找你,不過現在是下班高峰期,路上可能會有些堵車,我可能會晚一點……”
“沒關係,我到地方先佔個位置,你慢慢來。”沈伍楓雀躍的說道。
掛了電話,秦詩語解開身上的圍裙,離開廚房,站在臥室鏡子前,看到今天自己頭髮披著,一副素面朝天模樣,她想了想,開啟櫃門,重新拿了幾套衣服在身前比劃了一番。
穿哪件呢?這件太性感,那件又稍微鮮豔了一點,另一件又太隨意。
最終還是這件淡雅點好,嗯,就這件了。
…………
沈伍楓來到餐廳的時候才六點整,這個時候距離飯點還有一些時間,而且秦詩語說會晚一點,大機率他們要六點四十左右才開飯。
不過這家餐廳有茶點咖啡,環境也有些雅緻,可以先點杯飲品慢慢等。
明黃色的餐廳內堂燈光中,已經有不少食客散落其中。
這家餐廳坐落在一個公園旁邊,環境又不錯,周圍上班的白領發現這家新開的餐廳後,便經常在這裡吃飯聚餐,屬於熱門店,生意平時都很好。
沈伍楓先來坐了位置剛好合適,否則再過不久,說不定就人滿為患了。
他找了個靠邊的卡座,這裡卡座都是半人高的遮擋半隔,一般的隱私還是可以保證,所以一會他和秦詩語的聊天,也不會因為過於嘈雜的餐廳環境,而影響到交流。
沈伍楓坐下點了咖啡,然後開始運轉體內的靈能,淡金色的靈光在其掌心浮現,凝聚成一顆指甲蓋大小的靈能光球。
這段時間以來,他孜孜不倦的修煉,雖然擁有的靈能量不大,但他對自身的靈能使用已經嫻熟了不少。
就在沈伍楓練習靈能操控的時候,突然有個聲音從旁響起,“沈伍楓?你是沈伍楓?”
沈伍楓抬起頭來,就看到一個化了淡妝,臉上有些小雀斑的女生,似乎剛去了洗手間回來路過這個卡座,再三確認了他之後,開口打招呼。
這裡的餐廳隔斷都是半人來高,人們分為不同的餐位在不同的區域,坐下之後有私密空間,但如果站起來行走,其他的桌位還是可以看得到的。
沈伍楓看著那女生的臉,片刻後遲疑道,“趙麗麗?”
腦中的記憶浮現,這個女生是自己大學時的同班同學,是班上比較活躍的女生之一,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她的大嘴巴了。
趙麗麗嘴巴一咧,笑道,“是我是我,聽說你也來榕城工作了,畢業這幾年都沒個訊息,大學同學會你也不參加,沒想到今天會在這裡遇到你,你一個人嗎?”
“等朋友。”散去手中靈能光球的沈伍楓笑了笑,有些難以抵禦老同學的熱情。
趙麗麗就直接忽略了他這句“等朋友”,指了指靠大廳中央處的那個隔斷,說道,“嘿,我們幾個朋友也在那邊吃飯,去打個招呼吧!”
隨即她表情又微微促狹,擠眉弄眼的說道,“王佳佳也在哦!大學時也不知道誰,在她面前就臉紅耳赤,手腳都不知道往哪裡放。”
……
沈伍楓稍稍有些愣住,說實話,他對於眼前這些多年不見的同學,是一種熟悉而又陌生的感覺。
孤身來到這個陌生的城市打拼,數年來的996生活,讓他淡忘了曾經的大學時光,現在再遇到記憶中的熟人,有種大夢初醒,分辨不清楚究竟是不是經歷過的恍惚。
不過好在這段時間孜孜不倦的修煉,他的精神狀態好了不少,恍惚了一下便立馬恢復。
眼下驟然面對趙麗麗和她口中說起的王佳佳之後,沈伍楓就下意識想到秦詩語一會還要過來,等等,我還想著二人世界呢!
“王佳佳……”對了,想起來了,王佳佳是他上大學那會兒班上長的最漂亮的女生,自己當時還暗戀她來著,幸好自己沒去表白。
記憶中,自己大學那會兒的性格比現在出來工作數年的自己差多了,當時性格內向的他幾乎不怎麼和班上的女生說話。
雖然暗戀王佳佳,但有她在的時候都會躲她著走,偶爾被她們一群女生調戲兩句,就會燥紅了臉。
甚至文藝匯演的時候,還當過衣架子,給人女生拿演出服,站在旁邊當背景牆,傻了吧唧的,現在想想真是不堪回首。
當年喜歡王佳佳的人很多,沈伍楓也只是浩蕩大軍之一,並無例外。
而他的那種喜歡也是對一個突出異性的好感和仰望,屬於正常男生都會對班上最好看的女生,最優秀的人的那種喜歡。
畢業後出來工作了數年,閱歷豐富了一些,人也成熟了,現在想起來,也就是這樣的總結。
沈伍楓眯了眯眼,微笑著說道,“算了,你們聊吧!我就不參與了,下次再約。”
趙麗麗當時就愣了一下,王佳佳在大學時就很出名了,其他院系的還專門有人聽說她慕名而來看她。
當然,作為王佳佳的閨蜜兼護花使者,趙麗麗從來沒少收穫喜歡王佳佳的男生們送東西打聽給好處的殷切,這種情況一直延續到了現在,特別兩人還同樣在一家公司上班。
出來工作之後,王佳佳更是出彩,她面試入職沒過多久,就被上司賞識,成了公司裡大家羨慕的物件。
幾次年會演出都是她上臺主持,集團內其他公司打聽她的人到現在都還絡繹不絕。
當然,一直是她最好閨蜜的趙麗麗也收穫了不少好處,不缺乏有男同事請她客想認識王佳佳或者讓她幫忙說好話的。
還有一些人乾脆每隔一段時間上網購買一大堆吃的,直接送到她的家裡收買人心。
趙麗麗原本以為跟沈伍楓這麼一說,這傢伙就會樂呵呵過去,誰知道沈伍楓反應很平淡,居然還拒絕了,這是怎麼回事?
……
趙麗麗沒想到沈伍楓會拒絕邀約,隨即說道,“是以前我們班的佳佳啊!不去打個招呼嗎?嗨,我剛剛也就那麼一說,你可別是害羞了吧?不至於吧……走吧走吧!”
沈伍楓本想糊弄過去,沒想到趙麗麗還挺熱情,畢竟是老同學,這也就沒有辦法了。
他起身跟著趙麗麗過去了,殊不知這個行為讓趙麗麗打心眼裡嗤之以鼻。
剛剛說不去,結果還是很誠實嘛!肯定是仍然對王佳佳還存有念想,剛剛不敢去見面,就和他大學時一樣,自慚形穢嘛!這沈伍楓都出來工作數年了,怎麼還沒個長進呢?
不過趙麗麗也還是很親切,畢竟是老同學了,而且她和王佳佳有時候聊起來,記憶猶新的就是當初上學那會兒的文藝演出,沈伍楓幫忙拿著王佳佳的衣服。
演出服還是很重的,從庫房拿到演出地點,足足走了二十多分鐘,他全程舉著,最後據說手痠的一天都抬不起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