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五十四章 人性的醜惡(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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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事件,徐涵婉和徐涵婉的父母都是受害者,而徐博和魏慧慧,肯定是受益者了,而問題是,現在徐涵婉問他哥哥要錢,她哥只給五十萬,並且徐涵婉的父母還感覺租的房子地方大,居然還說兒子孝順,讓徐涵婉別鬧了。
“這是鬧的問題的,你爸媽怎麼這麼糊塗?”我忙說道。
“我爸媽說女兒嫁出去的,以後又不靠我,就靠我哥,而我哥說,就給五十萬,以後我爸媽他們夫妻養,說什麼現在給我們租的房子是兩室一廳的,已經特別厚待我了,說什麼最多租到我三十歲,我就必須搬出去自己租房子住。”徐涵婉苦澀道。
“那你爸媽呢?”我問道。
“我哥說讓我爸媽住在那套下沙的經濟適用房裡。”徐涵婉繼續道。
“不對呀,你哥把你家的房子賣了,他們現在也沒地方住呀?”我話峰一轉。
“他們租了一套一室一廳的,說先過渡,然後買了新房,就住進新房,然後下沙的房子,簡單的裝修下,給我爸媽住。”徐涵婉解釋道。
“我操,這也太會算計了,也就是說下沙的房子將來你父母住,所以你父母是支援你哥的,至於你,反正要嫁出去的,就讓你自己想法子住,給你五十萬,對你哥來說,就是仁至義盡了,是這樣吧?”我問道。
“嗯,陳先生,我現在不知道怎麼辦了。”徐涵婉回道。
“你是不好意思和你哥打官司嗎?為什麼不讓方律師處理?”我問道。
“我爸媽讓我算了,說五十萬也不少了,說我有存款的,加上五十萬,以後找個男人嫁了,身邊有存款也不怕,說女孩子要那麼多錢幹嘛,說兒子是娶進門,以後孫子孫女都姓徐,而我嫁出去的,放以前,家裡的房子根本就沒份,我哥給我五十萬已經很慷慨了。”徐涵婉解釋道。
“簡直就是老思想,重男輕女也太嚴重了,怎麼了,女兒就不配擁有家裡的房子嗎?就算是嫁出去,家裡房子也有份額的,什麼就五十萬很慷慨了,你爸媽,你哥你嫂,你還沒有結婚呢,已經開始把你當外人了,就你哥,戶口早就出去了,在你爺爺的房子裡,按照法律,是沒有你家房子的份額的,如果拿了你家房子的錢,他就沒有資格申請經濟適用房,這都是什麼事情呀?”我怒道。
這是我遇到的,最下三濫的哥哥了,對於妹妹居然會這麼狠心,這還當親妹妹嗎?
“陳先生,現在我和我爸媽租的兩室一廳的房子,我哥付了一年的房租,等以後,我哥哥就裝修下沙的房子,我爸媽就可以搬過去住了,而我這邊,他其實就是不管我了,讓我自己租房子,還說最多幫我到三十歲,我真不知道他會說出這種話,他以前不是那樣的,他和我嫂子在一起後,他變了。”徐涵婉說話有些哽咽。
“你哥幾點下班,我待會去找他,你哥和你嫂子現在租的房子在哪,你知道嗎?”我問道。
“其實我哥沒有租房子,他騙我們是租房子,其實他現在搬進我嫂子家裡去了,我嫂子家裡有兩室一廳的房子,可以住人的。”徐涵婉繼續道。
“知道了,待會晚上我來找你,你帶我去,我把方律師也帶著。”我忙說道。
“他們去旅遊了,估計一個星期後,才能回來。”徐涵婉回應道。
“啊?旅遊?去哪了?”我眉頭一皺。
“去海城了,我嫂子說嫁給我哥後,沒有好好的度蜜月過,所以他們前天坐飛機去海城度蜜月去了,反正現在他們有錢。”徐涵婉說道。
是呀,現在徐博有錢了,開心了呀,下沙的房子到手,回來再賣了他爺爺的房子,身邊好幾百萬呢,到時候下沙的房子裝修一下,父母就安置好了,餘錢呢,直接買婚房裝修,再怎麼說,徐博一下擁有兩套房子,而徐涵婉就是五十萬打發,外面租房過日子。
“這也太過分了,之前鬧離婚,現在度蜜月,你的事情我知道了,我待會和方律師說說。”我說道。
“陳先生,其實我只想得到我的一部分,房子是我爸媽和我的,就算我哥必須要分,也就四分之一,他獨佔是不對的。”徐涵婉說道。
“不,你哥沒有份額,你父母和你,應該是對半分,你父母一半,你一半,這才公平,你哥哥已經有你爺爺的房子了,否則他也沒有可能申請到經濟適用房,這是鐵律。”我說道。
“這、這我拿一半,是不是有點過分了?”徐涵婉有些緊張。
“你哥都對你這樣了,你還對他發善心呀?哪怕你哥把你家房子賣了,他給你三分之一的房款,估計你心裡也就平衡一點了,但是他做的是什麼,就給你五十萬,你想想,五十萬,你在魔都,能買到房子嗎?你如果要獨立,要有自己的一個小家,一室一廳的房子起碼要有,你要為自己考慮,起碼你要有一室一廳房子的首付,這才是為你將來考慮。”我說道。
“嗯,我知道了。”徐涵婉點了點頭。
“別胡思亂想了,這世上是有法律了,你的權益是一定會得到保障的。”我說道。
“謝謝你陳先生。”徐涵婉說道。
“那就這樣吧,你好好上班。”我回應一句。
將電話一掛,我微嘆口氣,我本以為這件事我讓徐涵婉交給方豔芸來處理,就後顧無憂了,但是我萬萬沒有想到那徐博會有那麼多花花腸子,現在他得逞了,逍遙了,開始度蜜月去了,這真的是讓我對徐博的三觀重新認知。
一直以來,我都聽說魔都很多家庭為了房子的事情,吵得不可開交,並且到了仇人的地步,我本來還不信,但是現在我信了。
所謂人為財死鳥為食亡,這個世界,只有錢會讓人徹底失去自我,人是有貪念了,貪念越大,就越薄情寡義,特別是越窮,對於金錢就越看重,甚至會變著法子,不擇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