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股力量很隱晦。

會讓人不自覺地聆聽乃至服從,潛移默化間,讓沒道理的話變得有道理。

有道理的話,逐漸變成“真理”。

謊言重複一千遍為真。

小丑在人耳邊說幾句“去死”,就能夠讓人抹脖子自殺。

短短几句話,小丑就說得其實也沒有更多選擇的高登做出決定。

在小丑的笑聲中,高登對查爾斯說道:“不回警署了,去中轉站。”

“老大你確定?”查爾斯問道。

“對。”

查爾斯拿起對講機通知另外兩輛車:“跟上我,先不回警署。”

“現在沒我的事了吧?”

看到事情有所變化,比爾又想著跑路了,熱起來沒有多久的血重新冷卻,“我可以走了吧?”

“你難道就不想為你弟弟復仇嗎?”高登說道。

比爾雙眼眯了起來:“你認識我?”

“你弟弟是個棒小夥,我原本想要培養他的。”高登語氣唏噓。

比爾來應聘的時候,他就認出了這個人。

比爾問道:“那你也知道他是怎麼死的,誰殺了他對嗎?”

他只知道自己的弟弟在外出執行任務的時候死去。

但具體是怎麼死的,誰殺的,不知道。

“昆恩。”高登說道。

“哦,那個腦子裡面長滿肌肉的傻子。”小丑嗤笑一聲。

昆恩,原本是一名摔角選手。

因為厭倦了傳統摔跤,慢慢走上犯罪的道路。

屬於高譚超級惡棍中的老牌勁旅,出道戰績是在眾目睽睽的擂臺上,假戲真做摔死了高譚摔角聯盟的老闆。

成名戰績是打斷夜鷹俠的手,讓夜鷹俠銷聲匿跡了一週左右。

和小丑不一樣。

昆恩對夜鷹俠沒有那麼大的執念和追求。

能夠掏出來的“精神病種類”不像高譚的其他超級惡棍那麼多,就一個精神分裂,雙重人格。

小丑說昆恩是傻子,並不正確,只能說昆恩的雙重人格中,其中一個是非常暴躁的狂人。

通常只在戰鬥的時候出現。

“昆恩在哪?”比爾問道。

“夜鷹俠死前把他的嵴柱打斷了,也在高譚病院。”高登說道,“現在在哪,就要問我們的小丑閣下了。”

比爾從車子上摸出了一把槍,指著小丑。

“不用這樣,我們既然合作了,你很快就會發現我是個很好的合作伙伴。”小丑也不生氣,笑著說道,“昆恩應該和我一樣,也離開了病院。”

高譚病院不是普通醫院,是一所專門收容精神病人的醫院,坐落於高譚郊外,是一個與世隔絕的地方。

裡面收容了為數不少的高危精神病人。

“他和你一樣,也會死而復生嗎?”高登問道,“不然他的傷是怎麼恢復的?”

“不,死而復生只是我個人的小特點。”小丑笑著說道,“至於他怎麼恢復的,我不知道。未知才有趣。”

“高譚病院已經徹底淪陷了?”

“大概在兩個小時前吧,那裡發生了一場暴動。”小丑嘿嘿笑了起來,“畢竟聽說夜鷹死了,不少人都想要知道,到底是不是真的。”

這回提起夜鷹的時候,小丑語氣裡再無悲傷。

因為他找到了一個替代品。

如果替代品不行的話,再悲傷也來得及。

“病院出事了,你不知道嗎?”比爾忍不住問高登。

高登沒說話。

“呵呵呵。”小丑又在笑,“不能怪我們親愛的小高登,就算他知道了又有什麼用呢?”

談話間,三輛車子來到了“中轉站”。

一個廢舊汽車處理廠。

高登對所有人做了安排,他讓另外兩輛車的人把三輛警車開回到警署去,他們不參與接下來的“秘密合作”。

真正參與其中的就高登、夏閻真、比爾還有查爾斯四個人。

和小丑這樣的瘋子合作,過於危險。

人多幾個人不能減少危險,還不如讓他們回警署,充當後勤人員。

處理廠的老闆和高登顯然老相識。

他為高登提供了一輛mpv,五個人換了車子後,比爾開車,查爾斯坐副駕。

小丑雙手背後,銬著手銬,左右兩邊是夏閻真和高登。

順帶一提,高登身上的炸彈沒有拆下來,依然保持在隨時可以拉人同歸於盡的狀態。

“你覺得夜鷹俠會把他的遺產留在什麼地方。”高登問小丑。

小丑搖頭:“你應該先思考一下,夜鷹有沒有和你說過一些特殊的話。”

“特殊的話?”

高登回憶著,夜鷹在死之前那段時間有什麼不同,和他說過什麼。

“高登長官,抱歉影響了你的思考。”比爾開口,“但你能先告訴我,我們要去哪兒嗎?”

車子開出處理廠後,比爾失去了方向。

“去安全屋吧,5號,查爾斯給你指路。”

“為什麼不乾脆讓查爾斯開車?”

“我腳崴了啊。”查爾斯翹起左腳。

不是在碼頭上驚魂時刻崴的腳,而是到處理廠後,下車不小心踩到零部件,稍微崴了一下。

行動不便,不好開車了。

“……”

比爾有些無語,別人當警署後勤,查爾斯當安全屋後勤人員是吧?

“想到了沒有?”車子行駛著,小丑催促高登。

“沒,他沒有和我說過什麼特別的話。”高登仔細思考後搖頭。

“好吧,好吧。”

小丑說道,“那我們只能去他家裡了。”

“家裡?”

“嗨!”小丑驚訝道,“你不會告訴我,你們認識這麼多年了,連夜鷹的鳥巢在哪裡都不知道吧?”

“我怎麼可能知道!”高登說道。

他和夜鷹俠是戰友,但也僅限於戰友。

兩人的私生活沒有交集。

甚至在夜鷹俠死亡之前,高登都不知道他到底長什麼樣子。

只工作,不介入生活,是高登和夜鷹俠之間的關係。

倒不是高登絕情,而是夜鷹俠拒絕包括高登在內的任何人更加了解他。

這對高登好。

因為總有人為了對付夜鷹俠,傷害到他身邊的人。

在高登對夜鷹俠的瞭解不比外人多的情況下,至少不會有人試圖透過審問折磨高登來知曉夜鷹俠的秘密。

而且,未知也意味著危險和可怕。

夜鷹俠本人也在刻意保持神秘,維持對犯罪分子的震懾。

夜鷹俠不能是一個活生生的人,而是一個“超級英雄”,一個符號。

符號是沒有個人私生活的。

夜鷹俠近人又不像是人,威懾力才足夠。

“唉,真沒意思……讓我想想。對了,瘋帽子,那個傢伙知道夜鷹的鳥巢。”小丑說道。

瘋帽子,一個把帽子縫在自己頭上的瘋子。

同時也喜歡把帽子縫在別人的頭上。

行事瘋狂,但智商很高。

最強戰績是疑似找到了夜鷹俠的老巢,為什麼是疑似呢。

因為瘋帽子還沒來得及把老巢的相關情報公佈出去。

就被夜鷹俠打得失憶了。

是的,活活被打成了失憶者,連自己是誰都不知道了,甚至當了一段時間的好人。

直到邪惡本性被激發,變成“新·瘋帽子”。

在夜鷹俠“暴走”的這段時間內。

瘋帽子算是比較早被送進高譚病院,屬於傷勢不重的那種,就斷了兩條腿而已。

不知道現在還在不在病院中。

一群人先到了5號安全屋裡。

裡面各種物資齊全,有槍支彈藥,各種食物,急救醫療用品。

查爾斯對自己崴了的腳進行了處理,估計過兩天就能行動自如了。

在此之前,他就負責在這裡遠端支援夏閻真他們。

這個五號安全屋不屬於高譚警署,而是高登的“私人安全屋”,他挪用了警署的錢搞出來的。

只有他、跟了他多年,一塊出生入死的副手查爾斯以及夜鷹俠三個人知道。

現在又多了三個人知曉。

像這樣的安全屋,高登在高譚還搞了兩個,以備不時之需——序號是亂起的。

高譚警署並不是一個值得信任的地方,裡面的cop,不說八成,至少有五成收過黑幫的黑錢。

至於中上層,不撈錢都對不起他們這份危險的工作。

高登沒有成為那個特立獨行的人。

他要是徹底容不得任何一粒沙子,也無法成為副署長。

警署的確需要一個門面、招牌來穩定群眾的情緒,但這個招牌不能總找自己的麻煩。

高登是個會被動收錢,但也有正義感有底線的好人,他把尺度把握得很好。

這樣的人,大家都放心,無論好人壞人都“喜歡”。

高登把那些錢用在這裡,算是另類的“取之於民用之於民”了。

除了小丑之外,其他人都在安全屋裡吃了點東西。

基本上都是一些速食品。

吃完後又休息了半小時。

四個人換了一輛防彈的真越野車,沒有等天亮,就朝著高譚病院開去。

途中高登還接了一個電話,那邊告訴他高譚病院出事了。

大量的病人逃離病院。

高譚警署的反應之慢,令人咋舌。

又或者,領導層可能已經知道了,只不過裝不知道。

高譚病院戒備森嚴,能夠集體“越獄”,少不了裡應外合。

開過一條穿過林子的道路,盡頭是一堵牆,鋼鐵之牆,高度超過五米。

牆上還安裝了電網——通電的那種。

此時大門洞開著,一輛警車孤零零地停在這裡。

車上無人,但有血跡。

周圍很安靜。

“人都離開了?”高登問小丑。

高譚警署的cop們估計會在一個小時後到達。

這段時間,幾個人是自由的,但也沒有任何援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