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閻真原本以為是49入x軍,高譚警署必然門口羅雀。

他一過來,就會受到熱烈歡迎。

隊長、署長拉著自己的手,感動得要把他做成典型大肆宣揚。

成功成為高譚白騎士,順利接收遺產。

萬萬沒想到,高譚就業形式如此嚴峻,壓力如此之大,就連cop這麼高危的職業,都有這麼多人來應聘。

你們已經卷到了不怕死的程度了嗎?

“這行死亡率很高吧,你們不怕嗎?”夏閻真有點肅然起敬。

“怕啊,不過沒關係。我就是來混一天的,要他們日結錢,結完就跑。我就不信了,剛好明天就出事。”男子顯然早有準備,笑了一聲。

“原來是三和大神。”

夏閻真心裡那點敬意頓時消失。

“你呢?看你的樣子也不缺錢啊。”比爾上下打量了一下夏閻真,作為一個沒那麼流浪的流浪漢,他的眼力很準。

眼前之人,肯定不缺錢,嗯——還是個公子哥,怎麼會來幹cop?

“我?我想要成為正義的夥伴!第二個夜魔俠!”夏閻真挺起胸膛,語氣堅定。

“是夜鷹俠。”

比爾糾正道。

“沒事,都一樣。真正的英雄,不會在意虛名。”夏閻真大手一揮,把那點錯誤抹去。

“呵……”

比爾尬笑了一下,往旁邊走了兩步,離這個腦子不正常的公子哥遠一點。

這樣的人通常意味著麻煩。

高譚警署的小門開啟,一個穿著棕色風衣的中年男子拿著一個喇叭高喊:“都站好,排隊!”

外面上百人喧鬧著,根本沒辦法站好排隊。

不得不出來好幾個cop幫著一群人排好隊伍。

夏閻真往前擠了一下,排在中間的位置。

一張小桌子被搬出來,那個風衣男就在外面開始招聘。

他介紹自己的身份,高登,警署副署長。

從蝙蝠俠的相關角色來判斷,此人大機率是高譚良心,兼職半個女主——會被抓等待救援。

高登面試的速度很快,長長的隊伍快速減少。

但也很嚴格,沒幾個人透過他的面試。

輪到夏閻真的時候,才有三個人透過面試,被幾個cop帶入到警署中。

“姓名。”

高登看了夏閻真一眼發問,他面前的小桌子上放著一張攤開的筆記本,手裡還拿著一支筆。

本子上寫了不少名字。

“蒙斯特·夏。”夏閻真入鄉隨俗,換了名字。

蒙斯特算是他在任務世界中的常用名了,相對比較習慣。

“年齡,擅長什麼?”

“20,擅長射擊,近身格鬥。”

“哦?”高登身子坐直,“你這麼年輕,擅長這兩樣?”

他特別留意了一下夏閻真的雙手。

沒有任何訓練的痕跡。

夏閻真的恢復力,足以讓他手上、身上的任何訓練痕跡消失。

老繭?不存在的。

“是的。”

“在哪學會的?”

“夏威夷。”夏閻真說道,這個任務世界也有夏威夷,“我父母在我小時候被人槍殺了,他們給我留下了非常豐厚的遺產,從那個時候開始,我就下定決心要成為正義的夥伴!打擊一切違法犯罪!所以就去了夏威夷進行嚴格的訓練,我連飛機都會開。”

他融合了柯南和白德曼的故事。

聽到這話,高等似乎略有意動,站起來仔細觀察。

還讓夏閻真脫下外套,伸手捏了捏他的手臂,按了按胸膛。

對他穿衣顯瘦,脫衣有肉的強壯身軀表示滿意。

“行了,先進去吧,你暫時透過了。”高登說道。

“暫時?”

“當然,就算是非常時期,想要成為cop也是一件難事。”高登說道。

“可是現在不是很缺人手嗎?”

“缺是缺,但也不能讓什麼人都進來……”高登揮揮手,示意人過來把夏閻真帶進去。

進入到高譚警署。

大廳靠近門的地方有著兩排長椅子。

夏閻真和前面透過面試的人被安排坐在這裡。

那幾個人都是目不斜視,端正而坐。

夏閻真想要打聽一下夜鷹俠有關的訊息,幾個人沒怎麼搭理,他也算了。

等了十分鐘左右。

高登帶著最後兩人進來。

上百人,加上夏閻真一共六個人合格,有可能成為cop。

在夜鷹俠死後的當下,高登依然保持著寧缺母濫的原則。

或者說,他在防備什麼。

不過在最後兩個人中,有一個赫然是比爾。

那位三和大神。

不知道他怎麼透過高登的面試的。

“查爾斯,帶他們去拿裝備,準備一下,我們馬上展開行動。”高登說道。

“什麼?”比爾說道,“現在就行動?”

“當然,我們缺人,否則招聘你們做什麼?”高登一副理所當然的語氣。

“你剛才可沒說。”

“我現在說了。”

“我不……我是說錢呢?我們說好日結的,你要先給錢。”比爾說道。

高登皺眉:“行動結束後有獎金。”

“哈!沒發錢就要我們去拼命。”

“只是偵查。”

“法克!在高譚,你們cop難道還有不拼命的偵查行動?!”比爾大聲說道。

不存在的。

gcpd(高譚警署)早就被滲透得千瘡百孔,跟大漏勺沒有區別。

從來就沒有嚴格保密的行動。

他們前腳剛出警署,後腳那些犯罪分子就知道了。

就算是高譚良心高登親自帶隊,也不可能保證行蹤不洩露。

隊伍裡可以沒內鬼,警署就不可以了。

大家隨便給家人打個電話,拉家常:喂,副署長帶著人出去了,什麼?去哪裡我怎麼知道,車子有定位咯。

然後可以查到車子定位的大老就會把位置告訴他的好朋友們。

提醒好朋友們注意一點。

比爾很清楚高譚的這套流程,因為他弟弟沒死之前,就是高譚的cop。

不去!

去就死!

“查爾斯,去財務拿錢。”面對油鹽不進,你逼我我就跑路的比爾,高登選擇退後一步。

那位查爾斯跑去財務那邊拿了錢,直接分給夏閻真他們。

這要一視同仁,不然只給比爾,其他人不幹了。

“現在可以行動了吧?”

“可以。”拿到錢的比爾沒問題了。

“帶他們領裝備。”

六個人被查爾斯帶著拿到了裝備,一個帶戰術燈的頭盔,防彈背心以及一把霰彈槍和少量子彈。

這就是全部了。

沒衣服穿的比爾在外面還套了一身警服。

“走。”

高登帶著六個新人,還有四個老人,開著三輛警車離開警署。

沒有拉警鈴。

車子的塗裝還是黑色的,駛入到高譚逐漸“安靜”的深夜中。

夏閻真和比爾,高登以及另外一個cop在一輛車裡。

比爾問道:“我們要去哪,頭,現在能說了吧?”

他角色轉化得很快。

“碼頭。”

“碼頭那麼多,哪個?”

“東部五號碼頭。”

“我艹!”比爾頓時激動起來,“那裡不是小丑以前的地盤嗎!”

“小丑?”夏閻真適時問道。

“你不知道?”

“我不知道。”

比爾瞪大眼睛:“你不是高譚人?”

“不是,我聽說這裡犯罪率很高,就來這裡清掃罪犯!”夏閻真義正言辭。

“……”

比爾把“你有病”這幾個字嚥下去,拍了拍夏閻真的肩膀。

“小丑是誰?”夏閻真好奇此小丑和那個小丑是不是“同一人”。

“小丑是高譚最瘋狂的罪犯,精神病人。”比爾說道。

“沒錯。”

高譚補充了一句。

高譚有很多超級惡棍,小丑是裡面最瘋狂的一個,如果他不是精神病,按照法律,他要面臨384912年的牢獄之災。

哪怕是其他超級惡棍,也不願意和小丑打交道。

不過小丑在半年前被夜鷹俠打了個半死。

這個時候應該躺在精神病院內,插著各種管子吊命。

小弟們也散去。

五號碼頭成為了一個閒人勿進的地方,甚至是都市傳說之地。

聽說有人半夜,在附近聽到過淒厲的嚎哭聲。

那是死在小丑手中的無辜之人,怨魂發出來的尖叫。

今天去五號碼頭偵查,是因為接到了一些情報,說那裡好像有人在聚集。

是不是小丑的手下,在夜鷹俠死後要搞事情。

高登需要查一下,順便,測試一下這六個新人到底如何。

行動不會很危險。

小丑躺下以後,他的手下基本就是一盤散沙,潰不成軍。

如果連這個陣仗都經受不住的話,還是不要來當cop了。

高登沒想著招募炮灰。

至少這六個人,看上去都挺厲害的。

車子在靠近碼頭後停下,一群人藉著夜色,開始潛行。

暫時沒看發現人的蹤跡,唯有海浪的聲音起伏。

海風帶來一陣陣涼意。

突然間,前面傳來了一陣陣呼嘯聲,那是數百人一起發出的聲音。

一道燈光落在一處集裝箱上方,照亮了一個人。

高登腳步停下,看著集裝箱上的人,臉色大變。

小丑!

應該躺在精神病院的小丑居然出院了?!

“那個人就是小丑,好奇怪的打扮啊。”夏閻真低聲道。

這個小丑,和他知道的小丑造型有不小區別。

慘白的妝容是一樣,塗著幾乎圓起來的大紅唇,鼻子上也有紅點,不是球,是把鼻子的一部分畫成了紅色。

頭頂上有著頗為誇張的爆炸頭,染成綠色。

穿著一身白色的西裝,忽略腦袋,筆挺的白西裝竟然有幾分優雅紳士的感覺。

說實話,讓夏閻真想起了現實世界以及這個任務世界都有的,兩大賣雞品牌的“形象人物”結合體。

“是很奇怪,像m叔叔和k爺爺對不對?”

比爾聲音從後面傳來,這傢伙已經開始後撤了。

警服已經脫下丟到角落。

不只是他,其他人在看到小丑的時候,也在不由自主地後退。

唯有最前面的高登站著沒動。

“是啊,這是怎麼回事?”

“這個小丑以前的工作就是扮演m叔叔。”比爾一邊解釋一邊退後,“後來瘋了,就保持著那個形象搞事情,m股價受到影響大跌,差點把他抓起來槍斃,我是說死刑。”

“那為什麼沒槍斃?”

“因為k記出手了,他們希望這人不死,幫他們搞定競爭對手。雙方就此進行了長達數年的拉扯。”

“最後呢?”

“最後的結果就是這個,小丑的造型在雙方拉扯之下,變成了這樣,太可怕了。”比爾語氣顫抖。

“是啊,太可怕了。”

夏閻真點點頭。

就是不知道兩人說的可怕,是不是指同一個物件。